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清,生於一九五五年九月,大學文化。他從小殘廢,曾經是撫州市國有企業──周渡貯木場的場辦學校的教師,在一九九七年又出了一場車禍傷了頭部大腦,右手右腳全殘廢,他被有關部門鑑定為「三級殘廢」,是一個喪失了勞動力的人,與妻子趙朋賣菜為生。
二零二二年,陳永清因在網上(QQ)發經文,先是被綁架到山東,家屬給了5000元,才取「保候審」回家。六月,陳永清又被山東警察脅迫到山東,施姓警察說:「不去,就網上通緝。」陳永清就去了。後來,家屬收到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開具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構陷的理由是所謂「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當時陳永清被非法關押在何處,家屬打聽不到。陳永清被非法構陷、判刑三年六個月,情況待查。
在山東省監獄,陳永清遭受殘酷迫害,每天被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毆打威脅,坐小矮凳,不得洗澡,不得購物,不讓睡覺等,每天只能躺臥三至四小時。獄警指使包夾犯兩人輪流拳打腳踢,致使他身體左腿、左臂腫的不能行走,時間長達半年多,精神與肉體遭受嚴重摧殘。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陳永清出獄,被撫州市北站司法所和撫北站派出所兩個人從山東省監獄接回撫州市。
曾經被非法判刑三年
陳永清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善意地向百姓講清法輪大法的真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開除工作,在江西南昌監獄遭手銬、腳鐐、關禁閉、奴工勞役等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撫州市臨川區「六一零辦公室」頭目何方明、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塗樂萍帶領十多個警察,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陳永清家,搶走了幾千元現金、衛星電視接收系統、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並把陳永清和妻子趙朋綁架至撫州市看守所。六一零頭目何方明毫無人性的將手腳殘疾的陳永清按倒在床上、反銬雙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點,江西省撫州市不法人員在臨川區法院非法開庭,圖謀加重迫害陳永清、趙朋夫婦。兩位來自北京和廣州的正義律師為他們辯護。陳永清、趙朋夫婦也在庭上講述了法輪功的美好,及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情況,並告誡在場的人不要相信中共的欺世謊言,希望在場的法官、警察支持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使自己及家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底,陳永清被撫州臨川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妻子趙朋也同時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取保候審」)。二零一三年六月,陳永清被劫持到南昌監獄迫害。
在南昌監獄,陳永清堅定自己的信仰,堅持煉功,被警察上手銬、戴腳鐐、關禁閉、強迫做奴工勞役,而且,警察還剝奪了家屬的探視權。陳永清的女兒前往南昌監獄探視父親,費盡周折,卻始終沒能見到。當時他正在上學的女兒也因父母長期被迫害,交不起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