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法官的多次打斷,身體虛弱的楊桂娟據理力爭,爭取自我辯護權利,從自己為甚麼修煉,到如何從大法中受益,再到法輪功如何教人向善,自己如何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修煉沒有違法,發資料也不違法。她還講到自己在看守所從一開始的受人欺負,到後來得到普遍的尊重。楊桂娟的最後陳述沒有講完,就被強行拖出法庭。
楊桂娟是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縣養馬莊鄉人,她在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沈盪鎮打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二日,楊桂娟被當地派出所十多人綁架,因為海鹽縣看守所女性少,她被非法關押在嘉興市看守所。楊桂娟被嘉興市桐鄉市檢察院構陷,被非法起訴至桐鄉市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下午兩點半,桐鄉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楊桂娟非法開庭。楊桂娟自訴身體虛弱,曾幾次昏厥,肚子疼,被送去公安醫院就醫二十多天,在醫院期間她手腳被銬著躺在病床上。開庭前一天,楊桂娟被從公安醫院接回看守所,法院沒有通知楊桂娟哪天開庭。
開庭時法院找了大概20多個年輕的社會人員到庭旁聽。法院外圍拉了警戒線,門外停了一輛特警車和一輛普通小汽車,有三名警察巡邏。法庭門口設了一張桌子,法警對旁聽人員進行安檢,要求登記身份證。
庭前會議時,親友辯護人提出了多項要求,人證、物證到庭質證,調取無罪證據,排除非法證據等。開庭時,法庭宣讀庭前會議的總結:人證沒有必要到庭,拒絕調取無罪證據──新聞出版總署50號令,拒絕排除非法證據──所謂的「認定意見」,理由是依據所謂兩高司法解釋。
物證也沒有當庭質證,親友辯護人要求逐句宣讀質證,被法官以各種形式繞過。
當楊桂娟被親友辯護人問及為甚麼修煉法輪功時,楊桂娟講述自己在修煉中受益的過程,多次被法官打斷,並引導楊桂娟結束發言然後進入下一環節。最後陳述也是沒有說完,被法官以時間不足為由強行結束開庭,楊桂娟堅持要講完,被強行拖出法庭。檢察官不斷引導楊桂娟承認自己發了法輪功資料,發了多少,資料來源等等。
楊桂娟表達了對法官、檢察官、看守所在押人員的憐憫,並說如果人人都了解法輪功真相,人人都按「真、善、忍」做好人,你們不會來判我的,看守所的那些年輕人也不會犯法,就會知道怎麼做人。
親友辯護人和楊桂娟在庭上互相配合,儘量講述真相、勸善,多次打斷法官和檢察官的發言,並提出疑問,使法官和檢察官手足無措,甚至無可奈何。親友辯護人堅持把「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的真相講完。
嘉興市海鹽縣沈盪派出所辦案警察:18357357366(負責辦理楊桂娟的案子)
嘉興市看守所:0573-82715937,82203670
嘉興市看守所駐所檢察官:0573-81292092
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武原鎮棗園中路118號 郵編:314300
電話:0573-82711076,0573-86113243
邵煜強,男,1972年1月出生,現任海鹽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朱琪峰,男,1979年02月生,籍貫浙江桐鄉,現任海鹽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縣委政法委委員。
王沈軍,男,1974年03月生,籍貫浙江海鹽,現任海鹽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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