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邢妮,女,60歲左右,蘆頭鎮封家村人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邢妮剛辦完父親喪事,在家洗衣服時,封家村封錫智帶著蘆頭派出所副所長王某及另外三人(兩男一女)突然闖入家中。兩名男子分別叫王仁忱、王恆俊。
王副所長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邢妮回答:「煉。」隨即他們開始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五十元真相幣等私人物品,並將邢妮強行帶到蘆頭派出所做筆錄。政保大隊一中隊中隊長郭福兌也在場。邢妮拒絕配合違法要求。
龍口公安局政委石建強下令「不放人」,警察遂將邢妮送往煙台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後被非法取保候審,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回家。
2. 韓輝,女,70多歲,龍港開發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一點左右,四名三十歲左右、未穿警服的年輕男子敲開韓輝家門,自稱警察,但證件只晃了一下便收起。
他們分成兩組,一組直奔供奉師父法像的房間搜查,另一組搜查其他房間。家中所有櫃子、抽屜被翻遍,大法書、法像、手抄講法稿件、甚至廚房記錄「清潔小妙招」的紙片都被搶走。
他們欺騙韓輝:「到派出所聊聊天,一個多小時就送你回來,把書還你。」結果韓輝被非法限制自由七個多小時,晚上九點多才被放回。
期間,女警對她搜身,強迫交出所有隨身物品,包括家門鑰匙。國保警察趁機用鑰匙二次抄家,搶走打印機、筆記本電腦、播放器等大量私人物品。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道恩警務室協警讓她在「取保候審」文書上簽字,她這才知道自己已被非法取保。
3. 劉延榮,女,70多歲,石良鎮人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傍晚,一男子(長臉,30歲左右)和一女子(50~60歲左右)到法輪功學員劉延榮租住處敲門,自稱是物業的,說樓下漏水了。劉延榮開門查看後發現家中並無漏水,對方也未檢查其他地方便離開,女子離開時還四處張望。
第二天清晨六點左右,又有人敲門,仍稱樓下漏水。門一開,四男一女猛然衝進屋,直奔客廳書櫃。劉延榮被驚呆,含淚說:「師父,快救救這些孩子,別讓他們犯罪。」書櫃裏的法像、香爐、大法書、年畫、護身符等全部被搶走。
她被帶到派出所非法訊問。郭福兌到場說:「都是老鄉,照實說。」問誰組織學法、都幹甚麼。劉延榮回答:沒人組織,只是去看望病人時碰到的。警察拿照片讓她指認,她說「看不清」。傍晚,警察給她辦了「取保候審」,讓家人接回。
4. 李紅軍,女,60歲左右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早七點左右,陪母親同住的法輪功學員李紅軍像往常一樣笑盈盈地去開門,沒想到迎來的卻是帶著執法記錄儀的便衣警察,這三人(兩男一女)進屋後立即開始非法搜查,書桌上放的《轉法輪》、煉功用的播放器、放在臥室大櫃裏新買的筆記本電腦和手機都被搶走。
李紅軍被戴上手銬綁架到派出所非法訊問。警察問:你知不知道法輪功是某教?李紅軍說:你拿出文件來,警察無語。警察又問:一月十六號下午一點半你在哪?李紅軍拒絕回答非法訊問。下午,由家人擔保,李紅軍被以「取保候審」形式放回。
5. 原淑芳,女,70多歲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早上八點多,東江派出所六、七個警察在原淑芳家樓下蹲坑。原淑芳打開車庫門剛進去,蹲守的警察發現後欲跟進,被捲簾門擋住。他們在外面砸門未果,叫來開鎖工將車庫門撬開,綁架了原淑芳,並要入室搜查。
原淑芳問:你們搜查的理由是甚麼?警察說:法輪功是某教,你天天出去發小報。他們拿出一張紙,擎著很高不讓原淑芳看紙上的內容。這夥人強行入室後肆無忌憚地亂翻亂動,將各屋的抽屜、櫃都翻了個遍,大法書、師父法像,播放器都被搶走。
原淑芳被銬上手銬綁架到東江派出所。警察問:一月十六號一點~六點你到哪去了?他們把著原淑芳的手強制錄指紋,叫她簽字,按手印,原淑芳不配合警察的違法犯罪行為。晚上五點,警察通知原淑芳的孩子過去簽字,說辦取保候審了,晚上六點原淑芳回家。
6. 劉家雲,女,60歲左右,龍口市馮家村人。
劉家雲因貼不乾膠被人臉識別跟蹤、綁架。二零二六年二月七日清晨六點多,東萊街道派出所出動一批警察按照從大數據中得到的劉家雲的信息到劉家抄家,以她貼不乾膠為由將她綁架。在派出所被非法訊問後,下午三點多直接將劉家雲送到煙台市看守所,因嚴重的心臟病,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又拉回派出所,第二天上午被以「取保候審」形式放回,國保恐嚇其女兒一星期彙報一次她的行蹤。
三月中旬,郭福兌帶人再次到劉家雲家做筆錄,問不乾膠是怎麼剪的?按甚麼方向貼的?還把家屬作為證人訊問。
7. 王立文,女,50多歲,蘭高鎮逄鮑村人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早上七點左右,法輪功學員王立文正準備去隔壁父親家陪父親吃早飯,蘭高派出所五名警察(四男一女,未穿警服)突然闖進家中,他們進屋後立即開始非法搜查,警察一邊搜一邊說:看看,還有沒有標語了?他們將大法書和師父法像強行抄走,要帶王立文走,王立文說:我換件衣服,女警看到了王立文身體出現嚴重病症,仍將行動不便的她帶到蘭高派出所非法訊問。
警察問:你上老牟家去幹甚麼?是印資料嗎?王立文未回答。下午,警察給王立文辦了取保候審,三點多,王立文回家。
8. 修俊環,女,70多歲,石良鎮小金家村人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號上午,法輪功學員修俊環在城西頭集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一會,警車來了,石良派出所警察將其綁架。政保大隊郭富兌趕來後帶領石良派出所警察押著修俊環到她家抄家。郭福兌連桌子底下都查了一遍,小台曆兩本(一本是二零二五年的)、掛墜一個和真相小報被抄走,回到派出所,郭富兌親自問:甚麼時間學(法輪功)的?從哪拿的資料?還學不學?
在石良派出所,警察給修俊環錄指紋、掌紋,讓她按手印,忙活一通後,警察說電腦不好使了,上傳不了,手紋也按不上,最後把她姪子叫去簽字辦了取保候審,晚上六點多,修俊環回家。
9. 王美榮,女,60多歲,曾經被冤判
有目擊者稱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臘月初十)早上,有外地人把王美榮從家中抓走了,家人只說「沒事」,但拒絕透露詳情。王美榮至今未回家。
10. 龍口國保還指使片警騷擾冤獄回來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正月十四)和三月二十四日,片警兩次打電話騷擾北馬法輪功學員郭美學家屬,郭美學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才結束兩年冤獄回家。片警的騷擾電話給郭美學家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整日在驚恐和擔心中度日。
◎二零二六年三月中旬,片警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袁玉芹家屬並追問私家車牌號,(袁玉芹於二零一九年被冤判四年)家屬被迫告知,袁玉芹知道後立即趕到派出所,告訴警察:私家車信息是個人隱私,你們這麼做在侵犯隱私權,在據理力爭下,警察說:那我們給你撤下來。
◎二零二六年三月下旬,片警到法輪功學員付秋榮家門口照相,(付秋榮二零一九年被冤判三年)付秋榮追到警務室,讓他們拿出執法依據來,警察拿不出依據理屈詞窮,只好打電話求援,一會政保大隊郭富兌來了,聲稱「民政部說的」。付秋榮說:以前我不懂法律,被你們冤判,現在我懂法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35、36條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民政部是甚麼東西,不是法律不好使,你們是在對抗《憲法》,早晚要被清算的,到那時候你們怎麼辦?郭富兌說:我退一步,以後到你家只照相。付秋榮說:那不可以,郭富兌:那就進家,付秋榮:那更不可以。最後片警半推半就將付秋榮送走。
結語
迫害信仰在任何文明社會都應受到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持續二十餘年,其殘酷程度令人震驚。天滅中共的天象日益顯現,越來越多明白真相的人選擇順應天象,為自己留下未來。
在此正告龍口市政法委及所有執行迫害命令的公檢法司人員:立即停止作惡,保護善良,才能在未來的大清算中為自己留下一線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