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幫我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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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8日】

一.天安門

12月19日,我們7個人來到了天安門。當我看到警察、打手、便衣和當兵的密布廣場的時候,我就發了一個正念:這些都是假象,是師父在等我來,天上的神都在看著我呢!我就站出來了。我打出「法正人間」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李老師清白,還大法清白!」此時上來3、4個惡警搶我的橫幅,踢倒我。但我口中沒停止吶喊。在遭毒打時我又發正念:我是修大法的,你們打不到我。被拖向警車的同時,兩惡警用電棍打我頭,我聽到像敲在石頭上的聲音。因我不停吶喊,一惡警掐我的脖子,我又發正念,我是神,你們掐不住神的脖子,我還能喊!我發出的聲音更大了。另一警察喊:掐住她!掐我的惡警答:我掐不住啊!

我與功友們被拉到一個大鐵籠子裏,裏面有幾百人,從白髮老人到襁褓嬰兒。我心裏非常激動:師父:我終於跟上正法進程了!我們將惡警扔在地上的橫幅揀起,掛在牆上,又將一些橫幅悄悄揣在兜裏,準備在車上打出來。

後來有6輛大車將我們拉走,我坐第一輛。開到鬧市區,我掏出一米多長的橫幅,問功友,誰跟我扯這個橫幅?沒人吱聲。於是我單手將橫幅舉出窗外,「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飄在風中。沒5分鐘就被車裏的警察發現,搶走了橫幅,還惡狠狠地罵我:「你等著,看到地方我們怎麼收拾你!」我沒怕。雖然我手中沒橫幅了,但我可以喊,於是我開窗大喊:法輪大法好!前面惡警又在威脅:「讓你喊,看下車怎麼收拾你!」我不理,繼續喊。有兩個功友也與我一起喊。警察笑了:「你們要喊就大聲喊,不許停!車要開2個小時,你們要一直喊到終點!」於是全車同修都開始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將音樂開到最大,還是蓋不過我們的聲音。警察說:等他們喊啞了就不喊了。於是有功友講我們輪流喊吧!還有功友講,我們這樣喊路人能聽到嗎?我就講:我們是神,神的喉嚨能喊啞嗎?這法有多大呀!只要我們發出聲音,路人就會聽到,是師父在做!所以我們吶喊時,我們看到路上遠近的行人和車輛裏的人都在注視我們,有的還對我們點頭、微笑、招手,我們也向他們微笑、招手。我想這也是洪法,暴露邪惡,讓世人看到它們又抓了多少好人。

二、派出所

後來我被拉到北京某派出所,關押了48小時。期間有的關過得不好。我們5人被同時關押。頭一天警察對我們特好,目的是套出我們的個人資料。到晚上警察露出真面目,罵師父、罵大法。我沒忍住,也與之對喊,告訴它們不許在我面前罵,它們在做壞事!它們恐嚇我要用刑,關我三年,我講你們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我沒有那麼大的業力就沒那麼大的難,我不怕。晚上與另外功友切磋時,一個功友講也遇到相同問題,她講:「不許在我面前污衊我師父和大法!」警察不聽,她就讓警察明白她的話不是隨便說說的。警察怕了,對交班的警察講,不能在她面前罵老師和大法,否則她會死在這裏,我們擔不起責任。從她的言行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差距。

在派出所兩天中我們都堅持煉功,因為念正,警察也拿我們無可奈何,第三天上午我們集體念書學法,4、5個警察進門也只能靜靜地聽。這個場被我們正過來了。

在這期間有兩位功友被騙說出名字。警察問你有否喊口號、打橫幅、目的達到沒有?她們答有、達到了。警察說:目的達到了,說出名字,好送你回家,否則就關3年,你可以用我的手機給家裏打個電話,讓你家人接你,我不通知駐京辦,你回去還可以看書煉功。功友相信了,打過電話後消了號,誰知警察立即通知駐京辦,把她們送回去了。所以奉勸功友不要輕易相信它們的話,以免被邪魔鑽空子。

警察也問我達到目的沒有?我答沒有。法沒正過來,我目的就沒達到。

三、看守所

第三天下午,我們三個功友被轉到看守所。我碰到的第一關就是進門要向當兵的喊「報告」,才可以進去。我想看另兩個功友怎麼做的,師父看到我這顆心。結果警察叫我走在前面,我走到門口,警察又兇我:「喊報告」,我發正念:犯人才喊報告,神怎麼會向常人喊報告?我答:我不會喊!警察說報告都不會喊你怎麼進去?我答:那我就不進去。我讓開門,身後功友站上來,警察讓她們喊報告,她們也答不會喊。警察就笑了,好了,你們進去吧。

在牢號裏碰到兩個人,對我特熱情,自稱是當地學員,說今晚要提審我,她們說二十天前出來一張上訪表,其中一欄填所反映的情況,你就寫四條:1、撤消對李老師的通緝令;2、還法輪大法清白;3、給我們合法修煉環境;4、釋放所有在押學員。她們說:必須寫出姓名住址才可以填此四條。(她們用此手段矇騙過許多學員)我當時一時誤認為應當填此表。我之前進來的7、8位功友不信她們,她們就讓我做這些功友的工作。後來一位70多歲的功友點醒我,不要相信她們,不知她們是否是轉化團的。晚上提審,我發正念:「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我就挺胸走出去。提審員真的拿出這張表要我填,我問此表是甚麼時候出來的?它答:7月份。我又問每個功友都填過此表嗎?它答是。我就問你們有否上報給中央?它答每天上報。我問既然每天上報,半年多了,為何不給我們平反?那此表填了不等於沒填嗎?今晚我不填此表。後來我悟到:我們能向邪魔交此表嗎?它們想騙我們離京,減少壓力。

四、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我們5個大法弟子在一個牢號,每天學法煉功。期間提審4次,我均以正念面對,沒說出姓名地址。當警察問我為何不說時我回答:我要是說出來,你們會送我回原籍,我單位、我愛人單位上下級領導、派出所、公安局領導幾十人都會受牽連,甚至下崗。因為我是修煉人,我不會連累這些人。誰都有妻兒老小,有一份工作不易,他們沒修煉,他們犯了甚麼錯?!江澤民做了壞事,我們修煉人受迫害了,不應讓這些無辜的人跟著受害!我也常對警察講:你們也是受害者,你們今天做的工作也是違心的,放著壞人不抓、淨抓好人,把好人抓進去、壞人放出去,你說那社會會是甚麼樣子?警察聽了這番話流淚了,說:你真好,修煉人真善良,你為這麼多人考慮。我講:你想關我多少年就關多少年吧,我是來正法的,法不正過來我不回家。

最後放我們時,警察說:不說名字無法買票,我就講,那我們就跟師父姓,姓李,我們一起的6個功友就都報姓李,警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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