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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宜良縣69歲婦女王進仙第五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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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昆明市宜良縣69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進仙女士,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因講真相被綁架、非法拘禁在昆明市看守所構陷。近期,家人收到入監獄的通知書,得知她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王進仙'
王進仙

這是王進仙第五次被非法判刑,刑期累計十八年六個月。在中共的看守所、監獄中,她曾遭各種精神及肉體折磨,尤其是被獄警噴辣椒水,造成她面部燒傷,臉上布滿黑色結痂。

王進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出生,原昆明市宜良縣百貨公司職工。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修心向善,身心受益良多。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公開迫害法輪功後,王進仙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她連續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次,期間她獲得自由的時間最長一年,最短僅四十四天。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從冤獄回家後的第四十四天,王進仙再次在家中被610操控國保警察非法抓捕。家屬要人,追問相關人員,「610」頭目谷少俊說:「你來要求放人,我們就放人了?你怎麼這麼幼稚,這是政治!」

王進仙遭誣判的具體刑期起止如下: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07年3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22日止)。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2年4月09日起至2015年4月08日止)。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19年2月0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在被非法監禁期間,王進仙多次遭精神及肉體折磨,長時間坐小板凳,長期抄監規,被犯人長期監控、辱罵,冬天在冷風中抄監規雙手長滿凍瘡,被獄警搧耳光,不允許使用衛生紙,不允許蓋被子,多次嚴管關小黑屋,不允許自己打飯,只讓其他犯人拿飯給她,拿多拿少都必須全部吃完,等等各種折磨。

尤其是王進仙第四次遭誣判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期間,因為她在獄中喊「遵循真、善、忍特性的人得福報」、「天滅中共」等口號,被獄警多次往她臉上噴辣椒水,造成她臉部燒傷,被診斷為淺二度燒傷,一度毀容。

據王進仙訴述,獄警噴辣椒水的程序是:先把監號的窗戶關上,獄警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具,讓其他服刑人員撤出監號只留下王進仙,警察朝她臉上噴辣椒水,噴完後獄警撤出監號。由於窗戶緊閉,王進仙被嗆到短時間內幾近無法呼吸。有時獄警噴的劑量較大,會使得整個監號所在樓層內其它監號的服刑人員被嗆到咳嗽不止。

有一次,王進仙被噴辣椒水後,感覺臉上有液體滲出,因為不允許照鏡子,她不清楚臉上發生了甚麼,但同監號的人看見她狀況嚴重,遂向獄警報告,獄警找醫務室開了紫藥水給她擦;兩天後不見好轉,王進仙臉上起了很多大水泡,獄警這才將王進仙帶出監號去醫院醫治。一開始醫生用針筒抽水泡內的水並擦藥膏,但不見效果,她臉上繼續起更大更多的水泡,並開始化膿變成黃色,後經幾名醫生會診,要王進仙入院治療。九天後出院時,王進仙的臉上布滿了黑色的水泡結痂。在這種情況下,獄警還要王進仙頂著滿臉結痂錄製視頻,逼她說此次事件是她自己造成的與監獄無關。被王進仙斷然拒絕。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王進仙還被迫做奴工。獄方卻要服刑人員必須寫所謂申請,說自己是自願出監號勞動,而且100%完成生產定額。王進仙拒絕寫申請時,就被體罰一天,直挺挺地坐著不許動。

(王進仙遭迫害詳情請見:《雲南省宜良縣王進仙被偷偷判刑三年》、《兩次遭冤獄 雲南王進仙又被綁架(圖)》《雲南王進仙又被綁架 610說「這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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