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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大法弟子李偉勛慘遭酷刑摧殘後被非法重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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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4日】瀋陽市大法弟子李偉勛於2002年1月初被警察劫持。在此期間,李偉勛承受了殘酷折磨。惡警們用鐵棍猛打她的雙腿;頭上帶上全封閉摩托帽,從摩托帽的通氣孔插進點燃的香煙熏烤;將她反銬在椅子上用塑料薄膜蓋在她的口鼻上,反覆折磨,使李偉勛多次窒息;在零下20多度的氣候下將冷水從頭到腳灌入全身之後銬在室外冰凍;用人體難耐的姿勢進行長時間的體罰;連續多天不准睡覺。瀋陽市鐵西公安分局的一名惡警還惡狠狠地說:「你知道嗎?鐘xx就是我打死的!今天我們就是來收拾你的,打死你白死!」然而李偉勛堅持向惡警們講清真相,使得邪惡之徒惱羞成怒,於2002年1月19日由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關押在瀋陽看守所。

在看守所預審期間,李偉勛因受到長時間的摧殘,造成四肢不能動,口不能語,不能進食,最後已奄奄一息。一個犯人見到這種情況通過其家屬打電話告之李偉勛家人。在其家人千方百計的營救下,於2002年3月19日由瀋陽市610辦取保就醫,住進中國醫科大一院搶救。在此期間,四名警察24小時監控。李偉勛正念在心,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成功脫離險境。而奇怪的是瀋陽市公、檢、法竟然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所謂的內部審判,判了李偉勛1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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