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派出所還是要盤查,那時我正念很強,堅決不配合邪惡的安排,無論他們怎麼問,我告訴他們,我不會說的,我就是一位大法弟子,一個修煉人。他們說那必須簽字、編號,我說今天是2月4日,那就是204、修煉人。他們幾次讓我按手印我都沒有配合。與此同時,我也一直在給他們講清真相。派出所裏的人很多,有的態度粗暴,有的還能接受,我始終以善心對待他們,講自己及別人的修煉故事、體會,心中無一絲懼怕。
後來他們搜了我的兜,在此之前屋裏沒人時,我已把兜裏的電話本撕碎扔掉。不停地有警察進來,其中一個告訴我,你態度不好,甚麼也不說,註定送去勞教了。我也不害怕,不停地發正念,默念正法口訣,鏟除控制警察背後的邪惡。師父更是時刻看護著弟子,屋裏幾次留下我一個人,我心想:師父,弟子不能呆在這裏,我得出去。可窗戶都有鐵欄杆。過了一會兒,機會來了,中午11:30分警察吃午飯了。可食堂對著走廊,我側身看去,發正念讓對門口吃飯的人轉過身去,看不見我,再一看,人都轉過身去了,沒人看見。我便邁步走到大門口,其中經過的房間裏還有人,到門口後見無人發現,我便立即打車回家,安全返回,又投入到正法洪流中了。當時家裏還有幾位客人,他們為我捏了把汗,又為我的脫險、師父的保護、大法弟子的超常而嘖嘖稱讚。
我對師父講的「沒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去掉最後的執著》),「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法理有了更深的體悟,那就是:時刻以法為師,無怕心,發正念,講真相。
今後應多學法,更加勇猛精進,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