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劉林峰也曾被非法關押在威海市看守所十五天。在看守所內,劉林峰絕食抗議。第四天,即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獄警將他鎖在鐵椅子上,唆使兩名犯人按住他的頭部,對他強行插管、灌食,一名獄警說其中「有鹽」。被灌幾小時之後,劉林峰全身燥熱難忍,不得不脫掉棉衣,仍覺燥熱;大冬天的晚上睡覺時,他依舊熱得蓋不住被子。可見,他被灌食中的鹽的濃度之高,也或許還有不明成份。房間裏的犯人都看見這一幕。就這樣,他每天被野蠻「灌食」兩次,總計十六次。
![]()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半個月後,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田和派出所警察勒索劉林峰的父親五千元,才允許劉林峰回家。回家時,劉林峰身體極度虛弱,不願進食,只想喝水,而且怎麼喝都覺得乾渴。通過學法煉功,他在一週後才恢復正常。
回家還不到三個月後,劉林峰再次被田和派出所警察綁架,他家中的電腦等私人物品非法抄走。目前,劉林峰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劉林峰家住威海市環翠區,他信仰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和更好的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劉林峰曾被警察綁架,同年七月十五日被榮成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個月,當年九月四日被劫持到山東省濟南男子監獄。在十一監區,劉林峰遭受多種酷刑迫害,包括罰站九個小時、罰坐小凳子(每天坐小凳十七、八個小時)、值「瞪眼崗」、強制「談話」、「轉化」等。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劉林峰結束冤獄回家。
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五年劉林峰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及監獄期間,遭到殘忍迫害,詳情請見《山東威海市法輪功學員劉林峰遭冤獄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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