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林峰信仰「真、善、忍」這一普世真理。遭劫持後他拒絕接受迫害,數名警察就強制他按手印並採血。為甚麼採血?
當天晚上七、八點鐘,劉林峰被押送至威海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內,劉林峰開始絕食抗議。第四天,即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獄警將他鎖在鐵椅子上,唆使兩名犯人按住他的頭部,對其強行插管、灌食。灌食過程中,他聽到一名獄警說其中「有鹽」。
被灌幾小時之後,劉林峰全身燥熱難忍。他脫掉棉衣,只穿單衣,仍覺燥熱;又脫掉單衣,只剩一件馬甲。牢頭看到後善意提醒:「大冬天的,別凍著,快穿上衣服吧。」晚上睡覺時,他依舊熱得蓋不住被子。
房間裏的犯人都看見並聽到了這一幕。
就這樣,他每天被野蠻「灌食」兩次,總計十六次。
半個月後,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田和派出所警察向劉林峰的父親勒索五千元「取保押金」,才允許劉林峰被接回家。之後威海嶗山派出所警察還多次打電話威脅他的父親,要求他到派出所簽字。
回家時,劉林峰身體極度虛弱,不願進食,只想喝水,而且怎麼喝都覺得乾渴。通過學法煉功,他在一週後才恢復正常。
田和派出所警察仍不罷休,又兩次上門非法抄家,搶走劉林峰的私人物品,包括大法師父的法像及多本法輪大法書籍,並強行打開他的電腦翻查。警察甚至要求他父親按手印,還企圖搶走劉林峰的衣服和褲子。
![]()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所謂「食物」中,通常含有大量鹽分和藥物,以逼迫受害者屈服。 |
(責任編輯: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