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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孫前程而轉化」害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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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共把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即所謂「轉化」)當作大事中的大事,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除了「酷刑轉化」、「藥物轉化」, 「親情轉化」也是中共慣用的手法。

例如:讓年老的父母給兒女下跪,逼兒女放棄修煉;以子孫的上學、工作相威脅,逼長輩放棄修煉;對配偶施加壓力,以婚姻相威脅,逼妻子或丈夫放棄修煉;等等。

中共人員經常說的一套歪理就是:「你們法輪功學員不是講善、為他人著想嗎?你們煉法輪功,讓家人跟著受苦(被中共株連迫害),就是不善。在『轉化書『上簽了字,就不會影響家人了。」

很多在重壓下也能保持頭腦清醒的法輪功學員,都會當場戳穿這種謬論,理性地跟相關人員講清真相和道理。但也有少數人在巨大壓力下違心地妥協。

下面我們就討論一下: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受迫害,到底是誰不善?甚麼是真正的善?「為了不影響子孫前程而簽字轉化」,究竟是愛護子孫還是坑害子孫?

家屬遭株連迫害,誰的罪?

首先要指出的是,中國現行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國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所以,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一直都是合法的。何況很多中老年人、絕症患者煉功,是為了祛病健身。你不讓他們練功,誰給他們出醫藥費呢?你能救命嗎?

法輪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僅要求享有憲法賦予的合法的修煉環境。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卻一直遭受著中共龐大國家機器的抹黑和打壓。他們平和地向周圍人講事實真相,這是做人的基本權利。

所以說,這場迫害才是非法的,是不善且邪惡的。這一點,稍有良知、了解事實的人,都會看得很清楚。

法輪功受迫害,家屬遭株連迫害,這是中共的罪,中共的惡。這一點一定要明確。

甚麼是真正的善?

面對親人受到株連迫害,法輪功學員仍然堅持修煉、堅持信仰,這是自私和不善嗎?絕對不是。

儒家教育人做君子,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堅持仁義。在仁義與愚孝(盲目地順從)發生衝突時,孔子主張不盲從。看到父母犯錯誤時,子女應委婉勸阻,避免使父母陷入不義。

佛家認為,真正的善是不帶任何私念的菩提心,啟發他人的覺悟,使人明瞭因果,破除迷執,從而獲得真正的解脫和長遠的幸福。

在道家看來,行善的最高境界是順應天道,遵循宇宙法則。這集中體現在老子在《道德經》中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無論從儒釋道還是大法修煉的立場看,沒有私念,堅持道和義,符合真、善、忍,才是真正的善。

重德守道義 子孫多慈孝

考慮子孫的前程,對後代給予厚望,這是人之常情。關鍵是怎樣做才是真正對子孫好,不同的父母有不同的道德和是非標準。

以現代人和古人相比。現代人注重培養孩子的各種技能,希望孩子聰明,將來在社會中具有競爭力。而古人則深信善惡有報、因果法則,深知德行才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中國古代,重視培養孩子的德行,以身作則,言傳身教,讓子孫在良好的家風中受到潛移默化的薰陶,正面例子數不勝數;反面的例子也不少,可謂前車之鑑。

今天呢?每個人的選擇同樣會對他和家庭的未來產生影響。真正為子孫著想,就應該從長遠思考子孫的前程。

舉一個典型的例子。一位法輪功學員,作為母親,一直用自己的言行對孩子潛移默化。孩子對長輩孝順,床前侍奉姥姥、不執著錢財、先他後我。後來這位母親因堅持修煉,被政府逼迫在「轉化」書上簽字。警察對她兒子說:「好好看好你媽,要不將來會影響你的前途。」兒子說:「沒事,鋤地我願意!」警察走後,他毫不懼怕地對母親說:「媽,咱們堅決不簽!」[1]

老師欣賞這個孩子,給他介紹一家高端私企實習。私企老闆也讚賞他的善良與才幹。所以孩子還沒畢業,就找到了好工作。他對母親說:「我們的一切都是大法給的,也是你們積下的德,您就是我最好的榜樣。」

給子孫示範「轉化」 是福是禍?

以身作則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在壓力面前簽字違心「轉化」,就是給子孫樹立負面的榜樣。孩子將來可能也會變得沒有原則,重利益輕道義,給人生的未來埋下禍根。

道教經典《太上感應篇》上說,「乘威迫脅、陰賊良善、刑及無辜、離人骨肉、破人之家」都是罪惡,將遭受「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扣減壽命)盡則死」的後果。配合中共搞親情「轉化」的人,個人和家庭都將面臨這類罪罰,只是大家通常忙於自身生活,不會特意觀察、追蹤、匯總他人因果而已。

這裏給大家舉一個實例:一名法輪功女學員,因在二零一五年參與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中共警察找上門來恐嚇、利誘,言稱:如果不放棄修煉,就要影響孫子輩們的升學、參軍、分配工作等。親屬們也對她施壓。她怕影響孩子的前程,就選擇了放棄修煉。隨之,她的身體每況愈下,丈夫為照顧她生意幹不了,關門歇業。原本資質不錯的孫子,在社會大染缸中變得渾渾噩噩,沉迷於玩樂。[2]

那麼脅迫他人「轉化」的人會怎樣呢?

舉兩個實例:李萬忠,重慶市忠縣人,二零一四年任古藺縣縣委書記期間,指使執法人員到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家威脅說:「不轉化、不簽字,將會影響三代人,當兵、升學、招工等一律不允許。」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李萬忠因受賄罪被綿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應了「刑禍隨之,惡星災之」的後果。[3]

聶麼山,湖北省應城市人,任湖北省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學員子女考上大學不讓上、徵兵合格不讓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聶麼山患喉癌死亡,時年60歲。應了算盡則死的天理。[4]

結語

人各有命,我們無法左右別人的前程,但可以根據真、善、忍這一普世價值,為子孫講道理、做出表率。堅守正念、正信,給親近的人做好榜樣,不給他們樹立錯誤的觀念,才是真正的為他、為子孫著想。



參考資料

[1]淨語,《沒有「獸印」的兒子》,明慧網,2026-03-28。引用日期:2026-04-21。
[2]正信,《選擇不一樣 冰火兩重天》,明慧網,2023-06-18。引用日期:2026-04-21。
[3]《四川古藺縣縣委書記李萬忠遭惡報被判十一年》,明慧網,2024-05-23。引用日期:2026-04-21。
[4]《湖北省應城市國保大隊隊長聶麼山遭惡報斃命》,明慧網,2019-12-19。引用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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