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全家三口都是大法弟子,當時我想,是我一個人去呢還是全家都去?因為我們經濟比較緊張,全家一起去勢必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但最後還是決定全家都去,因為大法需要我們去維護,多一個人就多一個正念之場。
這個問題解決後,下一步是決定甚麼時候去和去多長時間的問題,因為當時我工作較忙,不便立即離開,更不好離開時間太長,我打算4月8日起程,18日返回,當時我明知18日人權會議將就中國的人權問題投票,但為了不影響我的工作,我還是決定18日返回加拿大,所以我請假只請到18日,而且覺得我已經為大法盡力了,心安理得。
到日內瓦後的第二天,我才發現自己的心還是不純,我並沒有把助師正法放在第一位,而是把我的工作放在第一位;不是首先看大法需要我在日內瓦呆幾天,而是首先看我的工作最多允許我請多少天假。這不是保護自己的根本利益不受損害嗎?這不是把助師正法當成業餘愛好了嗎?大法在我心中到底佔有多大的份量?我這是真修嗎?我這不是根本執著沒放下嗎?我必須去掉這根本的執著。因此,我決定延期,但延期每人要交200元手續費,全家要交600加元,這對我來說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為了大法,我願意付出。可是延到哪一天呢?是延到投票結束後還是延到人權會議結束?我定不下來,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了師父的新經文<<建議>>,我感到震驚,但又為自己在看到師父新經文之前就認識到自己根本執著而暗自慶幸,認為自己已不屬於師父經文中所提到的那種不精進的人了。
後來我問歐洲的一個同修,大法究竟需要我們在日內瓦呆到甚麼時候,她說她不知道,她只知道18日投完票之後就沒有甚麼活動了。我這一下子終於找到了藉口,決定呆到21日,心想反正有些同修會呆到最後一天,有他們在就行了。我很高興,就和一個同修說,你看,當你一心為大法把心放下的時候,該是你的不丟,法我也護了,工作也沒問題,兩全齊美。
14日上午,在交流時,一個同修說,只要我的簽證能延下來,我就呆到人權會議的最後一天。這句話就像當頭一棒,把我震醒了。我終於明白了,修煉乃個人之事,無人可代替,我之所以定不下來延期到哪一天,是因為我還是沒有放下根本執著,還在權衡著得失,當大法需要我去維護時,我還是首先想到如何保護自己的根本利益不受損害,而不是首先想到怎麼去維護大法,這和師父在經文中所說的那些只想從大法中得到好處,卻不想為大法付出的人有啥兩樣?我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嗎?我的根本執著隱藏得多深啊!從前一直沒有發現或隱隱約約意識到了我也不願意去正視它,想起來真是非常危險、可怕。明白這一點後,我決定突破它,放棄這根本的執著。因此我決定當天立即去機場辦理機票改期手續,延到最後一天。
在去機場的路上,有個同修跟我說,沒必要延到最後一天,我們還不知道投票結果如何,等結果出來之後再說吧。而且投完票之後我們也做不了甚麼了。我說:「師父並不看重投票結果,看重的是弟子的心、弟子的提高。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邪惡勢力還在這兒,我們弟子在這裏那顆對大法堅如磐石的心,那強大的正念之場,就能有力地窒息邪惡,助師正法。」那位同修聽後表示同意我的看法,也和我一樣把返程機票延到人權會議的最後一天。
真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啊。壓力越大,執著心暴露得越充份。我明白了,在日內瓦講清真相、窒息邪惡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和修去自己根本執著的部份就包含在其中了。
加拿大大法粒子
2001年4月15日於日內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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