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給片警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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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老年大法弟子。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是自己製作真相傳單,然後自己去發放。每次出去我都請師父加持,感覺自己念很正,甚麼攝像頭、電子眼從來不放在心上。後來悟偏了同修寫的關於對待大陸各種監控的文章,我心裏不穩了,學法也靜不下來,心裏老在惦記前兩天發出的真相資料是否被發現?壓不住、去不掉的怕心讓我坐臥不安,最終被邪惡因素鑽了空子:有人傳話給我:說我是「重點人物」已被「鎖定」,國安要「加強跟蹤」等。

干擾出現了絕不是偶然的,師父教導弟子遇到問題要「向內找」。於是,我靜下心來找自己:怕心、妒嫉心、虛榮心、名利心、怨恨心、安逸心、疑心、重親情等等都有,具體例子都能說出不少。 我在學法中體悟到「一正壓百邪」的法理:只要心中有法正念就足,邪惡就迫害不了,那些邪惡因素就會被解體、破除。我加強了學法,加強發正念,那些執著和偏離法的觀念要在實修中才能修去的,這也是法對我們的要求和標準。舊勢力的因素迫害我絕不承認,全盤否定。有一次我連續發了一個多小時的正念,漸漸的感到那些怕的敗物遠離了我,心裏也越來越亮堂,身體也越來越輕鬆、高大。

沒過兩天,片警打電話給我老伴,說要來家訪。老伴拿著手機對著我問:「片警要來家訪,你接不接電話?」當時手機沒關,對方聽到了我和老伴的對話,我立馬悟到:我不能繞開走,片警是要來聽真相、要來得救的。我爽快的答應了。告訴他:「家訪我不歡迎,可以換個地點。」片警說:「換甚麼地點呢,到我的警務室,還是派出所?」我果斷的說:「兩個地點都不合適。」片警說:「你說在甚麼地方好?」我思索著,片警見我沒有立即回覆,就說:「不急、不急,兩天之內給我回個電話,談話的地點、時間都由你來定。」

師父的一段法打到我的腦子裏:「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1]頓時我的眼睛濕潤了,這時我對「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有了新的理解。

第二天,我給片警回電說:見面的地點就放在本社區會議室,時間定在明天上午上班以後,具體的事由你來聯繫落實。片警答應的很爽快。 我知道,其實這些警察是最可憐的生命,他們也是在舊勢力因素的安排下在充當舊勢力迫害的工具,他們人的這面是不明白的,因此做了許多惡事:干擾正法、騷擾迫害大法弟子,如果不能明白真相,將來是要被毀滅的,真是可悲又可憐。我要和他講清真相,慈悲地對待他,挽救他。

這位片警按照我安排的地點和時間到了,在會議室,我坐到了主賓席上,片警坐到我的身邊。我要求他把帶來的執法記錄儀關掉、手機錄音、拍照關掉,他都照著做了。我講了法輪功是甚麼,共產黨為甚麼迫害法輪功,我拿出了講真相的筆記本。我說:請你先看一個文件和一張報紙,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九十九號令、一百號令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出版的《中國法制報》,上面公開發表了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兩度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及公通字【2005】39號)中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裏面沒有法輪功。這就向中國人民和全世界公開宣布法輪功不是甚麼×教。我觀察到片警的表情驚愕、默然低頭看我的筆記本。

過一會兒,我接著說: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信口開河,誣蔑法輪功是〝×教〞。隨後《人民日報》污衊法輪功就是×教。還有,江澤民的個人講話和《人民日報》的文章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是違反憲法、超越權限,是犯罪行為;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信仰的自由。對法輪功長達十九年的迫害完全是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綁架和操縱中共組織破壞了《憲法》第三十五條的實施。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說到這裏,我觀察到那個片警聽得很專注。我繼續說: 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為了進一步迫害法輪功,激起民憤,還編造了「天安門自焚偽案」,我問片警:「你知道這個自焚偽案嗎?」他方才回過神來:「我那時候才上中學,不關心這個事,後來聽說過。」我從三個方面、多角度剖析了「偽案」。

最後我說:善有善報,惡有報惡。跟隨江澤民,負責編造偽案的原「六一零」主任李東生遭到惡報,被判以重刑,打入大牢。是凡迫害法輪功的如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李東生等一大批高官都遭到惡報,被繩之以法。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我國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開始實行,全國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海外還有二百多萬各界正義人士把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到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要求對江澤民提起公訴, 繩之以法。

我繼續說: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依據都是所謂的上面的精神、上面說的。當前做的對法輪功人員的所謂敲門行動、簽字、採血、跟蹤,甚至抄家、綁架、判刑等等都是違法的。現在國家頒發了《公務員法》,警察有《警官法》,法官有《法官法》,檢察官有《檢察官法》,這些法律都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以後切切不能頭頭腦腦的叫幹甚麼就幹甚麼,看臉色行事了。不然做了錯事、違反了法律、犯了罪還不知道。」

片警連連點頭稱:「是、是」。我說: 老人常說: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惡有報是天理。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與人類的政治無關,是按著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能有錯嗎?千古以來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得逞過。

我還講了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道德品質高尚,於國於民真的百利而無一害。你們不知道我以前疾病纏身,痛苦的不能正常上班,提前兩年多退休的。二十多年來醫院沒去過一次,也沒有吃過藥,法輪功就是這麼神奇。

我感到他是明白了,他說:「我要先走了,下班之前我要趕到所裏,還有事要辦。現在我保證: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干擾您了, 也不會到你家敲門了,那是私闖民宅,也不會給你孩子打電話,請問:我們以後還能再見面嗎?」我說:「當然可以啦」。

整個過程我沒有講高,但是感覺他很震撼,他沒有記錄,也沒提甚麼簽名,最後我說:「我學的是宇宙大法,宇宙大法從上到下是貫通的。迫害法輪功就是犯天法,那是不得了的大罪。」

話說到這裏。片警伸出雙手要和我握手,我微笑著把雙手放在胸前合十,說「我不握手,我行的是這個禮。」片警也跟著我學,但做得不像。最後他給我敬了一個軍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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