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理性》中說:「走出來用各種方式證實法是偉大的行為,但決不等於非要被邪惡所抓走,……」前一段確實有個別學員認為只有進監獄才是了不起的,認為被判刑是說明你行了,甚至有人執著於進監獄。當警察帶走身邊的學員時,他也挺身而出說:我也是大法弟子,也跟著一起進監獄,把進監獄當成了修煉提高的必要環節。這是對大法修煉和目前正法天象的嚴重誤解。正如師父所說,「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是為了證實大法才走出來,既然走出來也要能夠達到證實法,才是真正走出來的目的。」現在「走出來的目的」這個問題已經講明了,我想:我們不能抱著個人的執著片面地理解法,不能從而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更不能向邪魔投降,屈從於邪惡。因為「被從監獄釋放」同樣也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要證實大法,是要讓天下人知道大法的真相。
那麼,具體到已經落入監獄的大法弟子是否可以通過寫「保證書」等等向邪惡勢力妥協的方式暫且走出監獄大門呢?我們理解,這是絕對不行的,因為這在法理上是絕對講不通的。
我們修煉的人知道,人無論做甚麼說甚麼都會在另外空間留下紀錄,真實生動,經過多少漫長歲月之後還會歷歷在目。無論人的肉眼能否看到,那是一個生命真實經歷過的客觀歷史,無法掩蓋,無法增刪和修改。修煉的人更是如此,修煉人的一切行為正在一一寫入自己那部可能流傳萬世的修煉的歷史。在道德被人遺忘、蔑視的現代社會,常人經常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或者達到甚麼具體目的,使用說謊、陽奉陰違等「聰明」、狡猾的辦法蒙混過關,進行「現實」的交易。人們變異後的觀念對這些已經習以為常,認為沒有甚麼不好。可是,無論常人怎麼想怎麼做,那是常人在他們心性層次上的作為。
修煉過程中的人是神(修好的部份)人(尚未修好的部份)同在的,這兩部份屬於同一個生命。那神是自覺自願地嚴格按照自己心性所在層次的宇宙特性思想行事的,因為他已完全同化在那個境界的大法中,成為宇宙大法真實不破的一部份表現,絕不能按照常人的行為標準做事;而尚未修好的人的那一部份呢?雖然還是人,但已經不再是能夠混同於常人的那種生命,因為他是正在被修成神的生命,正在努力同化到大法中去的生命。師父講過一個理:「一個修煉的人天上是不把你們當人看的,他們認為你們是神,你們圓滿了將是未來不同層次中的神。」(《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神是身神合一的,形式和內涵是統一的,那麼一個偉大的神怎麼能向邪惡勢力和人間的敗類寫甚麼它們需要的「保證」呢?如果給破壞大法的人寫了甚麼「保證」,即便師父想再給你機會走向圓滿,你能夠格嗎?如果天上的神問:你是怎麼修上來的?怎麼交待?寫過一次「假保證」?那是玷污在自己修成的那位純真的神啊!如果說這次因此而失去萬古機緣,不能走向圓滿,但未來可能還有機會修,可是這樣的機緣要再等多久才有?這樣的污點將來要再吃多大的苦才能洗清?
抓我們是錯,被關押是錯,判刑罰款更是錯。全是他們的錯,而不是我們。當我們不抱著進監獄的執著,在走出來證實大法的過程中被抓、被關押時,這或許也是我們修的過程,消去自身業力的過程,正悟那一層法理的過程,用大善,大忍的胸懷曉之以理、讓邪惡之徒在宇宙大法面前暴露出自己的不正的過程,以及救渡那些被救渡的眾生的過程。我們不要悟偏法,當你正悟到那一層法理,並敢捨去常人之心時,監獄的鐵門會關不住你了,否則天上的眾神、你的護法神都不能答應。不管眼前的虛幻給你演化出甚麼暫時的理由,不要被他們迷惑,更不能向邪魔投降。「走好每一步,不給自己已證到的一切抹黑。」(師父新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
同時,我們還應當吸取以往的經驗,用在大法中煉就的「火眼金睛」 識別藉著各種偽裝打進來的特務,識破他們破壞陰謀的種種 「新包裝」,按照師父的教導,「去掉最後的執著」,不給邪惡任何空子可鑽。
以上為個人所悟,鄭重寫出,誠懇地請有關同修考慮。
大法學員
200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