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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加法輪功的律師解釋針對「星島日報」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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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6日】中央社渥太華2001年12月21日訊,星期五,民權律師羅庫.格拉蒂(Rocco Galati)說,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在起訴「星島日報」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之前,已表現出「非常的耐心」。

一百五十多名法輪功修煉人十九日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出訴狀,控告這家發行量很大的中文報紙。

原告向法庭提供的主要證據是「星島日報」於今年九月二十日刊登的題為「激進教派主張毀滅世界」的整版文章。

版面包含圖片和評論,將法輪功與許多公開報導過的暴力和主張世界末日的邪教,比如幾年前在東京地鐵站釋放毒氣的奧姆真理教以及九一一恐怖分子相提並論。

在文章和圖片印出後不久,法輪功修煉者分別向「星島日報」送交過兩封信,投訴這些誹謗性的報導。他們後來聘請格拉蒂於10月份發了另一封信,但他們說報社沒有一次給予令人滿意的答覆。

因為加拿大關於誹謗的法律規定必須在指控的誹謗事發日起的三個月內提起訴訟,修煉者決定在截止日期的前一天,12月19日,提起訴訟。

星期五,格拉蒂在多倫多對媒體說:在提起訴訟以前,修煉者已非常耐心、給「星島日報」足夠的機會解決問題。

提交法庭的起訴書中指出:「星島日報」刊出的報導,「煽動了對一個可識別的精神團體的仇恨,觸犯了加拿大刑法」,而且被告是「這些煽動仇恨的罪行和反人性罪行的參與者和共同策劃者,因此應承擔責任。」

一百五十六名原告,包括三名香港人(他們靜坐修煉的照片,恰好被登在那個被用做證據的有爭議的版面上),每人要求被告賠償五萬加元一般損失,兩萬加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並要求在頭版公開道歉,收回該頁有關法輪功的不實報導,禁止被告今後刊登除道歉外的有關法輪功的文章。

1999年以前,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非常流行;1999年之後,XX黨政權取締了該運動,發起了一場對這一精神、健身運動全面根除的迫害和宣傳攻勢,據稱這是因為XX黨政權害怕修煉者人數已超過XX黨員人數的事實。

格拉蒂說在世界各地的53個國家裏都有人修煉法輪功,「只有在中國正在受到迫害和宣傳的攻擊」。

他補充說:「整個世界都譴責這場迫害。美國國會和歐洲議會已通過決議(譴責迫害)。星島站在迫害的一邊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在多倫多提起訴訟的僅僅九天前,魁北克高等法院剛剛下令蒙特利爾的中文報紙「華僑時報」立即停止刊登和流布詆毀法輪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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