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不要讓自己最後成了中共的替罪羊

——給四川西昌市公檢法等人員的忠告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四川西昌市國安及各派出所警察對該市多位法輪功學員騷擾、綁架、抄家、非法關押,繼而所謂「取保候審」。(詳情請見《四川西昌多位法輪功學員在九三閱兵前被騷擾、綁架》

近期,當地警察又上門騷擾這些法輪功學員,要他們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

「你不去,我們就把你兒子帶走!」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這天,73歲的法輪功學員程冬蘭買菜回家,看到幾個陌生人在自己家中,程冬蘭問他們是誰,到她家幹甚麼?這些人沒有出示證件,叫程冬蘭跟他們到公安局說幾句話就回家。程冬蘭猜他們是便衣,拒絕配合,她說:「我沒有犯法,我不去。」其中一便衣竟說:「你不去,我們就把你兒子帶走!」程冬蘭問他叫甚麼名字,那人不說。程冬蘭說:「我兒子沒有甚麼事就算了,如果有甚麼事我就找你!」程冬蘭拒絕跟便衣走,四個男人就強行把她抬上警車,拉到長安派出所非法審問,同時抄了程冬蘭的家。後警察將程冬蘭劫持到西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當天被綁架、關押的西昌市法輪功學員還有:張玉濤(84歲)、曾姓老太太(85歲)、吳才蓮(60歲)、楊玉瓊(60多歲)、唐德瓊、宋平秀(80歲左右)等。一個月後,這些法輪功學員被以所謂的「取保候審」形式陸續釋放。程冬蘭在九月二十四日被「取保候審」時拒絕簽字。

多名法輪功學員近期遭騷擾情況

近期,西昌市多個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上門騷擾這些法輪功學員,或稱要搞所謂「一標三實」,或以家訪為由給學員照相。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點,二男二女四名便衣到法輪功學員程冬蘭家,程冬蘭問他們來幹甚麼,他們讓程冬蘭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程冬蘭說:「我沒有違法犯罪,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犯罪的是你們。」便衣們見程冬蘭堅持不簽字,無奈走了,但放下話說他們還要來。

◎法輪功學員張玉濤老人近期遭警察上門騷擾,警察逼迫老人簽字。老人不堪騷擾,只想讓這些警察快點離開,被迫簽了字。

◎法輪功學員曾老太近期也多次遭社區人員、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這些人還威脅要對她判刑,老人家精神壓力極大,身體變的消瘦,行走困難。

◎法輪功學員周慶生老人年前遭河東社區人員多次騷擾,要求她不能出去講真相,若被發現將開除她女兒工作。

◎法輪功學員吳才蓮也多次遭騷擾,長安社區人員不允許她在西昌市租房居住,強行將她趕出西昌地區。

◎法輪功學員楊玉瓊年前多次遭河東社區人員、河東派出所警察、西昌市國安騷擾,她拒絕在「取保候審書」、保證書上簽字,警察迫使她丈夫(未修煉)在保證書上簽了字。

◎法輪功學員唐德瓊老人取保候審出來後,她丈夫非常害怕,對她寸步不離,怕她再出事。

不要讓自己最後成了中共的替罪羊

我們看到,上述這些警察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不著裝、不報姓名、不報警號、不出示證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看守所,還欺騙說「你和我們到公安局說幾句話就回家」,實際卻非法關押那麼久。這些警察完全是在執法犯法,根本不把《憲法》、《刑法》、《警察法》等法律法規放在眼裏。憲法規定公民擁有信仰自由。

許多政府和公安人員在無知地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知道,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把法輪功認定為「邪教」,所謂邪教的說法是江澤民本人及中共江澤民集團的「610」系統的誣陷和誹謗之詞,那是個人誣陷和誹謗之詞,不是法律依據。

公安部於二零零零年制發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此文件中明確列出十四個邪教名稱,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

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報28期公報公告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其中的第99條和100條明確解除了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所以公民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

很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和政府基層人員,是無可奈何被動的參與的,但很多人自我安慰說 「是上面叫我們幹的」,認為反正是上面命令下來的,有上面兜著。但不管是哪一種參與迫害,都使自己處於危險的境地。因為這樣做,一是違法,二是會給自己招來各種災禍和麻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報應,被中共利用整了人,倒楣的最終是自己。這麼多年來,我們看到不少騷擾或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不敢報出自己的姓名、警號、電話等個人信息,這還真是一個普遍現象,為甚麼呢?不就是害怕違法行為被當場舉報,或將來被終身追責嘛。

通觀中共的歷史,所有被中共利用的人,往往在中共自身危機時就成為「替罪羊」,最後都是被中共出賣的對像。其實中共早就對被利用的人制定了終身追責的法規:比如公務員第九章六十條:公務員執行上級明顯違法的命令,自己承擔責任。

再如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訂新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明確指出:「對警察等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並且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取消了舊條款中的「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的免責條款,撤銷了警察職務犯罪的保護傘。

前些年,公檢法系統倒查二十年,那些因為曾經的各種執法犯法,違規執法而被查和被整的人,不少都是因為當初看到《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有「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從而無所顧忌,為所欲為的。

所以,我們善意的提醒那些心裏有「這是上頭叫我幹的,到時上頭會為我撐腰」念頭的人,一定要清醒,這是自欺欺人。到時沒有任何上頭來為你的違法犯罪行為撐腰。因為法律中明明白白的寫著:「對警察等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並且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其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違法還違背天理,中共迫害法輪功逾二十年,前幾年明慧網登載出來,有詳細信息的就已有兩萬多人因參與迫害而遭惡報。比如二零一九年,即有529個中共人員因參與迫害而遭惡報,人數最多的部門是公安系統。自二零一七年中共公安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以來,至少有110多名派出所所長(副所長、教導員)遭惡報死亡,絕大多數是突發心腦疾病死亡,另有患癌症、白血病、抑鬱症、車禍等身亡。

古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正在步歷史上那些迫害佛法遭惡報的後塵,犯下的是逆天大罪,參與迫害者真的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無法預料的麻煩和災難。在這二十多年的迫害中,我們親眼看見這樣的實例太多了,明慧網曝光出來的例子只是其中的小小一部份。而且參與迫害法輪佛法積下的巨大罪業,使這些人很難過的了後面人類將面臨的各種劫難。

從這點上來看,各級被中共利用的政府和公檢法人員才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真正的受害者,我們看得見你們面臨巨大的危險。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所以法輪功學員二十多年來,才不計你們在迫害中給我們造成的各種巨大的傷害和痛苦,冒著種種危險,忍受各種屈辱和誤解,付出巨大的代價,苦口婆心的勸善,就是希望你們從中共的各種謊言和矇蔽中醒來,希望你們為自己和家人著想,別因為被矇蔽或貪圖中共眼下給你們的蠅頭小利而失去了生命的永遠。

目前中國已處於巨變前夕,每個月都不知道下個月會發生甚麼天翻地覆的變化,在這種時候,更要給自己留後路,沒有誰來給你留後路,只有自己給自己留。其實我們也知道你們的難處:在這個體制中混,上頭叫你們開槍,說讓你們不開槍,你們做不到。但是你們在「開槍」時,槍口抬高一寸,這是你們做的到的。

希望你們記住一句話;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在善待自己,就是在給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責任編輯:章義)

(c) 1999-2026 明慧網版權所有





2026年神韵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