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英關於香港回歸問題談判時,鄧小平就曾許諾: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50年不變,後來補充為「100年不變。」確實,在香港回歸前的殖民時期,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法律制度,它給香港帶來了安定繁榮和富足。回歸才五年,香港已動盪頻仍,怨聲載道。這時不去改善民生,卻要再定惡法去捆綁香港人,香港的亂象便再加幾分。
香港市民反對23條立法已超過60%,據《蘋果日報》報導:反對23條立法,「當局一共收到八百個團體提交的、七千多份以個人名義獨立發出的、超過九萬份以表格形式填寫的意見書,以及超過三十萬個簽名,市民意見之多及反應之烈,可謂罕見。」除了香港天主教會表態,其他宗教團體也一改淡泊政治的立場,明確反對23條(如佛教團體等等)。
23條立法缺乏合法性。在於90年在最後修改制定《基本法》時,北京意氣用事,以嚴厲的條文來報復香港百萬市民遊行支持89民運。它是專制權力者情緒化的產物。
按照香港立法程序的慣例,在立法前應有白紙草案交由市民討論並進行兩輪諮詢,有刊載詳細條文的中期報告或者出兩次藍紙草案。現在,卻要省略立法過程,一步到位,強行直接立法。然而,23條立法一旦如北京所願在今年完成,香港的一國兩制便壽終正寢了。
本台駐舊金山特約記者就23條立法風波採訪了「民主教育基金會」、香港在美華人商會、伯克萊加大《中國論壇》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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