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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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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22日】吳玉紡、女、50歲、哈爾濱煤炭總公司醫院,居住於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12月12日進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後,關押於依蘭縣第二看守所半年之久,多次被惡警非法提審,後被無罪釋放。自進京上訪後單位至今一分錢也沒給開過,礦保衛科令她丈夫在家監控。主要責任人:被縣610閆麗勒索300元、礦610盧國成、看守所鄭軍勒索600元、縣公安局龍青山。

吳鐵強、男、31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3月10日因進京正法被勒索罰款5000元、非法關押42天,多次被非法提審、毆打和被獄頭打。2000年6月24日在家被抓,被依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26天,勒索罰款1000元。2000年12月11日至2001年12月10日被非法勞教一年。被勞教前多次被惡警提審,逼其放棄「真善忍」信仰。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趙世晶。

單玉琴、女、4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2月25日進京正法,被非法關押,被勒索罰款1000元,保釋金1500元。2000年7月18日因堅持修煉,被非法關押34天。被勒索1500元人民幣。2000年11月27日在家睡覺時被抓,非法關押210天,被勒索960元。在此期間被送賓縣體罰,逼其放棄「真善忍」信仰。現在她經常被惡警騷擾詢問,使正常生活無法保障。

王玉昌、男、44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被依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15天,勒索2100元人民幣,礦「610」勒索900元作車費。2000年7月被開除黨籍,公職,幹部隊伍,非法停發工資半年。並由單位、610、親屬共同監禁家中9個月,上班後由親屬單位監視至今,每逢節假日不允許回家。2001年3月被礦「610」強迫上電視,並拿180元生活費和不讓兒子考試上學當兵來威逼。

龐秀賢、女、51歲、依蘭縣達連河鎮。19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和平請願,回來後,被當地公安機關送公安局三樓會議室非法關押5天釋放。2000年進京上訪,帶回後被非法關押於依蘭縣第二看守所。以絕食方式抗議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絕食5天後,被公安局勒索6000元人民幣後釋放。主要責任人:政保科龍德清。

張風珠、女、29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正月15日依法進京上訪,被公安非法關押在依蘭縣駐京辦事處,幾天後被送回關進依蘭第二看守所33天,勒索家人3000元才放回家。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趙旭東、男、50歲、依蘭縣達連河鎮小學。2000年5月被非法關押,勒索人民幣900元(看管人員的吃飯錢)。2000年7月被非法關押,勒索200元(主要責任人:鎮中心校呂達文)。共被非法拘留三次,沒有自由,被逼迫寫「保證」,不然就送勞教。

望德生、男、45歲、依蘭達連河鎮。2000年3月,他頂著壓力到廣場煉功,被610辦公室抓去,被關二天,用手銬把他和另一名大法弟子銬在一起,鎖在床頭,動也不能動,長達16個小時,後被單位領導要了回來,並派專人監控。2000年秋天,縣公安局強行抄家,翻走大法書和真相材料。2001年3月又一次被非法抄家。

陶永文、男、58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下旬,惡警強行去他親戚家搜走大法書籍7本。2000年秋天,惡警又一次抄家,搜走大法書籍4本、磁帶4本及一些零星的大法資料。因他阻止,遭毆打。2000年10月12日被非法關押100天整,被看守所勒索980元人民幣。

韓麗榮、女、36歲、依蘭太平糧庫。2000年12月因進京上訪,被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個半月,在此期間絕食抗議兩次。2001年1月14日被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教養一年,在此期間被8隊管教孫慶電棍電擊,經常被拳打腳踢,蹲小號。

郭春慧、女、40歲、依蘭縣達連河鎮。哈煤氣公司初級中學。2000年正月初,被依蘭縣達連河鎮公安局非法抓走扣押1周,因說修煉,這期間不給吃喝,不通知家人。2000年3月因堅持修煉,被學校強行下文開除幹部隊伍,每月工資扣420元,不得上講台講課。2001年12月19日因進京上訪,被北京市豐台區拘留所非法拘留24小時,後轉到河北省棗強縣大監獄關押3天3夜。回來後被哈煤氣公司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50天,失去了人身自由。這兩年來,警察無故抄家,無理騷擾。2001年2月末,被當地610辦公室盧國成強迫上電視,被強迫說與法輪功「決裂」,不然就勞教。

王雲傑、男、39歲哈煤氣公司供應處。被依蘭縣公安局共非法抄家5次,拿走大法資料。2000年正月15進京上訪被抓,被惡警勒索5000元人民幣後放人。99年7月23日去省政府上訪被抓,被保衛處用手銬銬在床頭上。單位領導多次迫害,說打就打、說罵就罵,由8人監控,黑白跟蹤。被非法開除公職1年,工資只有每月180元,每天還得按時上下班。

夏桂華、女、39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7月6日進京證實大法,被當地公安帶回,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37天,受盡非人折磨,後家屬花2000元錢才釋放。2000年12月22日被當地公安強行抓到洗腦班非法關押8天之久。主要責任人:龍科長。

文志芳、女、38歲、依蘭煤礦培訓中心。2000年月17日進京上訪,被抓後,雙手帶手銬送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4天(在京關押5天),期間母親、丈夫、孩子探望需要花錢才能看到。警察讓家屬逼她寫「保證書」,遭拒絕,但每次都遭到辱罵。有一次,因抗議辱罵,看守所所長鄭軍便像惡狼一樣撲過來,拳打腳踢,將她踹倒在地,瘋狂踢她,起來後,用拳擊打面部,打得口吐鮮血才算住手。此次家人被勒索5000元人民幣才釋放。610辦公室勒令培訓中心扣900元工資(主要責任人:盧國成、李伯和)。2000年8月2日因做真相救度世人被抓,在達連河分局二樓被政保科科長李伯和、孫偉等人暴力審訊,逼供一個小時,用竹板刷把抽打雙手正反面,並狠打頭部、面部,使手、面部青腫起來。他們見出現傷痕,便用竹板刷把摳兩肋,疼痛難忍,他們不讓她叫,使她被打得不能側臥。目的是讓說出經文是誰給的,她拒不配合邪惡,被非法送進看守所關押13天,經家人四處通融,被勒索2000餘元好處費,並交1000元罰款才放回。主要責任人:趙世晶。

郭春玲、女、3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途中被抓後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9天,家屬被勒索2000元人民幣放人,交看守所200元窩頭費,及850元無名目款項。在拘留所期間,整天幹活,吃窩頭,喝白菜湯(無一滴油)。邪惡610提審,不配合就拳打腳踢,不讓煉功,用水哧,陽光暴曬。丈夫單位多次不讓他上班,讓他在家監視她,不給他正常開資,(每月只開380元,正常1200元),每逢節假日就有片警、委員會主任監控,辦班洗腦,用丈夫下崗來威脅。

呂淑清、女、53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2月25日進京被抓,被非法拘留,被勒索罰款1000元,保釋金1500元,飯伙200元。2000年7月22日被達連河鎮副局長賈林抓捕,非法刑訊逼供,將她多處打傷,並被非法關押2天1夜。釋放後,經常被非法詢問、騷擾、監控。2000年12月11日去北京正法,被非法勞教一年,被依蘭警察勒索僅有的270元錢。主要責任人:趙世晶、張煥友。 

孫義軍、男、3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3月22日被非法抓捕,多次被打,惡警用毛巾將他的嘴堵住,用電棍電手、腳等敏感處,將他多處電傷,直至電棍沒電才停止。被勒索2000元人民幣,非法關押45天才釋放,交飯費430元。2000年7月18日被非法拘留三天。2000年12月27日進京正法後,他被非法教養一年,惡警強迫他放棄「真善忍」信仰。第一次被非拘留,8個月未給開工資。被非法教養期間工資一分錢也沒開。靠出苦力來維持生活。

李坤鵬、女、23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正月15進京正法,被關押在依蘭駐京辦事處,二十幾人住在一個小屋裏卻要每人每天50元錢,後送回關押於看守所33天,勒索家人3000元才放回。(在公安局提審時打了她很多耳光)。2000年8月23日在家中被惡警帶走,強迫放棄修煉,遭拒絕,將她送進看守所。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遭野蠻灌食(濃鹽水)。被灌食過程中,呼吸不了,四、五個犯人按著,被灌完之後,腹痛難忍,管教一臉嘲笑地說:「用不用再給你灌一瓶啊!」,就這樣又被非法關押了30多天,家屬被勒索了500元才放回,收飯費150元。自此,片警經常騷擾。

張秀雲、女、61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2月25日進京被抓,遣送回依蘭後,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看守所5天,被勒索7200元後放人(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趙世晶)。2000年7月18日被保衛處非法拘留3天,放回後,不准兒子上班,監控2月,不寫保證不給開資,因堅持修煉、不配合邪惡,單位不給兒子開工資。經常被監視、抄家。

廖軍令、男、38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第二看守所20多天,交依蘭公安局8000元所謂罰金後被釋放。2000年6月末被非法從家中抓進看守所,關押5天後交2000元罰金釋放。2000年7月被達連河分局非法關押一週。主要責任人:龍科長。

李玉珍、女、64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1月26日進京上訪,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近20天,由家人花錢辦出,因未通過邪惡之人610辦公室盧國成,又被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1周後釋放。被公安局龍科長勒索3000元、被看守所鄭軍勒索800元、被丈夫單位勞保辦的張來軍勒索1320元。

賀守華、男、37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12月16日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於依蘭縣第二看守所近20天,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被非法教養一年。被哈煤1區公務段勒索900元。

楊淑傑、女、33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正月無故被公安局拘禁一週。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8天,在丈夫單位被罰款900元,釋放回家後丈夫單位派人監視跟蹤9個月。2001年3月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被610在暖氣片上用手銬銬一下午,並不讓吃飯。

汪家榮、男、41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7月18日由於講清真相被非法拘留37天,前三天被達連河分局非法拘留,絕食三天,拒絕說出經文和材料來源被毆打後送進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被勒索500元放回,飯伙200元,其他被勒索300元。2000年12月21日進京正法被抓,送清河拘留所,12月31日遣送瀋陽東陵拘留所,在此過程中多次被勒索,錢財被沒收。衣物被瓜分,未抱姓名多次被打,被非法教養一年。間接損失超萬元。

劉淑華、女、3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被依蘭第二看守所關押20天,家屬交2000元錢後才被釋放(主要責任人:龍科長)。2000年7月被達連河分局非法關押一週。

韓俊平、女、37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2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關押近兩個月,在家屬交4000元所謂的罰金後釋放,在非法關押期間絕食中被迫灌食1次。2000年6月在家晨煉被抓進依蘭看守所非法拘留1個月。被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造成肺部膿腫,家屬接回搶救,在搶救中花藥費13000元。6月份以後公安局多次抄家。主要責任人:龍科長。

夏桂梅、女、38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12日進京上訪,被當地分局抓回,送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56天,由家屬花錢辦出。共計6700元。2000年12月22日又被當地分局非法關押8天,整天不讓回家,辦班洗腦,強行放棄「真善忍」信仰,放回家後非法監視兩個月。2000年正月,無故被當地分局私自拘禁1周,非法搜家兩次。主要責任者:龍科長。

張可梅、女、43歲、依蘭縣依蘭鎮。99年7月去省政府上訪,被非法拘留43天。2000年7月進京上訪,被非法軟禁3天、勒索人民幣700元。

趙建才、男、57歲、依蘭縣依蘭鎮。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勒索2000元。2001年8月無故被抓,被非法拘留18天,被勒索1650元放回。2000年2月20日因在外煉功,被非法勞教一年。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02天後被投入一面坡勞教所5個多月,被迫扛石頭等勞動。被「610」勒索500元、依蘭縣公安局勒索1000元、依蘭看守所勒索150元。

劉長泉、男、44歲、依蘭縣果品公司。2000年11月15日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頭部挨兩警棍,在北京被非法關押7天後,送回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57天,勒索罰款3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孫久慧、女、23歲。1999年10月被抓,惡警用皮帶打手、臉,電棍電身上多處,臉部變形,電出水泡,電焦手部半個多月沒有知覺,用小勺挎肋部,導致抽搐。因吊起來背銬,使手腕處至今留有傷痕。在絕食抗議的情況下,被邪惡管教逼迫到外面凍一上午,勞動,一刻不能停。因為背法,被邪惡管教逼迫站在外面用水澆。先後被勒索5000元一次,3000元一次(2000年3--4月)。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李豔潔、女、25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正月初九依蘭縣一惡警與韓雲傑兩人到家中抄家,整個翻個底朝上,並揚言,「如你不懷孕,我扒你的皮,抓不到你就抓你丈夫。」因丈夫進京正法。後來又被帶到分局,惡警揚言要把她從三樓推下去。從達連河分局送到依蘭縣分局準備送拘留所,因懷孕被釋放。正月十五晚,達連河保衛處帶領七、八個人到她家,並用強行流產和帶手銬銬在暖氣上威脅,後來又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關押16個小時,釋放後,在家由固定的8個人每天24小時看管一個多月。在2000年8月初,孩子剛出生第19天的晚上9點多,依蘭縣公安局,達連河分局,煤礦保衛處三家二十多人帶著記者和攝像機跳杖子闖進家中,進行抄家,又叫另一女警多次搜身,家裏一片狼籍,無處下腳,就連未滿月的嬰兒也抱起搜查。翻了兩個多小時,要將她丈夫帶走,伺候月子的婆婆接連兩次心臟病復發,休克在院子裏,後一次休克時,脖子、頭抽搐得搬不動,抬到屋裏。就這樣,他們還是將她丈夫帶走。老太太仍在昏迷之中,她只有向110求救,得到的回答是:「那誰管呀!」此次搜查是縣公安局長趙世晶親自帶人去達連河坐陣,同時搜查幾十家。2000年12月25日晚,接到保衛處和610通知,第二天要對她監控,26日早,她抱著5個半月的孩子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母子倆在豐台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3天獲釋。由於丈夫單位一直在抓她,被迫流離失所,半年後回家,又受威脅,再一次流離失所。

劉忠華、男、32歲、依蘭縣達連河鎮。1999年初,汽化廠對其24小時監控,沒收身份證,強令不許外出,逼迫寫保證書。2000年2月,劉忠華與妻子(大法弟子)一起去北京上訪,汽化廠公安處非法抓捕,關進依蘭第二看守所,由於在其身上搜出《轉法輪》,遭公安處於曉風毆打。在看守所關押期間,由於不放棄修煉和絕食抗議,看守所副所長林忠指使犯人對其和同室的大法弟子進行"單腿站"、"貼畫"等體罰,並且強令不許睡覺。絕食期間被迫進行體力勞動。非法關押55天後被釋放,依蘭縣公安局藉此勒索家屬1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看守所也以伙食費為名勒索400元(主要責任人:鄭軍)。同時,單位將他開除廠籍、留廠查看兩年。由於拒絕寫保證,所以,回家後一直不讓上班。2000年6月,汽化廠以談工作為名,將劉忠華和妻子騙至公安處,非法關押審問,期間遭公安處盛勇的野蠻毒打,家裏也被汽化廠非法搜查。第二天他和妻子及另外三名大法弟子又被強行送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66天,關押期間曾被多次強迫進行體力勞動,由於與同修一起進行絕食抗議,被強行注射、強行灌葡萄糖、灌濃鹽水。8月末釋放時,看守所又勒索伙食費150元(責任人:鄭軍)。回到單位上班後,每月只開180元工資,並經常受到騷擾。兩個月後,由於單位的威逼和生活重壓,被迫離開單位,失去工作和住房。2001年2月,汽化廠迫於壓力,想把他帶回單位監控,並多次到其父母家,以幫其恢復工作為名,欺騙、騷擾甚至夥同依蘭公安局進行恐嚇、威逼其家人,強迫其同事、朋友四處找他,就這樣,他和妻子又一次流離失所。

王豔傑、女、30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2月王豔傑與丈夫(大法弟子)一起進京上訪,被哈爾濱汽化廠公安處非法抓捕,交給依蘭公安局押回,關進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55天,關押期間,曾被惡警叫到外面挨凍多次。絕食抗議期間不但挨凍,還被強迫進行體力勞動,非法強行灌食,4月末被釋放。後來得知,依蘭縣公安局以保證金為名勒索家屬1000元人民幣,看守所以伙食費為名勒索400元。2000年6月哈爾濱汽化廠以找王豔傑丈夫談話為名,將他們夫妻及另三名同修誘騙到汽化廠公安處非法拘禁,同時非法搜查其住宅,第二天五人都被強行送進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多天,關押期間,由於全體大法弟子絕食絕水,用生命捍衛自己的信仰,雖遭打罵、強行注射和慘無人道的灌食(濃鹽水),但迫於以生命抗爭的壓力,汽化廠終於將王豔傑釋放(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被看守所勒索150元伙食費(主要責任人:鄭軍)。回家後,又多次被汽化廠公安處騷擾,後因丈夫失去工作,現流離失所。

張可明、男、51歲、依蘭縣依蘭鎮。99年10月進京正法被非法抓捕,身上帶有2000元人民幣被沒收,被罰「開飛機」5個小時,用皮帶勒手,背銬子,手銬將手勒的至今仍留有傷痕。絕食抗議30多天,遭拳打腳踢,被公安局勒索3000元人民幣釋放。2000年2月被無理關押,公安局龍德清勒索家屬3000元人民幣。被非法關押無數次,時間都很長。

史榮先、女、51歲、依蘭縣依蘭鎮。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被罰跪近4小時,皮帶將腹部打成青紫色,一個多月才好,拽著頭髮往牆上撞,打嘴巴子,坐一夜刑椅。絕食抗議8天,遭到了野蠻灌食,被迫害得吐血,惡警張煥友勒索家屬3000元人民幣釋放。並把從北京回來身上帶有的3000元人民幣沒收。先後被非法拘留5次,每次時間都很長。2001年11月非法抓捕至今沒放。

李鳳蘭、女、63歲、依蘭縣依蘭鎮。2000年3月被張煥友為首的惡警抓捕,非法關押12天。絕食抗議7天後,惡警勒索家屬3460元釋放。

邢淑娟、女、30歲、依蘭縣宏克力鎮。2000年3月被非法關押1個月,惡警勒索家屬2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馬麗達、女、23歲、依蘭縣依蘭鎮。1999年12月被非法關押98天,其中絕食抗議6天。被惡警逼迫坐刑椅、冬天在外面挨凍一天。2000年12月30日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其中絕食抗議3天,被強行灌食,造成胃部損傷,無奈釋放,回家8天後又被非法關押。2001年10月被非法勞教二年。在勞教所,一次被惡警吊起從早6點~下午2點多鐘,蹲小號3天3夜,不讓睡覺,被強行打針、毆打等。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寧淑賢、女、4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中學。1999年被抓,絕食抗議,被勒索2000元釋放。2000年3月被惡警綁架,絕食抗議,被惡警逼迫坐刑椅,勒索1000元。2000年7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李華女、39歲、依蘭縣。2000年6月22日因上訪被抓,被非法拘留13天,被惡警逼迫在烈日下暴曬,幹活,勒索2000元人民幣。

趙春林、男、29歲、依蘭縣。1999年10月24日進京上訪後被非法送看守所關押21天,被惡警毆打,背銬,用電棍電,皮帶打屁股,被勒索3000元人民幣釋放,交所謂的伙食費300元。2000年正月十六,因煉功被非法關押70天,後交伙食費300元及500元沒有名目的錢。

史金賞、女、57歲、依蘭縣五國城街。2000年12月21日晚進京上訪被抓,被一惡警一腳從椅子上踢下來了,連打帶罵,還將穿的棉鞋都拿走,換上塑料底的夾鞋片。2001年春節,廠內派人輪流看管,黑白不斷人,不讓外出,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兩個月有餘。

劉明華、女、29歲、依蘭縣。1999年7月被非法抓捕。1999年11月,她在果品站幹活,派出所突然找她,不容說話,就把她帶走,讓寫保證,她不寫,就帶到公安局,局長張煥友罵她,說了一些難聽的話,一看她不配合邪惡,就將她送進看守所,到期也不放,家人想見也見不到,被勒索了2000元人民幣交公安局,托人又花了2000多元,才放出來。從此以後,街道、派出所無故騷擾,整天上家看著。主要責任人:韓雲傑。

吳英秋、男、56歲、依蘭縣亞麻原料廠。2000年正月初六早5點多鐘,他到商廈煉功,被惡警綁架,遭到一惡警的毆打,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在拘留所裏,每天吃包米麵酸乾糧,一滴油也沒有的清水湯,最後,家屬借2350元錢交公安局才放人。

吳玉賢、女、53歲、依蘭縣依蘭鎮。1999年11月進京上訪被抓,被勒索2000元人民幣。2000年11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在萬家勞教所,被嚴重迫害,患嚴重疥瘡感染,於2001年10月17日提前解教,保外就醫。被依蘭二輕局勒索1000元人民幣。

韓麗華、女、44歲、依蘭縣。1999年7月去哈爾濱正法被依蘭縣公安局索要50元人民幣。2000年1月,因進京上訪,被惡警綁架,在依蘭駐京辦事處被勒索250元,送回依蘭看守所非法關押了近3個月,在看守所期間,因背經文被管教打嘴巴,家屬花了2000多元錢才放人。街道、派出所多次無故到家中騷擾和搜查,造成家中親人正常生活無法保障。

王文娟、女、35歲、依蘭縣。1999年10月25日進京正法,被北京宣武區非法關押7天,依蘭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身上的860元錢被搜走,家屬被勒索3000元,家屬單位被勒索1000元。2000年2月22日在外煉功,非法關押65天,絕食抗議2次,18天,被惡警郭慶吉體罰,打耳光,開飛機,在絕食抗議期間被惡警強行幹活、罰站,在外面挨凍。2001年縣610委託她丈夫的單位領導干擾家庭正常生活,單位威脅她丈夫,如果她再進京講真相就開除她丈夫的公職,並多次給其丈夫停職,讓其在家看著她,停職期間扣發丈夫的工資。

丁學萍、女、33歲、依蘭縣。1999年10月25日進京被非法關押在宣武區看守所7天,絕食抗議3天後被當地公安局領回,送依蘭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隨身剩下的1540元人民幣被公安局沒收,被政保科科長龍德清和刑偵科趙洪基各勒索5000元。2000年除夕,在家被強行綁架非法關押45天,共絕食抗議兩次11天,公安局張煥友勒索家屬4000元保證金。在絕食抗議的情況下,還被惡警逼迫幹活、罰站,在操場上受凍,不讓穿鞋。2000年在單位被強行綁架,非法關押8天後被無條件釋放。2001年10月29日到天安門正法,被抓回當地,絕食抗議6天,最後公安局及縣610怕擔責任送回家,後被功友轉移,被迫擔負醫藥費780元。2001年11月29日晚,惡警砸門而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她綁架。現在她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第二看守所。

徐冬月、女、38歲、依蘭縣師範學校。2000年2月與丈夫(大法弟子)一起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後,由依蘭縣公安局派人押回,並關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4天後,被依蘭師範學校騙回。回來後才知道,單位在徐冬月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私自同意了公安局勒索的5700元人民幣的無理要求,並在其本人工資中將這些錢強行扣除,並且在2000年2月到2001年末這一年中,依蘭師範學校還強行從工資和獎金中勒索3000多元,加上公安局勒索的共計8000多元,不但如此,本人還受到非法監視,行動受到限制,在家中也經常受到騷擾(主要責任人:依蘭師範學校張明成、縣公安局張煥友)。2001年12月29日,晚上9點左右,依蘭縣公安局內保科和依蘭師範學校翻牆進入徐家,將其騙到學校後強行送進依蘭第二看守所。主要責任人:依蘭師範學校薛振芳。

宋明豔、女、43歲、佳木斯湯原縣。2000年6月12日因到派出所正法被非法關押三天,因拒簽不煉功保證而被送到蓮江口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在非法關押期間,惡警不給被褥,睡硬板,經絕食抗議後,蓮江口看守所有將其送回縣看守所,共計非法關押24天後釋放。2001年5月4日因在佳市火車站帶大法資料被鐵路公安處非法拘留70天,並被非法勞教2年,因身體狀態不好,兩次送西格木勞教所都拒收。期間被看守所勒索800元人民幣。公安處勒索4500元人民幣。才得以釋放。

鄒文華、女、37歲、樺南縣氣象局。曾先後四次被非法抓捕,第一次2000年6月22日被勒索260元(主要責任人:縣公安局政保科李軍)。第二次2000年6月28日,被勒索5000元(主要責任人:縣610辦公室張可心)。2000年8月18日被勒索500元(主要責任人:第二看守所王軍)。第四次2000年8月16日被縣610辦公室勒索5000元(主要責任人:張可心)。在看守所期間,每天兩頓飯,每頓一個窩頭(4元一個),睡地鋪,吃、住、便都在一起,610威逼家屬說服、威脅,領導拿工作來恐嚇,機關工委拿黨員來威脅,輪番作洗腦工作,單位停發工資,直到寫保證為止。

楊愛華、女、53歲、佳木斯市永紅區。2000年12月13日進京上訪在瀋陽被抓,兩天沒讓吃飯,由佳木斯市永紅分局送進看守所拘留,被勒索共計14000左右(伙食費、接人路費、罰款、個人勒索、單位罰700元等)主要責任人:市公安局、永紅分局郭維山。

李文義、男、40歲。在2001年1月18日被黑龍江省湯原農機局鄭寶貴和湯原縣壓鑄廠廠長林臣、劉國和、惡警曲險峰等人,以調查了解情況為名,將其騙到公安局,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非法搜他的家,惡警隊長周鐵鋼、曲險峰、鄧劍如等恐嚇威逼揚言說:「我就是叫你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在副局長楊金山親自指揮下,被四個惡警輪流毒打,開飛機等手段,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被毒打了一夜,次日被周鐵鋼打了幾十個嘴巴子,接著又打了幾十拳,局長徐長副親自下令一定要其說出資料的來源和組織者。並指使手下人將其帶到刑偵科,再一次遭到毒打,並使用了電棍,被連續毒打一天一夜,第三天早上被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8天後,送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勞教所,經濟損失達一萬多元。

許永蓮、59歲。2000年11月進京正法被抓送崇文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後帶回,欲勒索三萬元保證金,否則送看守所,最後家屬交多少錢也不知道,最終沒送看守所。2001年9月底晚10點多鐘,南衛派出所又非法抄家,把家翻了個底朝上,搶走師父照片、大法書籍、錄音機、錄音帶等,現在晚上經常打電話騷擾。

李桂芹、女、45歲、農墾科學院作物研究所。2000年11月份進京正法,被非法關進北京崇文區派出所11天,被單位帶回後,又非法關押18天,勒索5000元才得以回家。單位領導在北京找人的錢全部從其工資中扣了4360元。2001年4月,單位讓她在大法與黨員之間做選擇,因選擇了大法,被開除黨籍。

黃斌、女、29歲、農墾佳木斯實驗學校。2000年2月依法進京上訪,途中被非法扣押後送佳木斯看守所關押2個月,在看守所期間被管教人員毆打,體罰(開飛機)、強行打針致使雙腿行動不便。家人探視需請辦案人員吃飯,加上東風區進京接人的費用2000元及看守所伙食費400元共計勒索10000元。2000年11月進京正法,在北京被非法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大籠子裏,在不足16平方米的籠子裏關押幾百人,晚間被送進馬池口派出所,夜審至12點,因無結果,惡警將她銬到院子裏的葡萄架上凍10分鐘,後又被扒掉衣服、鞋凍5分鐘,然後罰站,不讓睡覺,共48小時,無任何法律程序被送往昌平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因絕食抗議被灌食(鹽水加奶粉)後被地方惡警認回帶到駐京辦事處,扣押2天,在不足12平方米的小屋關押近20人,且男女混居,每個人都收取高額食宿費及車費,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絕食抗議後被非法灌食(鹽水和稀玉米麵),導致身體虛弱。共計被勒索2200元。2001年12月佳南派出所西洪海、科學院610負責人無故私闖民宅,抄走錄音機(近200元)等物品,強行將其抬到車上,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近半個月,後家人多次找東風區公安分局才肯放人。索取伙食費50元,及車油錢30元。

董長和、53歲、農墾總局三江食品公司。2000年12月23日晚5點多鐘,南衛派出所張治國(副所長)、孫書龍等5人來到董家抄家,搜走錄像機清洗帶2盒,錄像帶8盒(不是法輪功的錄像帶)、幼兒水彩筆一盒。董下班後,惡警又把他非法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搜身,搜走人民幣1040元(其中1000元是公款)和一串鑰匙。在派出所裏,公安人員輪番審問到半夜,把他鎖在鐵椅子上,直到第二天早7點40分才打開。送東風分局繼續審問,因沒有甚麼問題,中午才把他放回。當他到派出所去要被搜走的鑰匙及其他東西時,只給40元,那1000元幾次去要至今不給,還說:「你找江澤民來要也不給」。

馬會、女、26歲、依蘭縣文化館。99年6月23日進京正法被非法抓捕,帶手銬押回,關押15天。依蘭公安局非法勒索2000多元,依蘭縣文化局勒索5000元,文化局長勒索3000元。被非法停止工作一年,非法扣工資一年。僅僅是由於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就被勒索9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龍德清。

姜連英、女、57歲、依蘭縣團山子鄉。2000年12月16日因正法被惡警勒索5000元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曾被惡警逼迫蹲小號、被吊起9小時、用電棍電擊。主要責任人:費紅、張煥友。

王玉梅、女、39歲、依蘭縣。2000年11月10日進京正法,被非法抓捕,於11月15日被帶回非法關押於依蘭縣第二看守所。被610辦公室勒索3000元,公安局勒索3000元。而後於2001年2月26日釋放。主要負責人:趙世晶、劉豔玲。

杜靜、女、38歲、依蘭縣依蘭鎮。1999年11月因正法被非法關押34天,絕食抗議6天,被勒索2000元釋放。2000年5月被非法關押3個多月,正月十六鄭軍、林忠(看守所正副所長)在610費紅面前重打杜靜,使其肋痛半個月之久,身體嚴重損傷,絕食抗議兩次,分別為7天,在刑椅上被5、6個男刑事犯野蠻灌食,非常邪惡,被勒索5000人民幣後釋放。2000年7月被勞教一年。被吊捆12小時。蹲小號70餘天,連續被惡警打5次,坐刑椅4天3夜,其餘時間體罰、站著。2001年5月下旬,被強行送入男刑事犯大隊,十五天,期間被打,用電棍電,地下是水站在水中,上邊用零下30多度冷風吹。2001年10月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9天,被勒索人民幣1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費紅。

張國棟、男、31歲、依蘭縣水利局。2000年4月因正法被非法關押26天,勒索2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邢淑華、女、30歲、依蘭縣依蘭鎮。2000年3月因正法被非法關押7天,絕食抗議7天,被惡警勒索37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曲風英、女、52歲、依蘭縣依蘭鎮。2000年3月因正法被非法關押7天,絕食抗議7天,被惡警勒索3700元。2000年4月被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1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李士榮、男、36歲、依蘭縣依蘭鎮。2000年2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後,在黑龍江駐京辦事處關押一天,後被依蘭縣公安局押回關進第二看守所,由於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關押51天,勒索1000元錢後,才獲自由(主要責任人:龍德清)。在這期間由於堅持修煉和絕食抗議,遭到了管教指使的犯人對其進行野蠻毒打和體罰。釋放後又被非法傳喚一次。看守所以伙食費為名勒索350元(主要責任人:鄭軍)。2001年12月29日晚9點左右,依蘭縣公安局內保科和依蘭師範學校保衛科一群人跳牆進入家中,強令交大法書,受到李士榮和妻子的堅決抵制,後來李的妻子徐冬月被惡警和學校強行帶走,李將大法書安全轉移後,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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