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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惡警陳萬友脅迫派出所警察迫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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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下午,我下班剛到家,於富華、韓麗敏來我家串門,5點過後,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奮鬥派出所包片民警董紹龍帶數名警察闖入我家,沒人給他們開門,他們是怎麼進門的,我們都不清楚。董紹龍第一句話就說「馬姐你在家吶」,接著對我們說了聲「誰都別動」,他們就開始了滿屋的翻箱倒櫃,把我的MP3(索尼)、《精進要旨》、《法輪佛法 大圓滿法》、師父的各地講法、一套九八年長春輔導站洪法的珍貴圖片(20張一套)、師父在大嶼山的珍貴照片及兩張師父的大法像強行搶走,最後惡警綁架了我和於富華、韓麗敏三人。

當時正是晚上下班時間,鄰居們目睹了這一綁架場面,兩、三名警察架著我們,他們只來一輛車,又叫了兩輛出租車,分別把我們拉到奮鬥派出所。在離開我家之前,董紹龍給市公安局陳萬友打電話說:我在馬曉華家,抓了三條魚,你快過來吧。

到了奮鬥派出所,我被單獨關在一個屋裏,有兩名警察看著,不一會兒,陳萬友進來了說:「……你們這幫法輪功真不講究,竟掘人,一整就給這個上網,給那個上網。」陳萬友出去後,就給看守所打電話說:「一會兒送兩法輪功,不管甚麼情況都必須收下。」

晚上10點過後,我和於富華被強行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值班的女大夫約60多歲,檢查身體後對送我們的警察說我們倆都是血壓高,心臟病,拒收。陳萬友說:「不行,送來了,就不往回拉了,收也得收下,不收也得收下,就是血壓200也得收下。」雙方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陳萬友打電話找值班的霍所長,強行收下我們後,然後揚長而去。

到了第三天,董紹龍和張小剛對我們進行所謂的提審。董紹龍說:「馬姐呀,你想不想回家,想回家就說不煉了,寫個保證。」他看我不寫就遞給我事先預備好的一張表讓我簽字,我一看是一張長期刑事拘留票子。我問他:「我沒犯法,簽甚麼字?」他把那張紙收回去了,然後又拿來一張大一些的紙一撕兩半,留下一半,給我一半。我一看是被判勞教通知書二年。他說:「只要你還煉法輪功,你就犯罪了,其實我也不想這麼幹,這是上邊讓我這麼做的,沒辦法,我得養家糊口啊。」我問他:「上邊是誰?」他不說。

在看守所的26天裏,看守所幾次上報我和於富華的身體情況,上邊沒回應。8月28日上午,我和於富華被送勞教所,體檢結果是血壓高,心率快。在勞教所,我幾次被迫害的心臟病發作,處於昏迷狀態。9月6日去市醫院檢查,診斷為高血壓、心臟病,市公安局勞教委把我接到市公安局,因家中無人接,只好把我送回家了。

當時也正趕上晚上下班時間,鄰居們看到我的身體被迫害成這個樣子議論紛紛,有的說:煉法輪功有啥罪,把人迫害成這樣?有的說:抓走的時候人還好好的,現在這樣了,誰負責?人要是死了算誰的?住院治療誰花錢?

勞教委的那個年齡大的人說:關你們甚麼事?勞教委的那個年輕的說:死了算他自己的,有病了與勞教所與局裏無關,你是犯了法的人。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年邁的母親曾去奮鬥派出所要人,當時在崗的所長說:「大娘啊,你去找陳萬友吧,是他讓我抓的,一切都是他讓幹的。」

我的一位朋友為了解救我,也找到了派出所的幹警,幹警說:「我們都不願意抓馬曉華,是陳萬友指名要抓她的,沒辦法,我們得養家糊口啊!」

陳萬友為甚麼與我為難呢?我找不出別的甚麼原因。只記得在二零零零年,我已在看守所被拘留了七十八天,陳萬友說得拿3000元錢疏通各種渠道才能放馬曉華回去。後來,我媽拿了2000元錢給了陳萬友,第二天才放我。這件事曾上網給曝光了。

正告陳萬友等惡警,迫害善良,繼續與正義為敵,必將成為邪黨的陪葬品,也必將禍及你們的家人!立即停止你們的罪惡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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