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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涿州市社保局領導及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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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四日】

尊敬的人社局領導:你們好!

我叫賈鳳仙,女,1965年9月生,我是在綜合執法局園林處退休的。以前我身患多種疾病:高血壓、美尼爾綜合症、心臟病、骨質增生、失眠、子宮肌瘤、腰椎間盤突出等多種疾病,這些疾病折磨的我生不如死,不能正常工作,腰椎間盤突出的毛病經常犯,每天躺在床上,連身都翻不了。多少次我都想從自家六樓跳下去,看看可憐的孩子;想想年邁的父母;每天下班既要伺候我、還要照顧孩子的丈夫,又一次次打消了死的念頭,每天在痛苦中煎熬。

1996年,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有幸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在極短時間內得到康復,我每天心情愉悅的工作、生活,為國家節省了大筆醫療費。我想說說我煉法輪功後,子宮肌瘤自然排出的神奇經歷。

我曾在涿州市保定第二醫院檢查出患有多發性子宮肌瘤,腹部腫大、疼痛,流血不止。聞聽北京有一個小醫院,採用伽瑪刀手術取瘤,手術後我連續十七個小時嘔吐不止,痛苦不堪。一年後我去醫院檢查,發現瘤子比以前還多了。因身體極度虛弱,不能再做手術了。在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幾個月後,有一天我腹部疼痛難忍,去廁所感覺有很硬的東西排出,有雞蛋大小的,也有葡萄粒大小的,肉狀的東西。後來我又去保定二院做B超,瘤子竟奇蹟般的消失了。親朋好友都說太神奇了!

修大法前,我因脾氣不好,常跟公婆吵嘴、鬧氣,和丈夫經常吵架,甚至動刀,直到現在丈夫胳膊上還留有疤痕。修大法後,師父教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替別人著想。婆婆再說些不好聽的話,我就能忍得住了。婆媳關係越來越融洽。一次八十多歲的老公公,在醫院將大便便在褲子裏,我給老人擦屎,小叔子都扭過頭去將紙遞給我,丈夫也嫌臭,我一點也不嫌,細心呵護老人。老人覺的我像女兒一樣待他,很感動,經常在親朋面前誇我,說有我這麼個兒媳很知足。丈夫這些年有些耳聾,遇到不順心的事就拿我撒氣,罵個不停,很難聽,我也不生氣,也不和他頂嘴,每天任勞任怨的照顧他生活起居,他喜歡吃甚麼我給他做甚麼。在利益面前,從不和小叔子、弟媳去爭,小叔子怎麼處理我都毫無怨言。家人看到大法能將我這麼強勢的女人,改變成這麼好的一個賢妻良母,無不感佩大法的美好與超常。

2016年6月20日,我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曾被迫流離失所,2019年9月6日被非法判刑七個月。因此2026年 2月我的養老金被涿州市社保中心非法扣發,還要求退回四十八萬元已領取的養老金。社保中心說是檢察院篩選出來的,不只我一個人,並給了《(人社部【2012】69號)》文件。

《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立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在中國所有現行法律中,找不到停發、扣發退休人員服刑期間養老金的法律法規。服刑人員沒有被剝奪作為公民的權利,理當享有國家公民的一切待遇。養老金本質上屬於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是職工應得合法收入的一部份,是其一輩子辛勤勞動的成果,絕非誰的恩賜,只不過由社保機構代為管理。任何剝奪養老金的行為,無論打著甚麼名義,根本上都是非法的。

由此可見,(人社部【2012】69號)文件違法違憲,是破壞法制,欺上騙下的黑文件。社保中心以這個違法的黑文件扣發我的養老金,也同樣是違法的。

2016年6月20日,我只因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涿州法院利用《刑法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我非法判刑七個月。我究竟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造成了哪些社會危害?破壞到甚麼程度,受害人是誰?必須拿出人證。公檢法辦案人員根本說不出來。這個強加的罪名純粹就是構陷和誹謗。

在看守所我每天度日如年,加班加點的幹活,監室內牢頭的謾罵聲不斷,吃的是連狗都不想聞一下的飯菜,這邊吃著飯,那邊有人在解著大便,人擠人,側著身子臉挨著腳睡,常因太擠,半夜犯人打起來,我好不容易熬到冤獄期滿,社保卡上沒有錢了,賴以生存的養老金被剝奪了,生活、生存陷入危機,以往領取的養老金還被逼迫全部退回,社保的作為加重了對我的迫害,使我的處境雪上加霜。

我艱辛勞作大半生,為國家,為單位最大限度的努力創收。以我廉價的勞動力,所換回的微薄勞動報酬僅僅能維持家庭生存問題。好不容易苦苦熬到退休,理應享受到國家「老有所養」的社會保障待遇。但我怎麼也沒有想到,我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卻斷了我的經濟來源。我作為一位公民,我的生存權利竟然被剝奪,這不是將人往絕路上逼嗎?我實在難以接受社保局這種不近情理的做法。

想當初,我多種疾病纏,每天在痛苦中掙扎,修煉法輪大法使我獲得了新生,變的寬容忍讓,我親身體悟到,法輪大法不是迷信,是正法,是偉大的佛法,上億的法輪功學員在修煉中獲得了身心的健康。在一九九八年,喬石委員長及國家體委、離休幹部對法輪功做了很長時間的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在(當時中國政府七常委六人反對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下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演漏洞百出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於法輪功,目地是掀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我作為一名法輪大法中的身心受益者,我有責任告訴人們真相。因為世人相信了法輪大法好,在未來的大災難中,將得到大法的護佑,平安渡過劫難。國務院、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02】39號」明文規定、公開宣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了江澤民時期禁止法輪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由此可見,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傳遞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合法的。

人社部【2012】69號這個黑文件, 就是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的三大滅絕政策之一,在社保領域的延伸。這個黑文件披著合法的外衣,冒充法律,欺騙世人。社保各級領導及員工們,你們知道嗎?江澤民集團利用你們的手在經濟領域迫害法輪功,你們就不幸被綁架參與到了這場迫害之中。而參與迫害的後果,或許你們現在還想不到。《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你們執行「上邊」違法的黑文件,扣發公民養老金,事實確鑿,你們能逃脫法律的追究嗎?

看一個國家的體制是否健全,是看一個國家監獄人數佔人口總數的比例多少。現在我們國家的犯罪率極高,監獄已人滿為患,床上睡不下,地上也睡滿了。這能稱得上是國泰民安,和諧社會嗎?

那些從監獄刑滿釋放的服刑人員,現在大學生都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更何況這些人?在這種情況下又斷了他們的生活來源,他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會做出甚麼事來呢?這不是將他們推上了絕路嗎?當然,法輪功學員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不會有這種極端的做法,也別因我們不會有那種極端的行為,就毫無底線的肆意迫害。看看那些極端分子,開車撞人群,造成無數人死傷的;拿刀砍幼兒園孩童的;開車撞天門城樓等樁樁慘案,無不令人髮指。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雖然他們極端的做法令人憤慨,但是都是血肉之軀,誰不想好好活著,他們這種極端做法的背後是不是也有很特殊的背景呢?

看看當今中國社會假貨盛行、黃賭毒泛濫、貪污腐敗,民不聊生。強佔強拆的背後是誰在指使,橫行霸道的背後是誰在撐腰;老百姓在買不起房,上不起學,看不起病的困境下艱難度日;看看那些失業的年輕人,房貸、車貸像一座大山一樣壓在他們身上,時常看到年輕人自殺的消息,令人心痛。人們每天在極度痛苦中掙扎,想想我們中國老百姓活得有多不容易!現在口口聲聲提倡和諧社會,是誰製造了這些不和諧的因素呢?

在此我只是真誠提醒那些制定政策和執行政策的領導們,別因為自己不當的措施和所謂的執行文件於法律而不顧,給社會和百姓帶來無盡的痛苦和災難。同是炎黃子孫,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同一片土地上,我們的幸福不也是您的快樂嗎?您是我們的公僕,我們不也同樣是您的子民嗎?

無論將來的法律制裁、世紀的審判,我們都不願看見您身陷其中。如果您在當前嚴峻的形勢下,堂堂正正依法辦事,退還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擺脫江氏集團的操控,人神感佩。您的清醒、明智與果敢,將成就你未來的平安、全家的幸福。

時間緊迫,願我們的真誠對您當前的工作,未來的籌劃有所幫助。期待您的思量,期待您的決心。祝您在新的一年裏,輕鬆、自在。

真誠為了您好的法輪功學員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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