十年重病一月除 助師正法不畏苦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月8日】我是1997年5月24日經朋友介紹得法,得法前半身不遂,膽結石、骨質增生、腦瘤。經師父清理,從鼻孔中流出膿水達一個月時間。自煉功15天時,在煉功點上,從肚中流出4塊血塊;第二天,從口中吐出5個膽結石;第三天從胃中吐出膿水。

這些病經過10年醫治,每年花幾千元錢,病痛的折磨使我想自殺。自得法後,師父把我從苦海中救出。99年7月,惡警開始對我進行迫害,我還是堅持煉法輪功。

自迫害開始,一直想走出去去北京上訪,直到第三次(2000年1月10日)才真正走出去。我是本地第二個走出去的。走時當天,來了3個警察,到我家來阻攔我,不讓我出去。我心想,你不讓我去,我就越要去。走時還有一同修,兩人一起坐車出發。第三天下午5點到天安門廣場。天安門廣場遍地是警察。我們轉了一圈,正好在降國旗,我們在人群中看降旗,剛站定,一警察問我們是從哪兒來的?我們說是護法來的,他們就將我們抓上了警車。警車上,全是大法弟子。當我們被送到派出所,惡警們問我們是哪來的,我們說是金昌來的,惡警把電話打到金昌,並把我們遣送回金昌,拘留了15天。出來後,我四處奔走,作同修的工作,鼓勵他們走出去正法。

之後我就開始講真相。我們五人上永昌發真相傳單。一天晚上,和我們一起的同修被抓,於是我就藏到別的地方繼續做大法工作。兩個月之後回來,惡警又把我抓走,關在看守所40天。出來後,我又出去打橫幅、發傳單。2001年1月2日,3名惡警到我家將我騙到看守所,為了抗議他們的無恥行為,我一直絕食到9號,後被判勞教1年零6個月。在檢查身體時說我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病,不能接收。他們就把我送回到本地戒煙所裏關了兩個月。再一次體檢中說我心跳停止,惡警派人把我抬出,讓我家人送我去醫院。我對家人說,不用去醫院,我沒病,我還有師父給我安排的工作呢。

回家後,我將外地同修送我的師父的相片供在了客廳裏。2001年7月6日,我和老伴回老家做大法工作,老伴單位來人找他,子女將他們迎入客廳,他們看到屋裏師父的相片,說了幾句就走了。當天,我和老伴得知單位有人找就回來了,誰知第二天上午公安處來了幾個人,讓我們下午去公安處。老伴去了之後,不一會20多個惡警把我老伴帶回家,進門之後就搶師父的相片,我和老伴一邊護著師父的相片一邊發正念,並堅決制止惡警的無理行為。之後我和老伴便離開了家,繼續講真相、發傳單、打橫幅。

2002年3月3日,我們當地的大法弟子開了個法會,3月6日凌晨,50多位同修開始在本地打橫幅,貼標語,發傳單。天亮時,全城的警察開始抓人,47人被抓,我和老伴也暴露了,當地發了通緝令。於是我們便去了外地,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家中留下正上中學的小兒子,靠親戚們照顧著。我們和外地的大法弟子一起做真相工作,老伴在做真相工作時被抓,被非法判了12年的有期徒刑。如今我隻身一人仍不忘師父的教誨,繼續做講清真相的工作。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