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自本文 |
(接前文)
防範辦主任B見狀馬上就讓我坐下。讓防範辦的C給我錄像,搞的像審訊犯人似的。我立即不幹了,說:B主任你這是怎麼回事,我的像我不允許錄,你們不能侵犯我的肖像權,態度非常堅決,他們就沒再給我錄像。
我拿出準備好的關於14種邪教的39號文件讓他們看,他們不看,說他們都有,不看,看七月二十二號的文件就行了。後來他們說到天安門自焚,我說就是傻子都知道那是假的,你們也信?我給他們說了其中的幾處破綻,說那就是拍戲呢。跟他們說了一大會兒,他們都靜靜的聽著。最後我說:老伴就是往小葫蘆上刻了「真、善、忍」就判了我們八年多,誰看著這小葫蘆傻了、呆了、受到傷害了?我們太冤枉了!……
後來那個防範辦人員C說:你說完了就趕緊走吧,說的不少了,這樓裏到處都是攝像頭。後來C送我下的樓。
我在樓裏打聽到了,原來那個給我老伴出具證明的防範辦主任K的姓名,他已經調到愛衛辦了。我立即找到愛衛辦的電話,打電話找到他,質問他為甚麼給我老伴出具那個證明,害我老伴被冤判八年多,他說他已經調走了,不管了,找現在這個主任B吧。
去防範辦明顯跟別處不一樣,第一次他們那個邪惡勁頭,讓我感覺很難受,我跟同修說,我都不想去防範辦。在同修的鼓勵下,後來我又接著不斷的去了。
後來有了辯護詞和其它文書,我經常不斷挑幾份文書給他們拿過去。控告了防範辦的主任K和B。後來我去防範辦,有一次我當面把這個控告狀給了他們。但多少讓我有些意外的是,他們不但沒有暴跳如雷,反而沒有之前那股邪勁了,就包括那天表現囂張的幾個人,都變得和氣的跟我說話了。後來我就直接給防範辦主任,他都接,接過後就放在辦公桌的抽屜裏了。
這個區防範辦就在政法委的辦公樓裏,有一次我因老伴保外就醫的事去找防範辦主任B,沒在。我就在樓裏轉悠,後來到樓下的一個辦公室裏問,順便講講老伴被迫害的真相,那人很認真一直聽我說,那人後來看四下沒人,就小聲跟我說,你去那個房間去找反映一下可能有幫助。我謝過後去找了。
那是個副書記的辦公室,副書記是個女的,說話也比較好。聽我說了情況後,就給B打了電話,一會兒B就去了她辦公室,當著我的面對B說處理一下我的事。我又在B的辦公室說了好一會兒,後來我走時,B又把我送下樓,對門房的保安說,大姨以後過來找我就直接讓她上去。看到我的自行車放在裏面被別的車子擋住了,她又幫我把自行車挪出來。
後來我去防範辦就跟去鄰居家串個門一樣,說去就去了,一點沒有甚麼思想負擔。B也對我說話和氣、尊重,防範辦的其他人也是一樣。
後來為了申訴,進一步證實防範辦的證明的非法性,我向省司法廳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省司法廳信息公開,區防範辦是不是在省司法廳備案的司法鑑定機構。省司法廳答覆了,說沒有在司法廳的司法鑑定機構的備案清單裏。後來司法廳的回覆我也和其他文書一起給防範辦主任看了。
在後來發生的幾件事中,我看到他變了。
後來監獄的副監獄長L找我解決老伴的後事,有一段時間表現的很囂張,有一次和我們談話時,邪勁十足,有的話說的很惡劣很不像話。說他們已經找過省政法委我們當地政法委了,要動用全省的力量解決,並直接攻擊大法……
過了兩天是我正在防範辦和B主任講真相,監獄的副監獄長L等又來我地找我,我說:你們不是有監控定位嗎?你們就按照定位來找我吧。看來他們的定位跟蹤很厲害,過了一會他們就到了B主任的辦公室。我們就在防範辦辦公室談了話。
監獄再次逼我火化遺體,我說話有些急,無意間說了兩句對我不利的話,B主任就在旁邊悄悄碰了我一下,意思是提醒我不要說錯話,以免讓他們抓住把柄。我也馬上領會到了。他還對監獄方說,事既然出了,不管怎麼辦,你們這事辦的要讓老太太滿意。監獄副監獄長L的前兩天的邪勁好像一下就蔫了下去,沒敢在防範辦說過分的話。
還有一次,他告訴我說:下次監獄再來找你,你告訴我一聲,我也去給他們談。後來監獄領導又來找我時我就告訴了B主任,他真的來了,看來他是有備而來,就像領導講話似的,講了很長時間,都是向著我說的。看到一個生命回歸正常,真是一件非常讓人高興的事。
我們市有幾個區,幾年來,同修們都明顯感覺B主任所在的我們這個區要比別的區迫害輕的多。同樣是面對面講真相,別的區一下判三年,這個區有時直接就放了,有時行政拘留幾天就放回來了。相鄰區有時一年就冤判好幾個同修,這個區幾年來就沒有同修被開庭。
十、隻身到監獄探詢遭凌辱,當地派出所長千里迢迢找到我解釋情況
二審維持原判後,從二零二零年,老伴被非法關押到監獄後。一年內只允許通過三次電話,之後完全斷聯,全家人非常焦急,我說我去監獄打聽一下看是怎麼回事。孩子們都不同意,說我歲數大了,一個人去不放心。過了幾個月,我實在等不下去了,就瞞著孩子們獨自去了監獄。
我到了監獄後,看門的不讓進辦公室大樓。後來就出來了兩個人。其中一個問說:「你有甚麼事?」我說:「是關於我丈夫A的病情和要求保外就醫的事,找一下監獄醫院D院長」,我問他貴姓,他說是這裏的主任E.這個E主任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嗎?」我反問他說:「和這有關係嗎?」
我緊接著提出要和老伴通電話,想知道他的身體情況。E主任沒有給任何答覆,我又要求見監獄長,E主任也不理睬。他們進了大門我也跟進去了。他上了樓,讓人看著樓道不讓我上去。我就給他們說:「我老伴在裏面好幾個月沒有電話和音信了,過年我們全家都沒有過好。我老伴這麼大歲數了,蒙冤受難,在裏面吃的不行,營養也跟不上,身體怎麼吃得消?如果他有個三長兩短,我怎麼活呀!」說著說著就不由的哭了起來。他們還是不讓我上樓。
在這時,有個獄警F還有其他幾個人,把我叫到了辦公室,當時他們的態度還好。我就給他們說了說我的訴求。突然進來一個不知是武警還是甚麼警察,竟然指著我的鼻子大聲辱罵。我站了起來,說:「你還要打我、抓我嗎?正好我老頭在這,你抓了我,我和他做伴去!」因為旁邊有人攔著,他才沒動手。
過了一會兒,幾個自稱派出所的人開著依維克來了,又給我做筆錄,又查我的身份證,又照像的。對付我這樣一個七十多歲的手無寸鐵的老人,需要這樣嗎?我看著監獄E主任一班人如此蠻橫不講理,很為被非法關押的老伴擔憂。
事後,我給監獄所在地公安局郵寄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信息公開派出所警察在監獄讓我做筆錄,查我的事。
過了幾天一個自稱當地派出所所長的人打來電話,說話很和氣,說他們收到了信息公開申請了,正在調查,問是甚麼情況,我就說了一下。
又過了十幾天,那個派出所所長打電話過來,說他們辦事,到我所在地城市了,想和我當面談談,我看他大老遠的來了也不容易,就立即去和他見了面。談的是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事情。他說信息公開申請收到了,領導也很重視,他特地當面跟我解釋一下。
監獄就在他們這個派出所轄區,他強調那天我見的那些自稱派出所警察不是他們派出所的,我見的那個自稱是派出所警察的人叫××,他的警號是多少,他是監獄的獄警。並再三強調監獄警察和他們的公安警察的警號有明顯區別,公安警察編號是六位的,監獄警察編號是五位的,那天真不是我們派出所的人去的,車也不是我們的車。
之後我向省監獄管理局、監獄多次投訴這件事,始終沒有給出任何解釋,但之後再沒發生過類似情況,再沒敢那麼邪氣的對待我。
這次去監獄,還了解到一個情況,從二零二零年年底開始,半年的時間,老伴與我們會見、通話、通視頻、通信的權利被完全非法剝奪,理由就是他沒「轉化」。我們存過200元視頻通話的錢,一年了都沒有讓視頻通過話。其實直到老伴去世都被完全剝奪了這些權利。
因為監獄剝奪老伴合法權利的時候,包括不讓會見等,一個主要的藉口就是沒「轉化」,為此我向省監獄管理局提交了信息公開申請書,隨後又對他們的回覆提起了行政覆議,在覆議申請書我談到:「《監獄法》明確規定監獄警察應當維護當事人依法申訴的權利,也就是說當事人有不認罪的權利,因此原告所說的、遞交的法律文書沒有妨礙改造的情形,也就是沒有阻礙一個人違背道德、違反法律,只是在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轉化就等同於認罪。雖然A被關押入獄,但他作為一個無罪且不認罪的服刑人員的人格不受侮辱,《監獄法》第七條明確規定了被監管人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和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這就明確了「不認罪」是A的權利,而監獄警察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強制當事人認罪。
「同時,也沒有不認罪就不辦理監外執行的法律規定。對於轉化是監外執行的條件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法無授權即禁止。」
省監獄管理局沒有回覆,我對此又做了行政覆議,在行政覆議申請書,義正詞嚴的指出他們的違法之處,同時論述大法在中國大陸也完全是合法的,我老伴A的行為也完全是合法的。後來一個監獄管理局的人打來電話,一開始說了一些別的,說著說著就跟我說了一句:你文書寫的挺好……;本市司法局我也抄送了,也接到本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打來電話這樣說。
十一、老伴不幸去世
老伴被非法關入監獄後,我也隨之向監獄、司法系統遞交文書,並將其它文書也向監獄抄送郵寄了。
老伴在獄中因長期處於極為嚴重的貧血中,一隻眼睛已經幾乎失明,諮詢過專家大夫,長期貧血會直接導致器官衰竭,尤其是心臟衰竭,生命時刻處於危險之中。
我向監獄、監獄管理局和司法廳郵寄遞交了《保全某某某生命安全申請書》(並註明是履職申請書,方便以後提起行政訴訟)
我和女兒曾多次找監獄、省監獄管理局,要求給老伴辦理保外就醫,遞交各種文書。可是監獄卻拖了一年多了也沒給辦。我寫了投訴書,不久監獄就來人了。一天上午,監獄辦理保外就醫手續的兩個人,來到我地已經是中午了,他們馬上和我女兒一起進入區司法局開始談。
女兒回來轉述,一開始司法局的人很囂張,說我耍無賴(可能是指他們趕我走時,我就不走),說我給她資料,其實是我拿了幾份以前的文書給她看。後來被監獄的警察打斷了,說我們都是為老百姓辦事,就不說這個了。我女兒說,監獄來人很能說,也很賣力要讓保外就醫手續辦成,談來談去,最後卡在保外就醫的文書格式上。監獄警官說,他們經常辦,給全省各地都辦過,人家都沒說有問題,就你們這兒這麼要求,區司法局一直堅持他們的說法,還拿出來一份當地監獄出具的文書,說得按這個寫才行。後來監獄來人沒辦法,當著我女兒的面,給他們監獄長J打了個電話,監獄長J說就按他們司法局的要求改,下次把改好的文書發給他們。
我女兒看到監獄方是真心辦保外就醫,而且還說了些公道話,心裏很感激,出來後我女兒說請他們吃飯,他們說不行啊,這是讓我們犯錯誤呢,以後有機會吧。最後一個獄警對我女兒說:「監獄長J特別交待,讓我轉告你們,說你媽媽很厲害,寫的文書水平挺高,讓你媽媽以後就別再告了。」我女兒也自豪的說,那當然,我媽年輕的時候走南闖北的,我們家就靠著我媽呢。後來我們了解到那個監獄長J過了兩三個月就調走了。
監獄第二次來司法局,他們還是以手續不合格為由拒絕接收。
半年以後,我老伴又住院了,但監獄一直沒有給我通電話,只是給我女兒打電話,同時誘騙我的女兒以關心照顧我由,不告訴我。後來我還是知道了,我就給醫院的主治醫生、主任打電話,醫生說我老伴已病危,已經發三次病危通知了,讓我們趕快過去看一看。
聽到這兒,我心裏很著急,馬上給監獄醫院院長打了電話,問我老伴怎麼樣?他說還那樣。我說:聽說我老伴病危,已經不行了。院長說:誰說的?誰告訴你的?我說:你別問是誰說的,你說是不是這樣。他見我態度堅決就軟下來說:那你們明天過來吧。
第二天我和女兒馬上動身,因是二零二二年疫情期間,我們還買了防護服,可是到了半路就不讓我們往前走了,不得已只好返回。後來在我的強硬要求下,監獄最終同意特事特辦,監獄醫院院長L讓我們第二天去見我老伴。可是未及動身,L就通知我們說,老伴已經去世了……
監獄說來車接我們過去,我拒絕了。我說:老伴活著的時候不讓我們去見最後一面,現在死了,不能說話了還要我們過去幹甚麼?你們到底怕他說甚麼?
監獄見我們不去,就派人來和我商量。監獄教育科長H很囂張,說馬上火化,不及時處理,時間長了臉就變黑了,到時候你不同意也得火化。我說:你火化試試!我老伴不明不白死在獄中,他離世時沒有我們家人在場,不說清這背後的事,你就想火化?他就不說話了。
又一個人問我困難不困難,他們要給幾千塊錢補助。我說我不困難,我有退休工資,不缺錢。你們把我老伴的事澄清,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得給我說清楚。
那個教育科長H又說:我們給你老伴做雞蛋麵條,比你家孩子照顧的還好。我說你糊弄誰呀,你們監獄迫害死了那麼多大法弟子,你們還能對他好?
後來他們來了好幾撥人,最後他們說,別人我們就給八、九千塊錢,我們給你多點兒,一兩萬,最多不能超過五萬。我說:行了,別跟我談了,以後你們也別來,我這是修煉了法輪功,要是按照我以前的脾氣,我早拿大棍子棒你們了。現在看你們也是謊言的受害者,也是被利用的人,你們趕快明白真相吧,不然結果會很不好。
最後一個司法系統的領導G,他是監獄長的上級,也出面了。我說,老伴病危下了三次通知,為甚麼不讓我們去見一面,你們監獄在幹甚麼?你不覺得你們失職嗎?這裏面必有原因,我一定要追究到底。此後他們把老伴的遺體冷凍在殯儀館,一段時間監獄方沒有人再來找我談話。
十二、突如其來的聽證會從邪勁爆棚變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糗事
在多次的要求、申請下,二零二三年十月中旬,我專程去監獄申請看老伴在監獄時的監控錄像,沒想到只讓我看了十幾分鐘被精心剪輯過的幾個錄像片段。
我要求看完整錄像,監獄稱他們已經刪除錄像了,就保留了這十幾分鐘,我認為事出反常,必有見不得人的事,因此回來後就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依法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監獄卻一直沒有回應。
給檢察院駐監組打電話,也給河北省監獄管理局打電話,想再次申請看完整的原始錄像,可是我在一個多月內打了至少27次電話都沒人接聽。接下來的兩個月打了299次電話,接通了13次,都沒找到能辦事的人。每打一次電話我都有記錄。
二零二三年底,我接到監獄醫院院長的電話,說監獄長某日要來和我見面。那天我和孩子們來到他們定的一個酒店內會議室見面。到那一看,發現裏面已經坐好了十幾個人,現場還架好了攝像機,鏡頭對著預留給我們的座位。這時他們才告知我和孩子們要召開聽證會。
當時我一聽就急了,真想立馬走人,他們來這麼多人,一看架勢就是一個提前準備好的鴻門宴。不提前告訴,弄我們個措手不及,不讓看完整錄像還搞突然襲擊開這個不公平、不公正的聽證會,陪我來的只有兩個女兒和一個外甥。後來一想,既然來了,就聽一聽他們怎麼說,看他們要幹甚麼,我是大法弟子,我怕甚麼。
聽證會開始,主持人首先自我介紹,稱他是我們當地市政法委調研員,還逐一介紹了監獄來的四個人,我們當地六個人,有人大代表、政協代表,區防範辦主任B居然也在座。我馬上打斷了主持人的講話,說主持人你先不要講了,你剛才介紹的人,我一個都沒有記住,你等一等,我從包裏掏出小本子逐個讓他們把自己的姓名、電話等寫下來。主持人馬上說:不用記,別記了。我說不行,將來我還得找你們呢。他見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得不同意了。
我一個一個的問他們的名字、電話、單位、職務,他們被迫給我寫了。只有最後一個人,我問他姓名時,他馬上嚇的後退,連連擺手說:不要記我,我是律師,我是律師。我就覺得好笑──你一個律師怕甚麼呢?看來這個律師都知道他們做的這個事不地道,跟他們來都覺的不光彩。
後來我才知道,他們一直懷疑有法輪功學員背後幫我。我們進去後,監獄的人在後面一下就圍上了我外甥,覺得他是法輪功學員,非要問出他的姓名、電話。我逐個找他們登記,估計大出他們所料,他們一下自己亂了營,有點不知所措了,也沒人追問我外甥了。而外甥頭一天得了個夢,夢中一直有人拿著紙追著他讓他簽字。
監獄醫院院長主要談了我老伴在監獄期間,監獄如何積極治療和積極辦保外就醫的事,說他們完全盡職盡責盡力了。監獄醫院院長很狡猾和偽善。以前是監獄和我們主要對接的人,打電話、見面不下幾十次吧。監獄只讓老伴和女兒通過三次電話,從沒有讓我們會見過。他們覺得老伴被封閉的像罐頭一樣,對於監獄裏面的事,他們怎麼說怎麼是。
監獄本以為穩操勝券,令他們大感意外的是,沒想到對於這個監獄醫院院長發言,我和二女兒拍案而起,當面揭穿了他的謊言,還令他無法為自己和監獄辯解,慌亂的張口結舌,不斷的重複念著他事先稿子上準備的東西,明眼人一聽就知道驢唇不對馬嘴,根本沒有說服力。而最後也不得不答應把在監獄內的治療記錄交給我。
監獄百密一疏。在我的不斷要求下,在我帶家人親自去監獄找了一趟檢察院駐監辦後,監獄為了證明他們積極治療了,把四次住院的病歷複印件給了我。住了四次院,花了十幾萬醫藥費。監獄反覆強調這足以證明他們依法履行職責了。
然而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同修從這些病歷中結合我和醫院大夫的電話錄音分析出了問題。
同修分析,全自費的醫療費用14萬,乍一聽,也有一定的金額。但仔細一看,七成的住院時間和八成五的治療花費,都花在了老伴A離世前的那兩次中間間隔一週的住院。
最後兩次這次住院,主要做了甚麼治療?所住的醫院科室主任說,如果不是監獄送來的,是普通病人,他們肯定就不收了,因為這種病的晚期病人根本就治不了,到北京哪也治不了。他們收治了,主要也就是減少一下病人的痛苦,儘量延續一下他的生命時間,讓家人能和他見上最後一面。所以最後這次住院已經算不上真正的對老伴A疾病治療了。
而前兩次治療,出院時的醫學指標仍處於危險階段就出院了。女兒嚴厲的斥責他們,你們這根本不是治療,得個感冒住院都比這花的多。
本來他們開聽證會的目地是想以一萬元的賠償了結此事。,他們來了十幾人,想以這種陣勢威脅、恐嚇我們簽下賠償協議,但沒有想到我們突然把他們駁的說不出話來。後又說以五萬元了結此事,被我和家人嚴詞拒絕。
事後我們針對監獄搞的這個不倫不類的非法聽證會,向監獄、省監獄管理局、司法廳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他們不敢回覆,我們又向省政府寄送了《行政覆議申請書》,這樣才督促司法廳回覆。再給監獄那邊打電話也沒人出頭了。我又投訴舉報,也沒人敢回應。
在寄信、打電話的同時,我就去找當地政法委的那個聽證會主持人。後來我了解到,這個主持人實際上是我們當地市的610(防範辦)的副主任。你既然當了主持人,你就得負責任,你就得幫我解決問題,你得聽我講真相。聽證會以後,我一週必去找他一次。開始時門口值班人說給裏面打電話告訴我他出差了,後來又說他去開會了,半年的時間裏至少找過二十多次吧,一次都沒敢出來見我。反正每次不是這個事就是那個事不在。再後來就直接告訴我說他退休了,別再找他了。我追問誰接手他的工作,讓那人出來,他們說沒有交接,過了兩月,仍然說沒人接手他的事。
本來他們邪勁爆棚,以為能一舉拿下,結果弄成了灰頭土臉,變成他們人人避之不及的糗事。
區防範辦主任B在現場甚麼話也沒幫監獄說。
十三、監獄從窮盡各種手段威脅到不斷央求我簽協議
我不斷的找省監獄管理局、省司法廳。不斷的針對出現的各種情況寄著相應的文書。
二零二四年五月,監獄來了一個新上任的副監獄長l,一改以往監獄躲避不理的常態,很是熱情,張口閉口大姨長大姨短的。多次主動來找我。老伴一開始關到監獄的那會,每次我去監獄,作為家屬想見一下監獄長反映問題。哪次也沒見著。我看明慧網上的交流體會見到監獄長的也不多吧。
那段時間這個副監獄長的主動的有點超乎想像。監獄離我住的城市有幾百公里,他帶著人能一週三次。有一次前兩天剛見了面,又打電話來要見我。我嫌麻煩了不想見,說你別來,我有事。他說,沒事,你辦你的事,你辦完了我再去找你。那都行。我就說我要出門,他說你出門要去哪兒呀,我說我去X縣,看個生病的朋友。他沉默了一會兒,可能是查了手機,就立即說,X縣不也是在你們××市嗎,沒事,我去X縣找你。我說別,人家生病,你們一大群穿警服去人家家裏算甚麼呀,再把人家嚇著。他仍然不死心,說沒事,我們在你朋友家附近等。我說不行,我可能出來很晚了,他說沒事,多晚都沒事……
一次我又去司法廳找,那時已經下午了。沒想到晚上都比較晚了,那個副監獄長又給我打電話要見我,我說你別見我了,我沒在家,我到××市(省會)了,別的時候再說吧。沒想到他又說,我剛趕到××市(省會)了,可能是司法廳給監獄打了電話他就往這趕,不斷的讓我告訴他位置見個面……
但每次談到最後,他拐彎抹角的都是想儘快火化老伴遺體,我提出的問題他讓找檢察院解決等,我不答應,必須先給我解決了才能火化。可以看出上面給了他很大的壓力,讓他儘快解決。也說明我們一路做過來,雖然有時當時看起來沒有甚麼效果,但是正的力量也在不斷的積累中,到了那時候邪惡受不了了。
多次找我談不攏,他看用偽善的不行就來邪招了。因為他們知道我的大女兒因為她父親的離世而精神抑鬱很嚴重,不能工作了,所以他們不敢再騷擾她,就去我二女兒的單位去找她,還去找二女婿、大女婿,他們都是公務員。威脅他們如果不儘快火化遺體可能會影響他們的仕途、影響他們的工作,孩子升學也會受到影響。
他們這麼做真把二女婿嚇著了,因為二女婿受邪黨思想影響比較重,當時也正想由副職提為正職,外孫女過幾年也就高考了,考慮到這些事關重大的利益,真的讓他的心神不定,非常焦慮了。本來他們夫妻關係很好,但他回家後給二女兒商量,為了孩子不受影響,要不咱們離婚吧。二女兒聽了這話也動心了,就給我說了他們的想法。我說:你們別怕,我和你們斷絕關係,二女兒忙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說那我搬回我自己的家住,此後就不跟你們一起住了。
我回家獨居,做出這個決定也算是我心理上的一個重大突破,因為我年輕時做供銷工作,是經理,經常出差開會,不會做飯。那時兩個孩子小,我就在一個飯館裏放一張支票,孩子們就去飯館吃飯,下來以後再結賬。後來老伴上班不忙他就做飯,所以就養成了習慣。退休有時間了我也不做飯,都是老伴做飯。所以老伴被抓後我就跟著二女兒住了。現在出現這個情況,也是在去我的依賴心。我開始學著做飯,獨立生活,孩子們也時不時給我送吃的,買好菜給我送過來。現在我已經適應了,感覺很好,很自由,我想幹甚麼就幹甚麼,不受干擾。
監獄副監獄長L不斷來找我的同時,不斷的找我們當地政法委,揚言動用全省的力量來解決我老伴這個事。在不斷的去我孩子的單位給他們施加壓力的同時,我和同修見面也開始發現有人跟蹤、在一旁偷聽了,對我們當地同修也帶來了很大壓力。同修家中也各自有事,還有其他救人的事要做,為了安全,我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見面聯繫了。而我又基本不會打字,費了好大勁也只能發幾個字的信。
那個副監獄長L不斷來找,我就有點煩了,加之又不方便和同修及時取得聯繫,有一時間,我就開始拒絕和監獄見面了。二女兒就找了一個常人律師,讓跟監獄談。
副監獄長L經常去孩子們單位去他們,孩子們單位的人也煩他們了,見到L直接就說人不在你回去吧。後來孩子們也陸續沒了怕心,都跟監獄翻了臉,強調這個事就是我做主,他們根本說不了我。副監獄長L再也不敢囂張了,因為他沒招了,語氣也變的恭敬了。
這樣又過了一段時間,我又去省城找司法局、監獄管理局和省政府,我說我老伴已經去世三年了,還在冷凍著,你們再不給我解決,我就去北京。省政府人員說:別去北京,這樣影響不好,我們自己的事,自己解決。此後不久,司法廳主動與我聯繫,並督促監獄管理局回覆我的文書,因為他們以前退回了我用EMS寄去的文書,這次又讓我給他們寄一份。還主動與我請的律師聯繫。
今年的一天,律師打來電話,說監獄那邊答應多給錢,要和你們見面談,你們同意不同意?要同意就簽個協議定下來。我同意見面了。
過了幾天,監獄的副監獄長和他的一位上級領導M處長,還有其他監獄人員和律師都來了。
我帶著他們到了二女兒的單位,找到正在上班的二女兒,我們簽下了協議。
那天他們對我們非常客氣。一開始我說必須得30萬,少了不行。副監獄長L用央求的口氣對我說,大姨啊,我們真沒賠過這麼多。監獄是經常死人,我們一般都是六、七千塊錢就打發了。現在就剩你們兩家不好解決的,而你這是最難解決的。
看他們的眼神的說話,確實是想解決了。後來他們說到出19.8萬,並反覆強調說,從來沒出過這麼多,就是這19.8萬,我們還必須得分兩次打出來。我不幹,副監獄長L他們就用小心翼翼的用央求的口氣跟我說,生怕哪句話說不對了讓我不高興了。說確實沒騙人,就是我們答應了錢也出不來。後來那個跟著來的監獄長的領導M處長說,老太太不滿意,咱們得儘量讓老太太滿意,錢不出來,這麼著,咱們想個辦法,給律師事務所五萬,讓律師事務所給監獄開票。律師事務所扣下律師費後,把剩餘的錢給大姨。
我還不幹。M處長又說,大姨不滿意,沒別的辦法了,這麼著,我們湊湊,我出一千,這次我的出差補助我不要了,對副監獄長L說,你湊五千,對另一個說你湊兩千。副監獄長還當著我的面給他老婆打電話,讓她去銀行去取錢給他轉過來。幾個人又不斷的求我同意,甚至還不斷的雙手合十的拜著求我。
當時讓我看著都覺得他們有點可憐似的,後來想,算了,就答應了吧。雖然賠償費沒有達到我們的要求,但是看他們從軟硬兼施,恐嚇威脅家人,到最後沒招了,一再央求,而且他們也聽了我講真相,我就沒再堅持了,同意簽協議了。
這時二女兒說:三年前我父親在的時候,為了讓監獄儘快送父親去監外醫院看病,我們給監獄打過去一萬塊錢,你們後來花了多少、剩了多少甚麼也沒說,不了了之,這錢你們得還給我。監獄副監獄長說不好辦了,治病用了。二女兒說:那不行,我手機上都記著呢,我們是墊付的,你不給我,是想我們接著告嗎?
副監獄長趕緊擺手說:別,別,我去打個電話問問。過了一會兒他回來說:給我們領導說好了,這一萬塊錢也給你們。
此後監獄火化了遺體,老伴入土為安了。
通過這幾年直接找省監獄、公安廳、省監獄管理局、省政府、省婦聯、本市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中院、紀檢委等等,找他們面對面講真相,我的一個最大體會就是在對方表現出很兇的時候「不要怕」,我們要真正能夠把自己放到神的位置上,真的就能接通神強大無比的能量,以震懾邪惡,由此體現出大法威嚴的一面。慈悲能救度良知尚存者,對良知被完全塵封的人威嚴是起作用的。
監獄這兒就暫告一個段落,但是案子還沒有完。接下來我還要找當地不接收我老伴保外就醫的司法局、抄了我家私人財產的公安局和冤判我老伴的法院、扣養老金的社保等相關人員。找他們的目地是尋找有緣人通過法律講真相,讓他們儘快了解法輪功真相,不參與迫害,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同時大法也是有威嚴,不能迫害了大法弟子就隨隨便便沒事了。
以上談的雖然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但是我一個近八十歲的老人,初中沒畢業的文化程度,如果沒有師父的保護和加持,沒有大法的指引,沒有當地同修方方面面的有力幫助,沒有公義論壇法律專家同修的辛苦指導,靠我自己是走不過來的。這是一個整體配合的結果,這是只有在大法中才能展現出來的無私無我的崇高境界。感恩師尊,感恩同修。
(明慧網第二十二屆中國大陸法會來稿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