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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香港被拒澳洲公民呼籲澳洲政府敦促香港當局給予解釋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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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7月4日】2002年6月27日至30日的3天內,我們近20名澳大利亞公民在香港海關被無任何理由的拒絕入境,並受到粗暴對待。60歲的孟女士在被無理拒絕入境時,提出要與在香港的女兒通電話,也遭到拒絕,經一再的要求,直到臨上飛機前的一分鐘,才得以與女兒通話一分鐘;58歲因患先天性視網膜色素變性雙目幾乎失明的鮑女士與先生過境香港,再去大陸中國,也遭夫妻同行被拆散的不人道對待,入境處只讓其丈夫通行,而雙目已近失明的鮑女士不得通過,最後隻身返澳;悉尼李女士亦被10餘名警員強行按倒在地,以帆布袋包裹抬上飛機;劉女士夫婦亦被不仁道拆散同行,劉女士在被粗暴遣返時,被警員暴力捏傷,雙腿可見多處瘀血塊,隻身返回澳洲,因家裏的鑰匙在先生處,回來後連家也進不去,只得暫住親戚家。菲力浦先生也因強行被遣返時,雙肩被警員捏傷,有瘀痕可見;我們甚至連上廁所也在2個警員的直視監督下;所有行李亦被反複檢查達4次之多。悉尼林女士夫婦去法國過境香港,也被無理拒絕入境。

在被問及拒絕入境理由時,都是沒有任何根據的託詞,如「移民」的原因、「安全」的理由,或者是「沒有任何理由,就是不讓入境。」入境處一名負責警官就這樣說:「沒有理由,我如果說出理由,我的飯碗就丟了。我知道我們做的是錯的。」

而在海關檢查櫃台,一下有5名澳洲公民被拒入境,只聽一個海關官員叫了起來,「全中!全中!一個不漏。」顯然,是與他手中的黑名單全對上號了。另一個海關官員問:「只中一個字(指名字)怎麼辦?」其上司回答:「中一個字都算,也退回去。」6月30日被關押的40多人,至少有半數以上不是法輪功學員,只因為名字有完全相同的,或一個字相同的遊客也被拒絕入境,被激怒的遊客罵聲不絕,一片混亂。甚至台灣有一個旅遊團,全部被拒入境。

在香港慶祝回歸五週年之際,作為澳洲公民的我們,在香港海關受到這般粗暴對待,這是對澳洲公民的人權的嚴重侵犯,是對澳洲與香港締結條約「持澳洲護照進入香港無需簽證」的肆意踐踏和破壞。香港之行的遭遇,使我們作為澳洲公民感到沒有安全感。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更不是罪。江澤民個人再懼怕法輪功學員的和平請願也不應該用香港的國際聲譽做代價。我們希望並呼籲澳洲媒體、澳洲政府能對此事件進一步了解真相,讓香港海關對此事件能作出合理的解釋,並對於我們在名譽和經濟上的損失、心理傷害及人格的侮辱等方面均給予應有的賠償,以此來爭取作為一個澳洲公民應有的合法權利。

全體香港入境被拒的澳大利亞公民
200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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