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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郵社論:對抗議反應過度 王文怡不應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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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6年4月22日】(明慧記者編譯報導)華盛頓郵報4月22日發表題為“對抗議反應過度,王文怡不應被關”的社論。社論指出美國政府對王文怡女士的抗議反應過度,美國不應該犧牲美國價值而向中共道歉。

    社論說,中共主席胡錦濤星期四出現在白宮時,王文怡揮動橫幅並向胡喊話,白宮特勤把王女士帶出現場的做法是適當的,布什總統道歉的做法也是適當的。但是王女士該被監禁六個月嗎?如果是在北京發生這樣的事,那麼結果可能是要坐6個月的牢。事情發生在華盛頓,美國政府不應該這樣做。但是,昨天美國政府對王的指控可能將導致這樣的判決。

    社論說,王女士是被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她通過報社得以進入記者席。她當時喊道:停止迫害法輪功。並向布什喊話,要求制止胡迫害法輪功

    社論說,就為這,王女士被美國政府指控是“恐嚇、強迫、威脅、或擾亂一位外國官員或一個官方客人,或阻礙外國官員執行任務”,這項罪名可處最高六個月監禁。這條法律是用來保護來訪的高層人士免受攻擊,並對等的保護在海外的美國官員。

    社論指出,沒有人可以斷定胡先生在事件發生時有任何危險,只不過可能感到惱怒或羞辱。根據法院的文件,王女士的叫喊導致胡先生“中斷他的講話”並將目光朝向王女士。這也許讓布什有些尷尬。但美國不應該犧牲美國價值而間接的向中共道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4/22/7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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