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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寧安市商秀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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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寧安市法輪功女學員商秀芳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被寧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安市看守所,遭海林市檢察院非法起訴,近悉被海林法院判刑三年半,判決書是後補給律師的,商秀芳正在上訴階段,上訴的法官是潘遠成。

商秀芳現年60歲,原牡丹江市寧安市疾病控制中心醫學檢驗師。她修煉法輪功後心情舒暢愉快,知道了人生意義,在不知不覺中慢性病貧血、腰椎間盤膨出也好了;而且她知道怎樣做人了,遇事多為別人著想,與人為善,受到讚揚。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持續至今二十五年多的迫害中,商秀芳曾被非法判刑,並兩次遭非法勞教。以下是商秀芳被非法拘禁、抓捕或關押的大概時間、地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被非法拘留13天,關押在寧安市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至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寧安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零年七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牡丹江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寧安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寧安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事兒日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寧安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一年一月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牡丹江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戒毒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依法進京上訪,商秀芳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關押到寧安市看守所,二月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因她拒絕所謂「轉化」,又被超期關押三個月。期間她遭到各種折磨,曾被銬上48斤重的腳鐐達一個月,遭獄警電棍電擊、往鼻孔滋冷水。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二零零零年七月在牡丹江勞教所準女隊,商秀芳遭酷刑折磨灌食,警官說找她談話把她騙出監室,帶到大教室綁到凳子上,有一個女警官姓凌和兩名醫生用螺絲刀撬開嘴然後用已生鏽的金屬撐伸到嘴裏撐大口唇,用膠管接漏斗往嘴裏灌帶鹽的玉米麵糊,那種滋味非常難受,呼不出氣來。

二零零零年六月由於煉功,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們到監舍走廊罰站,拳打腳踢,用膠帶封住他們的嘴,把鼻孔露出來,惡警張曉光用塑料瓶裝上水對著鼻子往裏打水,隨著吸氣商秀芳被嗆的幾乎窒息過去,就感覺整個呼吸道不包括肺像被灌了水泥一樣,眼淚嘩一下流出來了。

在牡丹江勞教所的兩個月,幾乎每兩天就有一次被謾罵,毒打,澆冷水,電棍電。有一次商秀芳的大腿被惡警劉秀芬用電棍電的都出燒焦的糊味了,她也聞到了,馬上她轉身就走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下旬 由於在牡丹江勞教所絕食反迫害,商秀芳被轉押到寧安市看守所,已絕食四天,獄警李文英在商秀芳不注意彎腰進監室門的時候用一根長約1米70公分的塑料管(小白龍)朝她後背猛擊一下,商秀芳當時被打的不能走路,就像人變了似的,感覺前胸貼後胸,身體像被分成了左右兩部份。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商秀芳被寧安市第一派出所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被四名警察用繩子勒住脖子、膝蓋頂大腿、木棍毆打、涼水澆、煙頭燙等折磨,一度昏死過去。五月在寧安看守所,商秀芳抵制穿黃馬夾,被所長王世貴銬上「狗連襠」的鐐子,就是戴上腳鐐和手銬,手銬和腳鐐之間有一根長約40公分的鐵鏈連著,使人站不起來又坐不直,只能弓著身子。這樣的鐐子折磨了商秀芳近20天,上廁所,吃飯,完全都由別人幫助,睡覺也只能蜷縮著。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商秀芳被寧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葛玉璞。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商秀芳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在監獄集訓隊,80多人住一個大教室,廁所。所謂「學習」的桌椅板凳,床都在一個陰暗潮濕破舊的很擁擠的屋裏。屋頂用一張大塑料布兜著,晚上睡覺時就聽著水滴嘀嗒嘀嗒的滴在塑料布上,到早晨一桶一桶的接塑料布上的水。每位法輪功學員被兩個刑事犯包夾,不許與任何人講話,商秀芳的一舉一動都在包夾的監視之內。一天被強行坐板凳15小時左右,早晨起來上廁所排號,還得只許上小解,不許解大解,稍微動作慢了點,就招來看管的犯人叫喊不堪入耳的大罵。到上午9點以後才排號解大便,等排到時已10點了。每天都是這樣遭受折磨。

在集訓隊1個月後,商秀芳被分到八監區,由4個刑事犯包夾,不許與別人說話,不許與別人接觸,沒有床鋪(法輪功學員不轉化的不給床),睡在兩床之間的夾縫中,早晨把行李收起來放到庫房裏。上廁所得等包夾有時間跟著才能去。沒有去超市的權利,也沒有接見的權利。她丈夫來監獄好幾次都沒能見到。

二零零三年八月、九月商秀芳被強迫長時間「碼小凳」,就是讓人坐在小塑料凳上排成一排,不許說話不許動,不讓坐墊。上廁所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從早晨六點到晚上九點,還有從早晨五點到晚上十點,這樣坐了整整一個月,屁股都坐出了大血泡。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商秀芳等法輪功學員拒絕做奴工,黑龍江女子監獄獄長王興,褚淑華,四大科室獄政,獄偵,防暴大隊肖林,王亮,八監區大隊長鄭傑,張春華,張秀麗,犯人服務大隊,獄警,夥同監區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拉練」迫害。獄警、犯人們圍成一圈,每人手裏都拿著打人的刑具,有小白龍,木棒,樹條,電棍,警棍,手銬,強迫法輪功學員在圈的中間不停的跑,跑到任何人跟前他們就用手裏的刑具不管哪個部位打一下,一個不落。商秀芳被張秀麗隊長電過耳朵,被犯人用樹條抽過後背,中午吃飯後在原地暴曬,下午繼續跑步,這一天的時間不讓喝水,中午放便一次。下午警察下班把法輪功學員們帶回監舍,喝點水,放便;然後把兩腿用繩綁上,雙手背到後背也用繩綁上,坐在潮濕的水泥地上,吃飯犯人餵。晚上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誰閉眼睛就打,(犯人4小時一換崗)用竹竿往臉上,頭上,身上打。打人的犯人有:王鳳春,黃鶴,趙豔,李桂香等,這幾個惡人打起人來心狠手辣,像瘋了一樣,不計後果施暴。有許多法輪功學員的臉被打黑了,變形了,皮肉分離。幾天以後人被折磨的不像樣,總想閉眼睡覺,哪怕是1分鐘也行。可是這樣的機會也不給,犯人打人打累了,不想往裏夠了,誰眨眼就打商秀芳,因為商秀芳在邊上坐著,離看著的犯人很近。到第二天早晨把腿上的繩解開,手上的繩不解,由犯人帶著到廁所幫著解褲子上廁所;不允許洗漱再回來繼續綁上坐好。吃早飯由犯人拿著饅頭,商秀芳咬兩口,給2根鹹菜條就完事。等到警察上班再被帶到訓練地(有人稱屠宰場)。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折磨的神志不清,說胡話。

東寧縣法輪功學員王淑玲坐在地上動,說「地上有大米飯,我要睡覺」,這時犯人趙豔過來,拍拍牆問王淑玲這是甚麼,她說天,趙豔又指指自己問認識我嗎?王淑玲說不認識,就開始往她身上澆涼水,然後問她想睡覺嗎?想睡覺就簽字,王淑玲說想睡覺,趙豔就拿來轉化書王淑玲在上面簽了字就睡覺去了。有的法輪功學員休克過去。

雙城法輪功學員安玲腳疼跑不動了,獄醫說來給你治一治,就拿長針往安玲的腳心紮,安玲嗷嗷慘叫,腳疼也不敢說了。到了晚上犯人王鳳春、楊平從車間帶來的機器針往學員的腳背上紮,邊扎邊問:還煉不煉?被扎的學員一動不動,一聲不吱。

被「拉練」折磨的學員被折磨了11天、慘不忍睹。在這期間有一次商秀芳與伊春法輪功學員賈淑英共同制止犯人朱玉紅,李桂紅扇倪淑珍老人耳光,商秀芳被犯人李桂紅猛踢喉部,很微弱的「嗯嗯」兩聲就昏過去了,不一會張大隊過來叫犯人把她抬走,不知多長時間商秀芳才醒過來。「拉練」結束後,商秀芳的雙腳大腳趾甲脫落。由於坐潮濕的水泥地,商秀芳渾身長滿了疥瘡,奇癢,半夜難以入睡。

二零零四年二月商秀芳因反對迫害拒穿囚服,被惡警張春華領著犯人趙豔華,宋麗波,朱玉紅等扒光衣服只穿外衣囚服上刑─大背劍(這是一種極其殘酷的酷刑。幾分鐘人就窒息 )直至出現昏迷狀態,被掐人中甦醒後強制灌藥,繼續背銬。大背劍就是一隻手放到後背戴上手銬,另一隻手從肩膀上過到後背銬上手銬,手銬鏈從上下鋪的上鋪橫擋上穿過,腳尖沾地。有一次大背劍把商秀芳銬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尹平警察說:「商秀芳真有剛」。大背劍使人胸悶氣短,胸廓壓迫心臟、肺,使人窒息。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大約),晚上犯人收工後強迫法輪功學員們坐在監舍的走廊水泥地上,並開窗戶凍她們,一直坐到第二天早晨,這樣不許上床睡覺,在地上坐了20天。當讓法輪功學員們上床休息時,每個人的腳都鑽心的疼,腳底就像抹了辣椒麵一樣火辣辣的疼。

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不能去超市,不允許打電話,不能與家人接見,不允許去其他監室,不允許與同室其他人說話,上廁所由五聯保人跟著。商秀芳還遭獄警和犯人把褲子扒下用木方子、塑料鞋底沾涼水猛力抽臀部毒打。

在黑龍江女子監獄為制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遭摧殘性灌食。犯人商曉梅(曾經當過護士)和犯人宋麗波(不懂醫學常識)進到監室,手拿插胃管,在其他犯人的幫助下,把法輪功學員按倒在地從鼻孔插入導管進到胃裏,然後用注射器抽稀釋好的奶粉,奶粉上面漂著一層白色鹽滷,一天插三次管折磨,持續28天。(之後部份問題才解決)。每次插管都是一次生死關。那種痛苦常人無法承受。為了對我們的食道造成更大傷害,把插管的圓頭剪齊使管頭的摩擦刺激性大。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商秀芳去寧安市610找頭目閆和成講法輪功真相(因當地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講法輪功教人做好人,使家庭和睦,道德回升,身體健康。610頭目就勾結寧安國保、牡丹江國保行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商秀芳上班的時候,被牡丹江國保,寧安國保綁架關押牡丹江看守所。家人不知道下落,去寧安國保,寧安市610,派出所均不提供下落的信息。商秀芳被非法勞教。二零一三年一月在黑龍江女子戒毒勞教所關押時,被強制隔離由邪悟人員包夾,白天關在一個鐵門鐵欄杆的屋裏,做塑料小板凳,不許坐墊;屋裏沒有鐘錶,不知道時間;不許到餐廳吃飯,每天上午、下午、晚間都有警官做轉化,精神壓力非常大。強制隔離1個月後,惡警路博雅和包夾人巴麗華一起拽住商秀芳的手往打印好的轉化書上按手印。她用力掙扎,手都被拽腫了。由於強制轉化,強制隔離,精神壓力,使商秀芳胸悶透不過氣來。

由於長期關押迫害,致使商秀芳的頭髮百分之九十都白了,牙齒全部鬆動,門牙脫落。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商秀芳等18名寧安市法輪功學員被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分別被非法關押在寧安市看守所、拘留所。商秀芳遭到海林市檢察院的非法起訴,近悉被海林法院判刑三年半。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海林市蓮花路1號,郵編157100
電話: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7321011、73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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