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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高晶和付桂芹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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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依蘭縣法輪功學員高晶(60歲)和付桂芹(74歲),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判刑:高晶被非法判刑四年、罰款五萬元;付桂芹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罰款十萬元。

高晶女士是個非常孝敬的兒媳,與高齡的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公公85歲,婆婆83歲),多年來一直任勞任怨的照顧著公婆。不僅如此,她每天還得去附近的弟弟家照看83歲的母親。高晶被綁架後,婆婆整日以淚洗面,母親天天追問高晶去了哪裏。

二零二四年二月九日是大年三十,家家戶戶都要在除夕這天團聚、吃團圓飯,迎接新年。此前的一天(二月八日),依蘭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四位法輪功學員付桂芹、高晶、王玉梅、王富友。73歲的付桂芹當天上午出門買菜,剛走出家門不遠,被埋伏等候在那裏的一男一女兩名警察架住胳膊控制住、拖拽到她家裏、按倒在沙發上,然後開始抄家搶劫,自始至終都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就像土匪一樣,在付桂芹家搶走了打印機、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

高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付桂芹因被關押期間身體出現嚴重病狀,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下旬被取保候審,一直在家。付桂芹被劫持到看守所之前體檢時,血壓已高達180,不能走路。醫生說這種情況不能往裏送,會有危險。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佔明說他有辦法,於是找來以前的監控錄像,在錄像裏找到付桂芹行走的畫面,硬是把她送進了看守所非法關押。

構陷高晶和付桂芹的所謂「案子」曾被依蘭縣檢察院兩次退卷,每次退卷後,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佔明都對所謂的「證據」進行了補充。所謂的「證據」補充,就是誘騙其家人說一些不利於當事人的話,並讓其家人簽字。比如第二次退卷後,劉佔明把高晶83歲患有小腦萎縮的公爹王富友帶到公安局,誘騙其說了一些不利於高晶的話,並讓其簽了字。王富友前段時間還走丟過,家人還報了警,並有醫院「小腦萎縮」的診斷書。最後,在劉佔明的操作下,一直心心念念盼著高晶回家的家人們: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兒子,都成了指正她「有罪」的證人。

第二次開庭時,法官當著高晶丈夫的面,宣讀了一段她丈夫的「證詞」,問她丈夫:「這話是不是你說的?」她丈夫說:「我從來沒說過這樣的話。」並非常激動的和法官吵了起來,法官讓法警把她丈夫架了出去。直到判決書下來,高晶的家人們才知道自己在劉佔明的誘騙下扮演了甚麼角色,都氣憤的不得了。

付桂芹、高晶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第一次被非法開庭審理。過程中付桂芹突然暈倒,在送往醫院搶救的過程中,付桂芹醒了過來,法院又繼續非法開庭。法官提問時,她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思維很不清晰,甚麼也回答不上來,只好中斷了審理。在這次非法庭審過程中,高晶都被強制戴著手銬和腳鐐,她的頭髮全白,嘴裏沒牙,人消瘦了許多。

在此次被迫害之前,付桂芹身體一直很好,70多歲的人也顯得很年輕。此次迫害後,付桂芹曾兩次入院搶救,身體被損害的非常嚴重。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哈爾濱有20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邪黨迫害。三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32人被非法判刑,其中重症殘疾人牛曉娜被誣判15年,杜秀豔被誣判9年,耄耋老人86歲趙雲古被誣判3年半,還有多人被判4年到1年不等,多人被勒索罰金。被非法行政拘留17人,20人遭綁架後暫不知後續,167人多次被登門騷擾及電話騷擾迫害。

相關信息:
依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劉佔明 手機:13351604622 1864512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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