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央社:法輪功學員在美興訟指控中共進行打壓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4月4日】中央社記者鍾行憲華盛頓三日專電- 五十一名美國公民和居民以及一個非營利組織今天向華府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中共三個行政機構在美國本土進行恫嚇、傷害與壓制法輪功學員與支持者的犯罪行動。

他們強調,提起此一訴訟的目的不是尋求賠償,而是希望法院宣判中共的活動違反美國法律,並且制止被告繼續進行非法的活動。

此一訴訟列舉的被告包括中共國家安全部、公安部、中央電視台、中共駐美大使館和領事館官員、以及國營企業和民營企業。

代表原告的律師麥馬洪在一項記者會中表示:「本案原告決定訴諸聯邦法院,是因為他們終於了解 (對法輪功學員和支持者的) 毆打、無數野蠻行為、闖入民宅和威脅謀殺並非孤立事件。」

他指出,經過調查發現,前述事件是「一項全國性犯罪行動,都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華府大使館以及駐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和舊金山領事館內非常專注的個人協調進行的」。

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增加,中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宣告它為「非法」組織,並在大陸展開全面整肅。

華府法輪功學員宣稱,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不久,下令將整肅法輪功的行動擴展到包括美國的海外地區。

他們今天向華府地方法院指控中共公安部等被告剝奪憲法保障的權利、協助並鼓動剝奪憲法保障權利的一項陰謀、侵犯隱私、誹謗、觸犯並且協助與唆使與偏見有關的罪行、以及鼓勵和獎賞犯下的指定罪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