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輝,男,一九五八年一月生,其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大興安嶺地區漠河縣圖強林業局副書記;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圖強林業局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大興安嶺林管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月被行政開除移送司法處理;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王天輝在任圖強林業局常委、副書記、林業局局長期間,追隨中共執行迫害政策,令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嚴重,王天輝作為該林業局主要負責人,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以下是王天輝任職期間當地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
◎孟凡光遭刑訊逼供,兩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正月,法輪功學員孟凡光女士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漠河縣圖強公安局警察綁架到辦事處,遭刑訊逼供。二零零零年三月七日,孟凡光被綁架到圖強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晚,孟凡光被圖強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到圖強看守所關押,八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
◎林國英被迫害成植物人 含冤離世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八,法輪功學員林國英女士被警察綁架到圖強看守所,一個星期後又被轉到阿木爾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因林國英被迫害的身體惡化,警察被迫將她放回家。幾天後,林國英又被警察綁架到圖強看守所,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迫害成植物人,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三歲。
◎不許保外就醫 張秀春含冤離世
二零零六年八月,法輪功學員張秀春女士被闖入家中的圖強公安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她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當勞教所與圖強林業局商量給她辦理保外就醫,圖強警方以奧運為由拒絕辦理,一直拖到張秀春非法勞教期滿時,還對她加期一個月。當時張秀春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張秀春含冤離世。
◎家人不斷遭綁架、勞教、拘留 孔繁榮老人含冤離世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的七年裏,法輪功學員孔繁榮老人的眾多家人因修煉大法,不斷的被圖強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勞教、拘留。孔繁榮的老伴董秀芹被綁架關押四次、非法勞教一次;大女兒孔祥芝、二女兒孔祥麗都被綁架關押四次、非法勞教兩次;小女兒孔祥春被綁架關押兩次、非法勞教一次;孔繁榮老人被綁架關押三次。中共還大搞株連九族,三個女婿因遭到單位施壓,經常到孔繁榮家發牢騷、鬧離婚。孔繁榮老人遭長期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下,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遭警察施暴一目失明 張惠敏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三年春天,法輪功學員張惠敏女士被闖入家中的圖強警察綁架,當時張惠敏體重一百六、七十斤,警察許成貴把她推倒在地,腦袋拖在地上,幾個警察拽著她的腳使勁在地上拖,張惠敏噁心、迷糊,左眼當即失明,從此看不見東西。就這樣張惠敏仍被警察綁架到圖強看守所關押迫害。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張惠敏又被警察綁架到圖強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王麗英遭非法勞教 被迫害致四次腿骨折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王麗英女士被闖入家中的十四個圖強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王麗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圖強公安局副局長董桂森帶人闖到單位綁架王麗英,第二天她被劫持到圖強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後,王麗英被非法勞教兩年。因體檢出王麗英心臟病很嚴重,隨時都能休克,不能送勞教所,她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多次休克,當年八月三十日晚,獄警才把王麗英送醫,搶救了一天一夜她才醒來。王麗英被破壞得非常虛弱,造成她的腿四次骨折,拄著雙拐都站不起來。在王麗英身體還拄著雙拐時,警察又強行把她抬回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繼續迫害。
◎屢遭破壞商店倒閉損失十多萬元 柏志娟被非法勞教孩子無人照看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柏志娟女士被闖入家中的圖強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她被劫持到圖強看守所關押七天。二零零六年,柏志娟又被圖強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被綁架到圖強看守所,後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柏志娟的一次次被迫害,家裏開的商店因此而倒閉,損失十多萬元,上學的孩子無人照看。
吳玉波,男,一九五四年九月生,其主要履歷: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漠河縣副書記、縣長、西林吉林業局局長;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副局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大興安嶺地區人大工委副主任;二零一四年九月退休。二零一九年八月,吳玉波在退休五年後被查,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吳玉波在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嚴重,吳玉波作為林業局副局長、縣長、副書記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以下是吳玉波在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孔慶豔,家住西林吉林業局,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漠河縣法輪功學員郝寶英、劉淑霞被漠河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五月二日被釋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漠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淑菊進京上訪,被劫持到漠河縣看守所關押,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法漠河縣法輪功學員張秀蘭被警察綁架,在阿木爾看守所被關押一宿。第二天,漠河縣公安局把張秀蘭綁架到漠河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天。二零零一年十月警察非法闖入張秀蘭家中搜查搶劫,之後,張秀蘭又被非法關押在漠河縣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六年十月,有法輪功學員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迫害,警察想借此機會向上級邀功,加大迫害法輪功學員,就以張秀蘭煉法輪功、這次事件與她有關為藉口,漠河縣公安局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張秀蘭再次綁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個人物品。
◎二零零一年末,漠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洪偉被漠河縣警察綁架,警察在大街上明目張膽的用鐵鍬、大棒子對張洪偉大打出手,然後野蠻的把張洪偉綁架到漠河看守所。後來勒索家人五千元錢才放回。張洪偉回家後,警察們仍騷擾、監視,張洪偉被迫背井離鄉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三月,法輪功學員漆劍霞、孟凡光被漠河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劉利劍、杜忠武、包全、王穎和漠河縣公安局警察滿雪瑩綁架到加格達奇看守所,遭刑訊逼供、酷刑折磨。
吳福林,男,原呼瑪縣委書記、漠河縣阿木爾林業局局長,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任大興安嶺地區行署林管局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兼行署研究室主任;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大興安嶺阿木爾林業局副書記、局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人呼瑪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呼瑪縣書記;二零二零年八月被免職,二零二一年一月被查,同年十月富錦市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
以下是吳福林任職期間,當地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一一年臘月二十九日,阿木爾林業局法輪功學員王秀清被綁架至齊齊哈爾看守所關押。齊齊哈爾鐵路派出所,在明知王秀清身患乳腺癌晚期,還關押了她半個月,後又將王秀清非法勞教兩年。由於遭恐嚇及邪惡迫害,王秀清身體漸漸不支,齊齊哈爾鐵路公安處怕承擔責任,才不得不把王秀清放回家,還勒索家人一萬元錢。二零一三年七月初,齊齊哈爾鐵路公安處警察戴某某、阿木爾鐵路派出所劉佔輝等警察闖到王秀清家騷擾,逼迫王秀清照相。第二天,又逼迫王秀清到阿木爾鐵路派出所,當時王秀清已經不能行走,呼吸困難,生命垂危,警察戴某某與阿木爾鐵路派出所所長劉佔輝等警察還是毫無人性的對王秀清邪惡的威脅和恐嚇。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被含冤離世,年僅四十四歲。
◎二零一六年,呼瑪縣法輪功學員白曉東、高淑豔夫婦被綁架關押看守所,後白曉東被冤判四年,高淑豔被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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