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自強,年齡不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早八點,她在錦州麵粉廠附近張貼真相不乾膠時遭社區人員惡意舉報,隨即被錦鐵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被強行「取保候審」在家。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兩點,凌海市法院對趙自強的構陷案非法開庭。在法庭上,趙自強明確陳述自己無罪,並指出庭審本身即屬違法。她當庭向法官背誦了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並無法輪功)以及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即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第99條、100條廢止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的相關內容,明確指出:擁有、製作法輪功資料以及向民眾介紹法輪功均不違法。
然而,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海市法院法官仍無視事實與法律,枉判趙自強兩年。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她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
錦州市下轄凌海市的法輪功學員盧素平(女,69歲)及其兒子姜楠(男,45歲)也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被凌海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隨後分別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和凌海市看守所構陷。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母子二人均被凌海市法院以同樣罪名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據明慧網統計,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兩年內至少對47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非法判刑。二零二四年又有消息證實,錦州市至少有2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25人由凌海市法院枉判),17人被非法拘留,52人遭綁架,僅四月中下旬的一次大規模綁架行動中就有19人被劫持。
由於中共長期封鎖消息、限制家屬探視、暗中迫害,仍有相當數量的案例無法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