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法官張巨濤遭惡報,被中共卸磨殺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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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二零二五年十二月,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法院法官張巨濤被抓走,具體原因、罪名不詳。但是,無論張巨濤表面上為甚麼被抓,坊間都說他是因為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惡報了。

從明慧網報導中可以查證,張巨濤任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刑二庭庭長期間,不遺餘力地為中共賣命瘋狂打壓法輪功,尤其近幾年,他持續不斷地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而且都是枉法重判重罰,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極大的苦難。

張巨濤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時,態度十分惡劣、蠻橫,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根本不講半點法律,連最基本、最表面的法律程序都不顧。他從接手案件,到非法庭審、枉判,一路肆意妄為,剝奪當事人及家屬、律師的合法權利,無理刁難。在法庭上,他無理制止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根本不聆聽意見。經張巨濤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都被他判重刑、勒索高額罰金。

以下是張巨濤近幾年作為主審法官枉判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早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張巨濤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王金平、白敏的非法庭審,最後法庭枉判王金平八年徒刑,白敏四年徒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瀋陽法輪功學員孫德坤、妻子邢安梅、女兒孫鶯鶯,因為依法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大東區法院非法庭審。邢安梅被秘密誣判一年,被勒索罰款五千元。當時法官張巨濤還惡劣恐嚇邢安梅說:上訴就加刑。二月二十七日,孫德坤被大東區法院誣判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孫鶯鶯被非法強制管教一年(監外),勒索罰款兩千元。

二零二三年,三位中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只因郵寄真相信,就被瀋陽市公安、國保誣陷為「犯罪團夥」,定為「大案要案」。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張巨濤不依據任何法律,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重判重罰。72歲的於桂春被枉判八年,被勒索罰金五萬;52歲的李詠梅被枉判五年,被勒索罰金三萬;80歲的張玉錦被枉判四年半,被勒索罰金兩萬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58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國華,因為給出租車司機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被瀋陽市大東公安分局國保、大東門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十月獲知,二零二四年十月被張巨濤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張巨濤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對71歲的趙桂萍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三萬元;對65歲的金曉峰枉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73歲的法輪功學員孟慶潔被張巨濤枉判八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張巨濤枉判58歲撫順法輪功學員張慧強四年半,勒索罰金兩萬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張巨濤枉判68歲法輪功學員王淑華四年,勒索罰金三萬元。過程中張巨濤處處刁難家屬及律師。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76歲周鳳蘭出現腦血栓症狀情況下,張巨濤和公安國保十餘人,到周鳳蘭家「開庭」,枉判周鳳蘭三年,勒索罰款兩萬元。

據明慧網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底,瀋陽市大東區法院至少對55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主要涉案法官有:陳壯威、張巨濤、朱麗娜。近年主要涉案法官是張巨濤。

能當上法官,必熟知法律。可張巨濤明知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卻公然踐踏法律、濫用職權,肆意枉法冤判法輪功學員。過程中還屢現囂張狂妄之嘴臉,突顯中共無法無天打壓法輪功正信的專斷、強暴。張巨濤之流甘心拋棄良知賣命替中共作惡,無非就是為了討好邪惡中共,謀求升官發財。然而,卻落得被中共卸磨殺驢的可恥可悲下場。

迫害佛法,天理不容。人間報應將伴隨著張巨濤的餘生,地獄裏的酷刑將永無止境。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要步張巨濤後塵。好好看看奇書《九評共產黨》,認清中共毀滅人類的邪惡本質,趕快停止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信仰團體,釋放所有被非法綁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用心了解大法真相,善待救命的大法,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條希望的路。

註﹕參考文獻為明慧網文章《瀋陽市大東區法院枉判至少55位法輪功學員》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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