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區八旬法輪功學員趙穎女士,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趙穎隨即上訴。十二月三十日,廣州市中級法院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並誣陷八旬老人趙穎具有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