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由於江澤民集團的誣陷和造謠,使得這種「法治」對許多不明真相的人迷惑性仍然很大,我們有必要對其「法治」進行深一步的剖析。把江澤民集團的所作所為進行一下整理,我們可以看到江澤民的「依法辦事」大致是這樣一個程序:1. 制定惡法;2. 顛倒黑白,利用輿論大肆造謠、誣陷和栽贓;3. 非法抓捕或綁架;4. 嚴刑拷打、折磨和強行洗腦,逼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等;5. 「依法」到法院走過場;6. 判刑和進勞教所。
由於這裏涉及的具體事例太多,無法一一列舉,下面我們只作概括性的說明。
一、臨時制定惡法
江澤民違反中國憲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利用政府強行迫害法輪功,用強權制定了許多針對法輪功的「法律」。例如,煉法輪功「違法」,為法輪功上訪鳴冤「違法」,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違法」,講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違法」,等等。江澤民制定的惡法眾多,歸根到底就一條:法輪功沒有任何權益。江澤民制定惡法的目的是為了障人耳目,為其「依法治國」炮製「法律依據」。
二、顛倒黑白,利用輿論大肆造謠、誣陷和栽贓
自從迫害法輪功一開始,江澤民就動用一切中國輿論工具,顛倒黑白,無中生有,大肆造謠、誣陷和栽贓法輪功,目的是要把法輪功名譽搞臭,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讓人產生法輪功學員「違法」的印象,然後可以堂而皇之地「依法辦事」。
三、非法抓捕、綁架
「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無法無天,執法犯法,肆意抓人。公安警察用各種欺騙和卑鄙的手法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現在全國許多地區都強行綁架法輪功學員,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也有許多被綁架到勞教所。為了躲避非法抓捕和綁架,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漂流在外,有家不能歸。
四、嚴刑拷打、折磨和強行洗腦,逼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或綁架之後,接下來的就是用各種酷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逼法輪功學員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等。嚴刑拷打、折磨和逼寫「三書」往往是循環和交替進行的。酷刑的目的是要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功、放棄真善忍,如果不寫「三書」就會招來更殘酷的迫害。
為了迷惑世人,洗腦班也被戴上了「法律」的幌子,「洗腦班」成了「法治培訓班」,「洗腦中心」成了「法治培訓中心」。酷刑和欺騙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特徵。
五、「依法」到法院走過場
對於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面臨的就是判刑和勞教。然而為了迷惑不明真相的人,江澤民集團利用法院來體現「依法辦事」,但是不許法輪功學員上訴,不准監察部門監督,不准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還沒有去法院之前,「判決書」就寫好了,只是到法院走走過場而已,然後蓋上法院的章,從而披上了「法治」的外衣。
六、判刑,進勞教所
接下來的就是判重刑,進勞教所。現在全國各地監獄和勞教所裏關滿了法輪功學員,他們在江澤民集團的人間地獄裏飽受折磨和摧殘。但是酷刑摧不垮他們對真善忍的堅定信念。
也有一些人在「依法辦事」的酷刑下承受不住,被迫放棄法輪功,在「三書」上簽了字,被所謂的「轉化」。但是江澤民集團顛倒黑白,把腥風血雨的「轉化」反而說成是政府「春風化雨」的「關懷」。
三年來,由於江澤民集團壟斷新聞及新聞封鎖,加上輿論造謠和欺騙,許多不明真相的人被其「法律」的外衣所迷惑和矇騙。在江澤民酷刑的「法治」下,至少已經有450名無辜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而死。
*** 江澤民集團的「法治」正在被搬到香港 ***
外界報導,江澤民今年二月份在內部要求「要利用法律打壓海外法輪功」。最近,香港警方不顧事實,非法和粗暴地逮捕法輪功和平請願學員,誣告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阻街」、「阻差辦公」及「襲警」等莫須有的罪名,無理起訴法輪功學員,公然剝奪香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集會、言論自由等合法權利。通過上面對江澤民「法治」的分析,人們不難看到這正是香港在江澤民集團的壓力下「利用法律」迫害法輪功的例子,和江澤民在大陸的「法治」思想同出一轍,是一場地地道道玩弄「法律」的政治迫害。江澤民在大陸對法輪功的非法政治迫害正在被搬到香港,這是對香港「一國兩制」的公開挑戰。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7/2540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7/25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