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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滿城區政法委書記路戰利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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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路戰利,男,50歲左右,保定市滿城區方順橋鎮大賽村人,現任滿城區政法委書記。自路戰利上任以來,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令,指使各鄉鎮司法部門、派出所、社區、個別單位、村幹部等,騷擾、綁架本區法輪功學員。

路戰利指使人採用的各種手段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利用手下人拿著不讓煉功的所謂「三書」,強迫法輪功學員簽字、按手印,並威脅說甚麼「不簽字、不按手印,會影響子女上學、當兵。」「只要簽字不煉了,就把黑名單消了,以後就不再找了。」再加一句謊言:「這是最後一次機會。」

每隔一段時間,路戰利又指使人拿著「七﹒二零」後邪黨人員製造的黑名單和二零一五年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時他們掌握的名單,假裝關心法輪功學員,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給一張「防電信詐騙」的傳單,謊稱不讓上當受騙,另一人便偷偷的給法輪功學員錄像。

有些警察給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打騷擾電話,也有的單位領導為了迎合「610」參與迫害,有些邪黨人員強迫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替法輪功學員簽字。更甚的是,他們還煽動、威脅法輪功學員子女,使其對父母施壓。有的孩子被嚇的怕父母再遭迫害,父母到家後,不分正邪,大鬧一場。

在路戰利的指使下,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和判刑。例如,兩漁村法輪功學員史宗喜被非法判三年冤獄;東馬村法輪功學員史長青被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含冤離世;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離家數日。這些騷擾和迫害嚴重傷害了學員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路戰利還指使下屬把污衊法輪功的不實之詞寫在展板上,張貼在公眾場所或個別小區,毒害百姓。路戰利迫害法輪功及學員的惡劣行為,嚴重踐踏了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以下是路戰利上任以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一、發生在二零二零年的部份迫害事實

從二零二零年年初到十二月上旬,滿城區各鄉鎮約四十三位學員被騷擾,七位學員被綁架,三位被抄家。

實例1: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要莊鄉派出所所長張曉剛等十來個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史宗喜家非法抄家。史宗喜當時走脫,從此流離失所。同年六月四日,史宗喜被劫持到區公安局地下室非法審訊,被強迫滾十個手指的紅手印、雙腳踩腳印、簽字。幾天後,史宗喜被劫持到區看守所法關押。家人被敲詐了三萬多元,給史宗喜辦理了「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史宗喜回到家中。

實例2:
二零二零年二月中旬一天下午,滿城鎮派出所五六個男女警察在村幹部的帶領下,突然闖進李鳳花家,一高個胖子說:我叫東子,跟你兒子關係好。說完他們就開始亂翻,把她家一層樓全搜了,也沒找到他們要找的東西。而後把李鳳花劫持到鎮派出所。同時把她藏在她兒子汽車裏的好多大法書連汽車一塊開到公安局(汽車已歸還,大法書全被非法扣留)。

李鳳花在派出所遭到五個人非法審訊,被強迫在三書上簽字,她不配合。一警察就給她兒子打電話施壓。最後她的孩子們被迫給她做了甚麼保證,她才被放回家。

實例3:
二零二零年七月份的一天,白龍鄉李莊村書記趙博到李玉芝家騷擾,恐嚇李玉芝及其家人。逼迫李玉芝到派出所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否則不讓她兒子去北京打工,不讓孫子上學等。趙玉芝的丈夫因承受不住邪黨人員的施壓,對妻子打罵一通。

實例4: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天,老年法輪功學員王福琴的兒子兒媳被政府人員威脅施壓。小夫妻倆回老家,慌張的告訴王福琴說:「上邊來人了,因為你煉法輪功,你得『轉化』,不然孩子當兵受影響。」說完用車把全不知情的王福琴拉到村委會,有幾個鎮政府人員連哄帶騙的逼迫王福琴簽字。

實例5: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天,城區退休教師吳豔英的女兒被自己單位領導打電話騷擾。她女兒怕母親被迫害,嚇的對母親大吵大鬧;吳豔英被丈夫狠狠的踢了一大腳,她當時正在洗漱,被踢的腹部撞在洗臉池沿上,痛的憋氣,大紫塊幾天都沒消。此外她還被家人限制外出。

實例6:
二零二零年九月的一天,一群人闖進法輪功學員張秀榮家,有鎮政府的、有村幹部,還有張秀榮的兒子。這些人威脅、恐嚇她說「只要說一句不煉法輪功了的話,或在『三書』上簽個字、按手印,以後不再找你,把你的名字就消了。反之,就不讓子女上學、當兵」等話。她兒子聽信了,給母親施壓。其中一人拿著錄像機錄像、錄音,逼迫她說不煉功的話。

實例7:
二零二零年十月末的一天上午,鄉政府人大主席到法輪功學員馬榮相家,自稱是馬榮相外甥的好朋友,騙說她家困難,鄉里要給照顧,讓馬榮相拿身份證填個表,被她拒絕。那個人大主席語氣臉色大變。下午兩個村幹部到她家,直接說要「轉化」她,她不答應。十一月六日上午,一群人闖到她家,撕下她家客廳的年畫,搶走幾本《明慧週刊》。八日上午,他們又去馬榮相家騷擾;九日上午又去她家敲門,敲了一個多小時,還爬到牆頭上。最後把村幹部趙滿山叫來。

實例8: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上八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李二樁、李鳳花、米元、蘆豔芬被區公安局警察同時強行綁架。他們被劫持到區醫院體檢後,被拉回公安局地下室,分別被非法審訊,強制錄像、錄口音、簽字、按手印。

實例9: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十點多,法輪功學員田豔紅、殷淑芬,在神星鎮市頭村廟會上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遭白龍鄉派出所警察野蠻綁架到白龍鄉派出所,先後被劫持到區醫院和公安局,傍晚時分,劫持到拘留所關押,六日回到家中。

二、發生在二零二一年的部份迫害事實

從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到十一月下旬,約五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四位學員被非法抄家;三位被強行綁架。

實例1:
二零二一年五月一天,嚴淑蘭正在做飯。突然闖進七、八個警察,自稱是大冊營派出所的,說甚麼去年她的案子還沒完,要她去派出所一趟。嚴淑蘭要通知在地裏幹活的兒子,有一個警察拿出隨身帶的一個儀器,搜出了嚴淑蘭兒子的相片和電話號碼,電話通知了她兒子。隨後將她強行拉到區醫院非法體檢,區醫院說沒時間。警察把她又拉到某醫院,做CT、抽血、量血壓、聽心臟,四項檢查均不正常。傍晚,才放她回家。

實例2:
二零二一年五月的一天,要莊鄉派出所給史宗喜打電話,叫他到派出所見一下面。而後,警察騙他兒子說:「讓你父親到派出所去一下,把事情就了結了,以後就沒事了。」二十七日,史宗喜被迫去了要莊鄉派出所,半天沒回家。他兒子去派出所找他父親,得知派出所警察言而無信,父親已被拘禁。次日,史宗喜被劫持到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不許家人探視。

實例3: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南韓村鎮兩個三十來歲的警察拿著幾張印有法輪功學員張彥武、石麗環夫婦照片的紙,到他們小區打聽。警察給張彥武打電話騷擾,此後又多次電話騷擾,其中有一個電話號碼竟然打了十五次。兩個警察又在一天晚上八點多,帶著執法記錄儀到他們兒子家中,逼迫其兒媳打電話,被小夫妻怒懟,警察才離開。

實例4: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上午近十點,白龍鄉派出所冉超爾等五個人突然闖進田玲家,樓上樓下非法搜查,搶走大法書六十來本和一些大法資料。田玲走脫,此後被迫流離失所多日。

實例5: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區公安局和神星鎮派出所八個人非法闖入徐琴、徐銀子兩家非法抄家,徐銀子當時沒在家。她們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等物品被全部搶走。徐琴被綁架到區公安局,之後被劫持到醫院驗血,按十指大手印,傍晚回家。

實例6: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近八十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郭大春發真相台曆時,被城關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警察闖入她家非法抄家,小院小屋、樓外小屋全部翻的一片狼藉。搶走所有大法書等私人物品。晚上十一點放回家。第二天警察上門騷擾。二十四日,警察再次上門騷擾,叫她去派出所,並對她家人說拘留十天。在家人抵制下,她才免遭迫害。

三、發生在二零二二年的部份迫害事實

二零二二年四月至九月下旬,城區近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有的被數次騷擾。其中一位已經不煉了的;另有六人被非法抄家,三人被強行綁架,其中蘆豔芬被綁架兩次;兩人被迫流離失所。

實例1: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城關派出所副所長李志華等一群人到東馬村史長青家,當時他家還沒開院門。這群人敲門謊稱借叉車,史長青馬上熱情的開了門,他們一下闖了進去,並非法抄家,搶走所有大法書籍等物品,將史長青強行綁架到區公安局。史長青給他們講真相勸善,直到晚上十一點左右才被放回家。第二天,警察打電話要他去派出所,為了不讓警察繼續對大法犯罪,他無奈放棄自己紅火的生意,留下未成家的孩子,被迫流離失所。此後警察曾多次闖入他家騷擾,還給他女兒打電話騷擾。他在流離失所初期曾用水壺煮過米飯,生活用水從好心人家取。有時他開車外出,後邊有警車尾隨,在他的臨時住處也曾有警車出現,他只得買一個汽車罩把車蓋上。他曾幾次對朋友說:壓力太大,有家不能回。

實例2: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六、七個城關派出所警察非法闖進 「修心旅館」法輪功學員張桂榮的臥室,進屋就非法照相,其中一人拿起一本《明慧週刊》撕毀,她手中的大法書被奪下。張桂榮給他們講真相勸善。他們把書還給她,要她自行銷毀。五月上旬的一天,幾個警察再次闖入「修心旅館」張桂榮的臥室,搶走大法師父的兩張法像。幾天後,倆警察又闖入張桂榮的臥室,威脅說:「你再煉,就把你的書拿走!」

實例3: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滿城區發生三起綁架抄家事件。七、八個警察不同時間闖到王玉蘭、蘆豔芬、米元、三位學員家中瘋狂抄家、綁架,搶走大法書籍等物品。蘆豔芬、米元被綁架到派出所,直到晚上七、八點鐘才回到家;王玉蘭強烈抵制才免遭綁架;李鳳花當時沒在家,警察找了她好幾個地方沒找到才離開。

當天上午十一點多鐘,有人敲蘆豔芬的家門,謊稱是社區的查戶口,騙開了門。一男一女進了屋,隨後突然闖進兩個穿警服的和兩個穿便衣的人。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就到處亂翻。把一些真相資料、光盤等私人物品,連同一部手機一併掠走。之後騙蘆豔芬要她去派出所,聲稱去了就沒事了。蘆豔芬先後被拉到中山西路城關派出所,和育才南街的「市公安局滿城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進門就被強行戴上手銬,弄到審訊室,強制坐在鐵椅子上,手腕上被強行戴了一種表,被非法審訊,強迫她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之後又把她劫持回中山西路派出所,關在一間屋中有人看著。一警察向蘆豔芬索要手機號碼,隨後給了她一張單子,上面寫著拘留十一天,罰款六百元。逼迫她簽字,她不簽。晚上八點來鐘才被放回家。

七月十三日早上七點左右,一群警察再次闖入她家,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審訊室,逼迫她坐在鐵椅子上,雙手雙腳固定,非法審問,逼她在筆錄上簽字。過程中,蘆豔芬突然手腳抽搐,倒在地上。一警察說她裝蒜,仍把她劫持到「市公安局滿城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非法搜身、強迫戴手銬。幾個警察野蠻地駕著她去了一個審訊室,再次非法審訊,他們自問自答,然後要她簽字,她不簽。之後又強行把她駕到車上,劫持到區舊醫院做核酸,到區新醫院體檢,一測血壓,血壓異常的高,才拉回派出所,拘禁在一間屋裏,有人看著。他們給她整了份材料,一警察対她說,她被拘留了,強迫她在上面簽字,被拒絕。結果他們給她弄了個所謂的「取保候審」,才讓她家人接回家。

八月初的一天,幾個警察第三次闖進她家,強行給她錄像。九月二十二日,二十三和二十六日,警察劉澤華先後三次電話騷擾她丈夫。

十二月二十九日,城關派出所李志華給蘆豔芬的丈夫打電話,要蘆豔芬第二天去派出所,說甚麼他們領她去檢察院。蘆豔芬為躲避迫害只得離家出走。

實例4: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中午十一點多,三個警察闖入城區法輪功學員宋秀景家,問她是否知道電信詐騙,
並要她拿身份證登記。宋秀景沒意識到這是個騙局,進臥室拿身份證時,一個三十多歲的警察也隨後跟了進去,趁機去了她家的地下室,沒發現甚麼,才上來。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早上9點半多,八、九個警察闖入她家,非法抄家,並把她強行綁架到城關派出所,之後劫持到育才南街的「市公安局滿城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強行戴上手銬後,開始非法審訊,並做筆錄,強迫她在筆錄上按手印。又把她劫持回派出所,晚飯後才被家人接回。

同日,這群警察又闖入蘇文玉家非法抄家,還勒索她家一千元錢。

四、發生在二零二三年的部份迫害事實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至九月,近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上門或電話騷擾。

實例1: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蘆豔芬在醫院照顧生病的公公,李志華給她丈夫打電話,要她跟他們去檢察院。且派出所的幾個人到她家,要她丈夫領他們到醫院找她,被她在醫院陪床的婆婆婉拒。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下午三點左右,李志華又給蘆豔芬的丈夫打電話,問蘆豔芬在不在家,並說一會派一個人過去。不大一會,三個警察闖進她家,蘆豔芬不在家。他們給了她丈夫一張傳訊通知書,要蘆豔芬當天下午五點到派出所接受所謂的訊問,並強迫她丈夫在上面簽了字後,他們才離開。

幾天後,一警察又給蘆豔芬的丈夫打電話,說把蘆豔芬報上去了,(非法)通緝她了。蘆豔芬無奈又被迫離家躲避迫害。

實例2:
二月十七日上午十點多,在滿城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史宗喜被一輛大麵包警車拉到順平縣法院,被四個法警架著進入法庭。他雙腳戴著腳鐐,身上被裹著白色防疫服,只能透過眼罩看到他的眼睛,胖瘦也看不出來。但四個警察並未穿防疫服。檢方為了給史宗喜羅織罪名,提交的「證人」竟是二零一八年就已經死亡的同村人史連有。順平檢察院和法院不顧事實和法律、不顧史宗喜家人聘請的兩位律師為他做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仍將史宗喜冤判三年,八月初被劫持到唐山市冀東分局第四監獄非法關押。

五、發生在二零二四年的部份迫害事實

從二零二四年四月份開始至七月上旬,有數十位學員被騷擾,甚至當時正在住院的學員也被電話騷擾,兩位被綁架,一位被迫流離失所。

實例1: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日,七十歲的李秀文到方順橋鎮辛章村集市上給鄉親們講真相,被方順橋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戴上手銬。一路上她給警察講大法的美好,講自己的親身經歷,到派出所下車後,一個三十多歲的小警察使勁往下按手銬,喝到:「別講了。」警察非法搜走了她身上的大約一千七百元錢。

李秀文在被非法審問時,勸警察不要做壞事,要行善積德。小警察根本不聽,先是用厚書打李秀文的頭,又使勁往下按手銬,銬子勒進了肉裏,手腕勒出了深深的紅印子,最後竟然將她反銬起來。

她仍舊不氣不惱,慈悲的講述自己癌症都是煉法輪功煉好的。那警察惡狠狠地說:「別說了,再說封上你的嘴。」她又繼續給其他在場的三個人講自己的經歷。那警察回來後,逼迫李秀文在詢問筆錄上簽字,被李秀文拒絕了。

下午一點多,李秀文先是被拉到南韓村鎮派出所,又被拉到區公安局繼續非法審問,李秀文仍拒絕簽字。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又把李秀文拉去拘留所,她仍不配合他們的指使。直到深夜一點,李秀文才被家人接回家。而她身上的一千七百元錢被警察搶走。李秀文回家後,高燒不止,連拉帶吐,臥床不起。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村委會人員領著南韓村派出所兩名警察到李秀文家搜查,一無所獲。十一月十日,陘陽驛派出所警察又到李秀文老人家,要拉她去公安局繼續迫害,見李秀文仍臥病在床,只得作罷。李秀文見騷擾不斷,只得拖著病體躲到親戚家中。十一月二十五日,李秀文回到家中。第二天下午,她到鄰居家串門後,回家時有人告訴她有兩個警察來過,李秀文只得再次離開家。

實列2: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中旬,法輪功學員徐金婷、陳鋒被村幹部騷擾,說是甚麼幾年前的案子沒了,要他們去公安局,得拘留幾天才能了。徐金婷為不配合無理迫害,被迫離家。同村的法輪功學員魏桂枝(音)被公安警察在家中綁架,被非法拘留了十來天。

結語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包含五套舒緩優美的功法,使人道德昇華,身心健康。原全國人大委員長與部份人大離退休老幹部,一九九八年對法輪功進行了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中共惡首江澤民因妒嫉之心,以權代法,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迫害法輪功,當時江澤民喊出三個月要消滅法輪功。如今對法輪功迫害超過了二十五年,不但沒有倒下,反而更加宏偉壯大,現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榮獲各類褒獎五千多項,受到世界人民愛戴和尊敬。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文字出版,是漢語書籍被譯成外國語種最多的書籍。

法輪功從傳出至今依然合法。幾年來滿城區法輪功學員被數次騷擾中,參與的人員均沒有出示有效的身份證件及相關的法律條文。當然也有的說他們也不願來,是「上面」的意思。

然而,路戰利作為公職人員,目無國法,利用手中權力,指使下屬迫害法輪功學員,無論他是主動還是被動,都負有無法推卸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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