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寧夏、甘肅四名市委縣委書記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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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法輪大法是佛家修煉大法。迫害佛法的人,必遭天譴,因此中共各層官員遭惡報的事例層出不窮。最近又獲知,內蒙古、寧夏、甘肅4名中共市委、縣委書記遭惡報被查。這些官員在任職期間,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現今他們被查是善惡有報的天理在兌現。被查也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原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長費東斌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內蒙古自治區媒體報導,原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長費東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費東斌,一九七零年八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二零一六年十月,任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二零一七年後任烏蘭察布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河南省副省長;二零二一年十月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二零二二年十月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費東斌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費東斌任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兩名女法輪功學員楊鳳燕與段秀雲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烏蘭察布市興和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與四年;後冤案上訴至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二審。此結果應該是二審結果。但興和縣法院與烏蘭察布市法院互相推諉,未通知家屬,也沒有正式的相關文書。

◎河北省張家口市懷安縣柴溝堡鎮法輪功學員李桂英、李素芳和山西省新平鎮法輪功學員賈丕珍,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惡告,被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公安中隊和店子鄉派出所的警察劫持,非法關押在集寧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興和縣法院非法開庭,李桂英被非法判刑一年;賈丕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素芳被非法判刑兩年。李素芳和賈丕珍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家住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盛世新城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武高明,被集寧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二人(其中一人是新調來的國保隊長)強制從家中帶到集寧橋西公安(派出所)採集個人信息,包括採血、按指紋、掌紋、錄聲音、照像、測虹膜、量身高等。然後又送回家中。在來、回的路上高明給他們講了一些真相,但他們反覆盤問他每天鍛煉不鍛煉身體,每天甚麼時間出去,常到哪些地方等。

內蒙古赤峰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孟曉冰遭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消息指出,內蒙古赤峰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孟曉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孟曉冰,男,蒙古族,一九七一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十月任喀喇沁旗政府副旗長;二零一零年一月任赤峰市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二零一三年一月起,任中共阿魯科爾沁旗委副書記、旗政府旗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赤峰市政府副市長,任赤峰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期間,孟曉冰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孟曉冰主政赤峰市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赤峰市至少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名法輪功學員已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至少24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法輪功學員孫曉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遭紅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官無視律師的無罪辯護,枉判孫曉明兩年半。孫曉明的妻子張鳳俠為躲避迫害,被迫流離失所。警察在她親戚家蹲坑,企圖非法抓捕她。

◎二零二四年三月,在赤峰市及元寶山區政法委、610的指使下,元寶山區社區人員、警察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四月,張姓、李姓等至少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警察和街道社區的人員,到法輪功學員的家裏,企圖脅迫法輪功學員寫「不煉了的保證書」。

◎二零二三年下半年,赤峰市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8人:鄭雅芳、劉立波、王化義、叢子枝、孫桂芝、范美令、王悅忠、白秀雲等。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赤峰市松山區二中老師劉立波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回來後,街道人員告訴他:「以後每個月要對你電話回訪一次,共五年時間,這是上面要求。」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松山區法輪功學員王化義被松山區警察綁架,被松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

◎赤峰喀喇沁旗公安局國保大隊劉振庭等惡警,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晚將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趙桂春從遼寧劫持回赤峰,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趙桂春一直絕食抗議迫害,生命安危受到了威脅。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喀喇沁旗公安國保大隊長劉振庭、王會龍等夥同元寶山區公安局惡警王赫然、馮小虎等惡徒綁架了元寶山區山前鎮法輪功學員楊翠玲老人,楊翠玲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後來被非法判刑。


原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委書記王海寧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媒體報導,原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委書記王海寧遭惡報被查。

王海寧,一九七一年七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吳忠市經濟技術合作局黨組書記、局長,太陽山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二零二一年五月任鹽池縣代縣長,後任縣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吳忠市政協副主席,兼任鹽池縣縣長;二零二二年三月任吳忠市政協副主席、鹽池縣委書記。二零二五年三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期間,王海寧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海寧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代縣長、縣長、鹽池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報導,寧夏鹽池縣花池子鎮街道辦事處、鹽池縣花馬池鎮利民社區人員長期騷擾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高兵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在鹽池縣長城公園被花馬池派出所警察盯梢、綁架、抄家。警察以高兵有一份真相資料、手機裏有兩條短信記錄「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祝你平安!」將他構陷到法院,高兵被非法判刑,再次被劫持到寧夏石嘴山監獄迫害,遭獄警電棍電擊、灌辣椒水等酷刑折磨。監區主管張延軍前後召集十二名犯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監控高兵,對他實施酷刑「熬鷹」、逼長時間坐小凳子。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高兵結束冤獄時,鹽池縣國保大隊警察將他挾持到家。所在地的社區、司法所、鹽池縣國保大隊人員逼迫高兵寫不許離開當地的保證,而且恐嚇高兵回家後要一個月報到一次、做談話記錄、簽字,否則就再次關到監獄。

高兵隻身到江蘇省蘇州市打工。期間,高兵給一個同學發過一條大法真相微信。因這條微信被公安監控到,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鹽池縣國保大隊人員的四個人闖到高兵的住處將他綁架。當時參與辦案的蘇州警方不認為發這條微信是犯罪,但鹽池縣國保人員執意構陷,將高兵劫持到寧夏。寧夏吳忠市利通區檢察院、法院對高兵非法判刑一年,高兵再次被劫持到寧夏石嘴山監獄。在石嘴山監獄,高兵再次遭受「熬鷹」迫害;各種體罰;坐著巴掌大的小木凳,凳子面是斜面的,上面有鐵條或排釘(排釘是尖朝上,露出凳子面);還遭電棍電擊、噴灌辣椒水、毆打、辱罵、下藥,迫害手段流氓下作、陰險毒辣、罄竹難書……

◎宋來平,男,69歲,吳忠市鹽池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四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在看守所與監獄期間遭迫害嚴重,被飯中下藥、強行灌藥,宋來平原本氣色紅潤、高大健壯,行動、思維及語言表達敏捷;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出獄時判若兩人,外形黑瘦、思維及語言表達遲鈍、步履蹣跚,時常精神暴躁、痛苦不能自控,發作時會砸東西、砸門砸牆,大小便失禁,情況好的時候十來天發作一次,頻繁時三兩天甚至天天發作。宋來平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


原甘肅省西和縣委書記王俊強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甘肅省媒體報導,原甘肅省西和縣委書記王俊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王俊強,一九六六年九月出生,甘肅宕昌人。主要履歷:歷任宕昌縣委辦公室主任,禮縣副縣長,禮縣縣委常委、副縣長,文縣縣委常委、副縣長,文縣縣委副書記等職;二零一三年,任甘肅省隴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局)主任(局長);二零一四年七月,任徽縣縣長;二零二一年七月,任西和縣委書記;二零二四年一月,任隴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並繼續兼任西和縣委書記,至二零二四年九月卸任。期間,王俊強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俊強任甘肅省徽縣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早上,甘肅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員在隴南市政法委人員、徽縣政法委書記陳蓋及其他人員的配合下,約數十人闖入永寧鎮岳王村法輪功學員岳新明、楊仙平夫婦家,威逼、恐嚇,態度極其惡劣,並且非法抄家。隨後,又把他們夫妻分別叫至永寧派出所做筆錄。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又不斷打電話、上門騷擾,讓他們在非法拘留證上簽字。九月八日,岳新明被關進徽縣看守所,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下午,同樣是十幾人,又把在縣城工作的法輪功學員馬會群叫至某賓館,軟硬兼施,以工作和子女的前途相威脅,逼迫馬會群放棄修煉,被馬會群拒絕。九月二十八日,省、市、縣三地政法人員又一次把馬會群叫至某賓館交談。隨後,給馬會群的單位下發通知,逼其寫「三書」(即所謂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否則,要求單位解除與馬會群的勞動合同。

在徽縣永寧鎮政法幹事曹征蓬(音)、派出所馬所長等人的帶領下,這些人又去永寧鎮呂河村、岳王村去騷擾法輪功學員岳新民、岳小林等人。永寧鎮政法人員還計劃在岳王村建洗腦班,把沒有「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集中在此,進行「轉化」迫害。當時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岳惠蘭、王忠和、王鳳英等。

◎徽縣一中女教師法輪功學員楊旭芹被非法判刑兩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被送蘭州女子監獄迫害。楊旭芹依法起訴江澤民,快遞地址寫的是甘肅省天水市北道區的姐姐家。她的訴狀已被最高檢察院簽收,不知怎的又落入國保大隊之手。龐喜中等人在天水警察的協助下連續騷擾楊旭芹的姐姐、姐夫,逼問其下落。為了眾多的親屬、面臨高考的女兒不受牽連迫害,楊旭芹只有犧牲自己,從外地趕回來,再一次身陷囹圄。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她被劫持到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二零一五年訴江大潮後,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王建國等人根據上級提供的訴江名單,一一找到本人,極盡特務之惡劣手段,逼迫訴江法輪功學員簽字。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他反而說:「你們江××都敢告,抓誰誰誰就是我幹的,你們告去吧。」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報導,徽縣政法委最近又開會布置對教育界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楊旭芹、呂彩霞、趙建榮、李鳳娥進行迫害,聽說要將她們四人開除公職。其中,法輪功學員楊旭芹遭到全國通緝,楊本人早在三年前就被迫流離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徽縣永寧鎮呂河村法輪功學員周育梅在縣城貼真相時被便衣跟蹤,隨後在金豪酒店趕酒席時被縣國保大隊綁架。在公安局被非法審問無果後,被劫持到水陽看守所,看守所以放假為由拒收。後又被劫持到永寧鎮派出所,晚上大約21時左右派出所通知家人將周育梅接回。當晚21時後,縣國保大隊龐喜中、田利、王建國等人又去周育梅家騷擾,並搜去幾本大法書籍,和真相掛曆,並說要在端午節後將周育梅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徽縣檢察院警察在活動現場向群眾分發所謂反邪教的污衊法輪功的知識手冊、宣傳單等,為在場群眾提供法規諮詢等污衊方式灌輸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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