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2年1月4日,大法弟子吳金程、李坤、李鑫華和劉劍宗在資料點同時被綁架,資料點被破壞,損失很大。他們被捕後一個多星期才通知家人,但家屬去探望一直不得見面。因李坤的兒子李鑫華年齡還小(他由於修煉大法而被學校非法開除),不夠判刑年齡,茂南區法院刑事庭就通知他家人請律師,而他家生活有困難,請不起律師,所以法庭也沒有通知家人開庭的時間。後來功友們通過熟人才知道是4月25日開庭。當天家屬和幾位功友去旁聽,儘管這四位大法弟子受盡了酷刑,在法庭上依然正氣凜然地維護大法。吳金程直接面對法官講清真相,法官氣得暴跳如雷,大拍桌子阻止吳金程說話,但吳金程依然堂堂正正地向他講真相,看到此情此境連在場警察都偷偷地笑。最後由於這四位大法弟子拒不簽字,只好休庭。具體後來是怎麼判的就沒有消息了。現在他們四人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公安局看守一所已超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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