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二零二五年六月廣東消息指出,原廣東省普寧市委書記黃銳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黃銳亮,男,漢族,廣東揭陽人,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曾任廣東省普寧市委書記。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廣東省揭陽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普寧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普寧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普寧市委書記。期間,黃銳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黃銳亮擔任普寧市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二一年五月前後,普寧市政法委、教育系統誣陷法輪功,毒害師生,強迫學生簽名反對×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還把當地被綁架、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案例來誤導學校老師和學生。
◎普寧市大壩鎮法輪功學員李妙珠女士,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遭普寧市公安局與大壩派出所多名警察強行入室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現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據悉,警方此舉是因為當地出現歡慶江澤民死亡的標語,為追查標語來源,公安遂羅織罪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天,十餘名警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便粗暴踹門闖入李妙珠住處,搜走她的大法書籍、手機與電動車等私人物品,隨後將其強行帶走。家屬其後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得知她被轉押至普寧戒毒所「隔離」,並聲稱十二月二十三日後將轉至普寧看守所。
◎普寧市六十二歲的農村法輪功學員方麗梅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中午,在其租住的住處被警察與社區人員聯手入室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家中孫女將陷入失學困境。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上午,揭陽市揭東區曲溪派出所以核對情況為名,誘騙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吳炎哆與妻子前往派出所,結果吳炎哆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妻子則於當晚才獲釋。警察並追問其電腦與印表機的來源,顯示警方早有預謀。此事件發生前,五月三十日當天,曲溪派出所與揭東區國保聯合展開大規模綁架行動,鎖定法輪功學員吳鳳音、吳靜娟、陸麗芳及吳建,並對其住所進行非法抄家。警察不僅搶走電腦與私人財物,還將未修煉的親屬與兩名未成年孫子一併帶走,造成家庭混亂。當晚,警察抄家至深夜十二點。吳靜娟返家後發現原本準備買房用的二十多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只見放在現金上的一袋蠟燭被丟在地上。警方未出具搜查證與扣押清單,整個過程粗暴無法無天。
◎普寧市法輪功學員莊惠清與陳泳慧,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服刑。此前她們遭非法判刑:莊惠清兩年半,陳泳慧三年,僅因在街上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兩人在梅塘鎮遭梅塘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於二十九日被送往普寧看守所羈押。警方當場抄家並搶走她們的大法書籍與個人物品。家屬連日到派出所交涉,警方不僅毫無悔意,反態度傲慢。當家屬勸說修煉法輪功無罪時,警員甚至聲稱:「承擔責任就承擔責任。」其後,家屬多次前往公安局與檢察院查詢案件進度,卻遭阻撓、恐嚇,甚至被保安驅趕。
◎普寧市流沙鎮法輪功學員王文容,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被物業經理和另兩個女性騙開房門,被池尾鎮派出所警察鐘志文帶著一幫人暴力抄家、綁架。王文容被非法關押在普寧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消息,廣西桂林市邪黨書記周家斌被查、開除公職。
周家斌,男,漢族,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山東鄄城人,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邪黨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五年二月任桂林市邪黨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邪黨書記、廳長,二零二一年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桂林市邪黨書記。
1、周家斌任北海市市長期間,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九時,北海市中級法院民事審判庭原法官黃錦春因劫持修煉法輪功被綁架到北海市戒毒所洗腦班迫害三個月。黃錦春,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回北海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月八日被開除公職,十一月十五日被當地公安自稱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領導指示,強制關入廣西壯族自治區龍像山精神病醫院(經查廣西柳州有個廣西壯族自治區龍泉山(精神病)醫院,位於柳州市雞喇路一號)迫害三個多月,被注射具有嚴重副作用的麻醉藥品,導致黃錦春渾身無力、昏昏欲睡,卻又坐立不安。二零零一年,黃錦春被誣判三年,二零一零年被綁架到北海市戒毒所洗腦班迫害三個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合浦縣廉州派出所和電視局共十多人闖入北海市合浦縣廉州鎮大北街的法輪功學員黃傳娟家中,非法抄家、搜查、搶走了多本大法書籍、光碟,剪斷了電視線,拆除、搶走了電視台衛星鍋,並綁架她到廉州派出所。黃傳娟二零零零年底晚上出去發放真相傳單,當晚被警察綁架到合浦縣國保大隊,被非法抄家,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勞教一年半。黃傳娟從勞教所回家後,還經常遭到本地六一零、單位的騷擾,降工資,中共邪黨人員強迫她寫「三書」放棄修煉,還威脅恐嚇她的家人,要開除公職,要她丈夫寫檢討。
二零一五年八月黃傳娟向高檢、高法起訴江澤民,當地政法人員截獲起訴書後,恐嚇威脅她和她的家人。二零一六年在她退休前的幾個月,政法委夥同其單位的人,同時恐嚇利用她的丈夫,強迫黃傳娟在有關訴江的反面材料上簽字。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北海市合浦縣法輪功學員蔡琨儒(愉)因為安裝民用衛星接收鍋,被北海市六一零辦公室韋宇江、林琳等人誘騙到北海市綁架,並於十一月二十日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一直關押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遭北海市海城區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晚上七時左右,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區公安局、政法委、六一零、國安、國保、北海廣電局、北海工商局等部門出動上百人,分成八組,每組十多人,同時闖進北海法輪功學員:譚澤貞、張瑞群、蔡勁男、王其英、劉愉蘭、徐惠、林素祥、阿芳家,拆走、毀壞衛星天線接收鍋,抄走多本大法書。
同日晚上七時,北海合浦公安、六一零、派出所、北海廣電局等幾十名惡人同時對合浦法輪功學員李忠、黃(王)妹、古姨家進行非法抄家,拆走衛星天線接收鍋,抄走多本大法書。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晚上十點,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法輪功學員陳繼猛在家中被北海市鐵山港區公安分局綁架,一直關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枉判四年,關押在廣西南寧黎塘監獄。這是陳繼猛老人第三次被非法關押。他曾被非法判刑兩次,非法刑期加起來有六年多。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二日晚上九點左右,北海市的石軒、李道瓊、李鳳南、李尚蓮、鄭姓、黃姓、葉姓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在北海市公安局對面馬路邊公共汽車站牌後面坐著時,被北海市公安局韋宇江、北海市高德邊防派出所、武警等十幾個警察綁架到高德邊防派出所,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搜身、拍照、錄像,在被非法審訊幾小時後,於凌晨天亮前才回家。
2、周家斌任桂林市邪黨書記、桂林市市長期間,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山東省東營市法輪功學員邱紅梅女士,在廣西桂林旅遊期間向民眾講真相,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被龍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龍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桂林市第二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被桂林市中院非法開庭。
◎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桂林市靈川縣二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唐潮被靈川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唐潮因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在家中被綁架、搶走電腦主機一台、打印機一台、手機兩部等,被非法關押於靈川縣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桂林市法輪功學員唐曉雁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法輪功學員唐曉雁向最高法、最高檢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桂林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像山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警察聯合行動,在全市統一部署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唐曉燕再次被綁架。當晚統一行動還綁架了:蒙志斌、唐梅芳、小楊及其妹(未修煉法輪功)、謝華琳、王湘林等。警察綁架唐曉雁時,一個警察抓住唐曉雁的頭用力往牆上撞,扭住她的手用力往後拉扯導致她韌帶拉傷。在國保辦公室,他們給了她一瓶水,喝過後,她就難過萬分,頭痛得不停地撞牆……
後來唐曉雁被國保構陷,材料送到檢察院、法院,要求起訴唐曉雁,最後檢察院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就這樣國保還不死心,宣布她被監視居住十二個月。這期間唐曉雁記憶開始變模糊,健忘得很厲害,嗜睡,大小便失禁。後來發展到耳朵聾了,眼睛也越來越看不清。
據唐曉雁生前自己說:在國保辦公室他們給了她一瓶水,喝過後,她就難過萬分,頭痛得不停地撞牆,甚麼也記不起來了。然後她以為是她被非法抓捕時頭被人撞到牆上,受了驚嚇,口渴所以就又開始喝水,誰知道旁邊有一個警察突然制止她再喝水,說「不要再喝了,不要再喝了」,還叫人把那瓶水給拿走了。後來有一個警察叫她去辦手續的時候,就對她說:「看你的樣子你活不久的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剛過完年,唐曉雁在家突然開始拉肚子,然後就大小便失禁,人昏迷不醒。家屬將她送入醫院,僅僅兩天,唐曉雁就因為全身所有器官同時衰竭,含冤離世。
◎長春法輪功學員李薇、內蒙古法輪功學員周建華在桂林陽朔旅遊時因發放真相資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廣西陽朔縣法院以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為由,對江蘇籍法輪功學員李薇非法判五年、罰金一萬;對周建華非法判三年、罰金五千。
◎桂林市法輪功學員鄭國英、廣西荔浦法輪功學員蒙智彬,因訴江先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二十八日被桂林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兩人被桂林市像山區法院各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二五年六月廣西消息指出,原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彭曉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彭曉春,男,漢族,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廣西合浦人,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百色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百色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期間,彭曉春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彭曉春擔任百色市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廣西教師黃東英遭綁架抄家 學校禁止授課。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百色市田東縣教師黃東英,因在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田東縣國保與公安局多人非法綁架。當日傍晚,數名警察在無任何證件、無女警陪同下,當著黃的女兒面將她強行帶回家中,並非法抄家,沒收大法書籍、資料、電腦及印表機。國保隊長蘇建波還威脅其女兒:「你永遠不能考公務員!」黃東英被帶至派出所拘禁一夜,雙手被銬傷。隔日返家後,任教單位田東縣油城學校不准她授課,改派至圖書室工作,整起事件完全無合法依據。
◎黃必方被七人闖屋綁架送洗腦班。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上午十時許,百色市右江區法輪功學員黃必方在家中突遭七人強行闖入並帶走,參與人員包括市610辦公室、國保大隊及四塘派出所人員。家人第二天多方尋人,至百色才得知其被非法關押於洗腦班,且不允許家屬探視。此次事件發生過程中無任何法律手續,完全剝奪了黃必方的基本人身自由與信仰權利。
◎百色賓館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百色市右江區新興路三號的百色賓館洗腦班持續秘密運作,表面上該地為正常營業的賓館,實則為中共設立的非法黑監獄。為逃避輿論譴責,非開班期間會卸除二樓鐵門,但實際仍有警衛駐守。據證人指出,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該處再次裝上鐵門並有法輪功學員被秘密關押。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精神與肉體雙重迫害,長年來造成許多家庭破碎。
◎王珍遭洗腦班三度迫害 身心崩潰含冤離世。王珍,百色市右江民族醫學院職工,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自二零零四年起三度被劫持至百色市洗腦班。在洗腦班中遭受長時間剝奪睡眠、辱罵、毆打等酷刑。二零零九年首次被劫持即遭五天五夜不准睡覺;二零一四年再遭單位配合開班強迫轉化;二零一六年則因一名學生母親舉報,被國保再度抓捕進班。短短十日內,她出現危重症狀,返家後癱臥病床,最終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早上八時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七歲。
◎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起,百色市多位法輪功學員突然失蹤,疑被強制送往洗腦班。九月十八日晚十時,另一位學員在家中遭不明身份人員綁架,並有陌生人假借送衣名義入室,卻不透露實際關押地點。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九月下旬,已有超過十位法輪功學員下落不明。
◎百色市斥巨資設青少年洗腦基地散布仇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百色市於右江區青少年科技文化中心設立所謂「反×教警示教育基地」,實為針對法輪功的洗腦場所。該基地由政協委員黃秋玲提議,610辦頭目封志武主導,斥資建成,借由櫥窗、視頻、實物與書刊等手段,廣播大量造謠內容,污衊法輪功與其創始人。此基地意圖對青少年進行思想洗腦,毒害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