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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三十多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6至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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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8日】黑龍江省邪惡勢力於2002年1月開始大批綁架大法弟子,非法抄家,抓人,投教,判刑。僅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女隊,四五月份時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一百多人,到7月初已增至三百六七十人,年齡最大者70歲,五六十歲的人也不少。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惡警非法將大批大法弟子投教、判刑,有身體不合格被勞教所遣返的大法弟子也不釋放,繼續關押在看守所,一段時間後,再次投教。

被非法判刑者包括:5月,李經緯,8年。於忠海,被判15年,丁玉,5年。9月,被非法判刑三、四十人,刑期6年至14年,不等。

許多無故在家中被抓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勞教三年,無一放回。大法弟子小蓋的家中孩子僅兩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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