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2003年1月6日刊登政論家凌鋒的文章,指23條立法是催逼東方明珠轉型的一把利劍。
文章說,去年12月24日,香港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諮詢期結束。因此不但香港在12月15日有6萬人反對立法的示威,海外華人從12月14日開始,也有反對立法的簽名運動和各種支援香港市民反對立法的活動,聲勢遍及美洲、亞洲、歐洲、大洋洲。
要明白這場運動的意義,讓我們先看基本法第23條的條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基本法是1990年4月通過的,當時「六四」過去還不到一年,北京指控香港是西方國家顛覆中國的基地,所以強行增加這苛刻的條款。因為當時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受中共一手操控,市民反對無效,只能期望日後中共的「進步」而減低這個條款的殺傷力。
在1997年北京收回香港主權以後,以陳方安生為首的香港公務員隊伍一直將立法事推遲,引起北京的不滿,並且一再催促,成為前年陳方安生被迫退休的原因之一,可能也是董建華連任第二屆特首而答應北京的條件之一。
因此去年6月25日主管香港事務的副總理錢其琛接受香港無線電視的訪問時,再次提出香港必須落實基本法,例如為23條立法。因此董建華在去年7月1日連任特首後,拋棄基本法所肯定的香港公務員制度,另外訂了一個「高官問責制」,從公務員之外的香港各界人士中拉一批親信組織政府班子,緊接著在9月24日發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
北京之所以急急的要解決這件事情,主要是他們「朝不保夕」的心態,擔心再一次的民主浪潮可能把他們捲走,特別是法輪功在海外的影響越來越大,使江澤民如坐針氈,[...]因此連營造為台灣接受「一國兩制」的垂範作用也降到次要地位了。
此外,據北京官員透露,還因為他們認為現在香港的經濟一塌糊塗,失業率很高,市民只關心他們的飯碗,對政治完全失去了興趣,因此可以減少反對立法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