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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審判受害者:我看美國公民李祥春被非法審判一案
文/守義
【明慧網2003年3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即將非法審判美國公民李祥春,這是殺人犯對受害者的審判。

被大赦國際評為“人權惡棍”的大陸獨裁者江澤民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殺無赦”,而在此之前,1999年6月10日,他下令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隨後他又命令610辦公室對數以千萬計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政策。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近四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詳細核實的已有63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時有發生。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在江澤民在中國製造並推行國家恐怖主義的過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殺人犯江澤民及其從犯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從來沒有遵守過任何法律,如今殺人犯居然要利用所謂的“法律”對被非法綁架的美國公民李祥春進行審判,他們所玩弄的所謂“法律”根本不是代表公正的法律,而是納粹法西斯的法律,是斯大林俄共的法律,是迫害善良百姓的屠刀。應該被真正的法律所審判的是雙手蘸滿鮮血的殺人犯江澤民及其從犯。

犯下重罪的江澤民已經在海外被起訴。今年年初,江犯被以“滅絕種類罪”在美國被告上法庭。日前,總部設在瑞士的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非政府組織”(“Track Impunity Always”)與瑞士法輪功協會在日內瓦市中心的卡納凡酒店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將在瑞士起訴江犯。控告江犯的三個主要理由是酷刑、反人類罪和滅絕群體罪。海外的法網已經張開,在等待著罪孽深重的獨裁者及其同伙。

我們深信,在不久的將來,江犯也會在中國大陸受到法律的審判和嚴懲。協助江犯做惡的從犯也將被押上正義的審判台。

當日前一篇文章: 師父新經文修訂說明(2003年3月20日)
當日後一篇文章: 瑞士律師:江澤民面臨多國起訴和可能會被終身監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