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法律反迫害要有更大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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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五日】回想起自己在做正用法律救人這個項目過程中的狀態表現,也因此發現了自己的諸多問題,令我驚醒!

一、基點是為他還是為私的問題

由於屢遭各種形式的迫害,對我證實法救度眾生造成非常大的干擾,給自身的修煉帶來很大損失,修煉狀況令人擔憂。不僅如此,還給自己在常人社會中的生存也帶來很大影響和破壞。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使用起法律,直面迫害系統這個群體。做這個項目的時候,我身邊一個同修都沒有,孤立無援,且自身狀態也無力消沉。儘管這樣,我始終不忘大法弟子的責任,所以在這樣一個很矛盾的境況下我還是開始了這個項目。

身邊雖然沒有一個同修,但打開明慧網,就會看到標籤頁有一欄就是「公義論壇」。在瀏覽論壇的過程中,我選定了一個項目作為突破口,因為多少年來各種迫害形式可能與那份不敢公開的文件有關。做的過程中,論壇專家一步步直接指導。正用法律是救人,而不是為了求得個人的甚麼結果,或是甚麼公正。過程中同修適時鼓勵與支持,讓我獲得很大的信心與動力,也有了多年來不曾有的感受:「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美國中部法會講法》)。這其中最最關鍵的是,其實是師父的幫助,弟子的狀況再怎麼糟糕,師父都沒有捨棄,讓我與論壇同修連接起來。

從信息公開,到行政覆議,再到行政訴訟、控告等等,整個一個鏈條下來,這是一條直接針對迫害者而救度迫害者的路!我由一開始的想要解決自己的問題,轉而以此救人。所以在使用信息公開的時候,我不只是針對一個問題,也不只是針對某一個地區。

二、心態是否保持以救人為出發點的問題

我一直都顯得很年輕,就算黑髮裏夾雜了幾根白髮,不靠近還是看不出來。可是正用法律進行到行政覆議的時候,我第一次看到前額白髮突然增多,不需要掀開就能看見;當進行到行政訴訟的時候,頭頂出現了白髮。日光下風一吹,幾根銀絲飄飄。我想,救他們真的實在是很沉啊,都青絲斑白了。

就說那個法律文書,一個不是法律專業的人卻要寫出專業水平的文書來。記得這個律條出自這部法律,又忘了那個律條是出自哪部法律;這個文書是哪天寄出的,那個文書又是哪天寄出的;這個哪天要到期限了,那個還剩幾天要到期限了;這個格式該怎麼寫,那個內容該怎麼寫等等。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很細心的人,卻要做那麼仔細的事情。而且整個文書寫作還得邏輯嚴謹、條理清晰,而我偏偏是一個天馬行空的人。好在有論壇同修非常負責任的幫助。論壇還有專門為非專業同修準備的律師培訓教程,我對照著學,邊實踐邊學,看了至少三遍以上。

一般常人寫作法律文書也許就是技巧上的運用,但作為一個大法徒,寫作文書除了運用必要的知識技巧,更多的是怎麼寫才能起到啟迪與救度的作用。我認為這其中就要滲透自己的心血在裏面,字裏行間充滿慈悲與救度。這也就與修煉者的心性相關了,沒有大海般的心胸,沒有那麼洪大的慈悲,你的文字就沒有那麼大的能量加持。

文書一次次發出,一次次被退回。格式不合要求了退回,內容不全面退回,證據不足退回;我很耐心的一次次按要求補充,一次次完善後,再一次次從新發出。眾生的回應就是對我最大的獎賞。最後找不出文書上的毛病了,結果還是被全部退回。我失望又不失望,我尷尬又不尷尬,一來一去中,他們那點若隱若現的善良就是我要的,也是我該珍惜的,也是項目進行下去的動力。

運用法律過程中因具體的事實是針對迫害者的,這難免不一次次勾起回憶,被迫害的過往會一樁樁一件件在腦海浮現:獄警的變態嘴臉、惺惺作態、流氓習氣、公安的暴力瘋狂、非法抄家時的喪心病狂、跟蹤監視時的鬼鬼祟祟、肆無忌憚以及親人的難過和無力等等,足以觸動人心。這時,你的心胸是否還像大海一般寬廣?你的心是否還那麼善良?你的慈悲是否還那麼洪大?你的正念是否還那麼強大?如果一開始的基點是從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就一定會動搖正念。而我做事的基點不是完全純正的,也不完全是為他的,因為其中夾雜了利用其解決我個人的被迫害問題。舊勢力也在虎視眈眈,在你惡念生起的時候下手。

三、嚴格要求自己,提升修為

法律本身是一個很剛性的東西,運用它的時候,自身剛性的一面一不小心就會出來。大法徒運用的時候那是慈悲與威嚴同出,也許需要更大的智慧才能平衡。

不久我被綁架拘留。當時我的主意識終究沒能戰勝人心與惡念,受到全方位的干擾和舊勢力的強加,這些都會在文字與日常生活中有所表現。出來後,我兩鬢、腦後也有了白髮,看著自己滿頭花發,我決定項目暫時停下來找一找自己。就在我向內找的過程中,有一天明慧廣播正播出一篇文章,我一聽怎麼那麼熟呢?原來是自己曾經寫的,那麼長時間了以為根本就沒發表,卻在這個時候被我聽到了。其中就談到慈悲心的問題,還信誓旦旦的決心一定要做到慈悲眾生,聽到這,就像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我覺的這是師父的慈悲點化,告訴我沒有做到,告訴我問題就出在這上面。

我悟到,在正用法律的過程中,我們不是為了運用而運用,也不是為了解決自己的甚麼問題。根本的目地就是為了救人,可以帶有結束迫害的一念,但不能作為直接的目地。如果脫離根本,運用法律本身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是浪費時間,耗費精力。邪惡在任何事情上都可以鑽空子。

我們做的每一件事是要紮紮實實起到救人作用才算是真正有效的,否則,就是浪費時間,將來真的會後悔。而在正用法律上尤其要慎重。被綁架的時候警察說,「你可以做律師了。」我當時聽著還有點受用,現在想想那簡直就是諷刺。檢視自己後期的心態,做著做著就把它當成技術活兒了,覺的挺有意思,還真生出做律師的念頭。

宗教修煉都講慈悲,我悟到正法修煉講的慈悲是不同的,承負的東西不同,太大太大。我們無論是在自身的修煉當中,還是在救度眾生當中,還是在悟道之中,都存在一個為他的因素。只要在法中,只要做好三件事,我們修出的一切、所做的一切、成就的一切就都帶有為他的因素在。一旦偏離法,那些就只能是口號。也因為囿於人身的限制,必須時時保持正念。我體會要能救度這部份眾生,需要更大的慈悲與智慧,需要更加嚴格的要求自己。同樣的項目,能做好的同修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時時處處都能保持正念,嚴格用法來要求自己,用法衡量所遇到的一切。

修煉這條路,一點都不能偏。有一點念頭不符合法,如果不能及時歸正,隨著項目程序往前推進,偏離法的尺度會越來越大。

以上是個人證實法過程中的一些體悟,也是一份總結。從一開始的基點不夠純粹,似乎就預示著做的過程的艱難。如果不是師父保護,根本就走不過來,何談救人!

寫到最後,我是真的認為自己有必要嚴格要求自己,修好自己,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在自己所做正事中紮紮實實救人的同時提升自己。儘管弟子做的不好,師父一直都沒有放棄。除了無盡的感恩,我只想好好完成使命。

謝謝師父一直在給弟子機會!感謝論壇同修的幫助、支持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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