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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和花垣兩縣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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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保靖縣和花垣縣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轄的相鄰縣。近日得知,花垣縣法院分別非法判處三位法輪功學員,即梁松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處兩年,聶景霞四年。另外,肖永康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訴後,湘西州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三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

法輪功學員梁松,男,57歲,苗族,家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保靖縣金豐陶瓷廠職工。二零零六年,梁鬆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歸正自己,改掉不良習慣,找回善良本性。雖然與妻子離婚很久,他主動承擔起女兒的教育費用,讓女兒完成從初中、高中、大學的學業,得到孩子的外婆由衷感激,梁松給外婆說明,自己是學大法後,才有了這種責任感。在廠子裏,梁松任勞任怨地工作,同事們願意和他在一起,覺得他學大法後變得可親可敬。

法輪功學員聶景霞,女,61歲,保靖縣人,土家族,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做生意。她在修煉法輪大法前,在生意場上爭名奪利,斤斤計較,弄得身心俱傷,患有嚴重鼻炎、咽喉炎、痔瘡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聶景霞身上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她整個人發生了根本的轉變,人變得善良,做生意公平交易,老少無欺,證實大法的美好。

法輪功學員肖永康,58歲,漢族,家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峨碧村。學法輪功後,肖永康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身體健康,心地善良,家庭和睦。她做生意老少無欺,務實求實,是個好人。這是有目共睹的。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堅持把法輪大法的真相告訴鄉鄰,而遭中共的殘酷迫害。

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庭審

1.法輪功學員梁松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左右,梁松在遷陵鎮響水洞被保靖縣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把他劫持到他的租房處及老家非法抄家,兩處地方共非法抄走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一台彩印機及多本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隨後,警察將梁松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審訊,之後將他非法關押在保靖縣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花垣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梁松,據悉梁松沒有親人辯護。梁松被非法關押在保靖縣看守所。

2.法輪功學員聶景霞

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兩男一女便衣闖到賣衣店綁架聶景霞。據悉,三個警察試圖哄騙聶景霞走出賣衣店門面,聶景霞拒絕。便衣們威逼說,如果不出來,就叫全巷子賣衣人都來看。

聶景霞走出來後,即被警察綁架。之後,十多個警察到她的店子裏非法抄查。聶景霞的租房也被非法抄家。聶景霞被劫持到湘西自治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花垣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聶景霞。家人請的親友辯護被法庭無理拒絕。聶景霞被非法關押在湘西自治州看守所。

3法輪功學員肖永康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下午四點多,肖永康在賣菜時,給一老人講真相,被跟蹤的便衣發現,叫來三角岩派出所警察,對她拳打腳踢,強行拖走,把她非法關押到湘西州看守所。(詳情請見《屢遭殘忍迫害 湘西善良婦女肖永康又遭綁架》

花垣縣法院分別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兩次非法庭審肖永康。肖永康有親人辯護,但中途被法官阻斷,辯護詞沒能念完。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花垣縣法院對肖永康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肖永康已上訴至湘西州中級法院。她被非法關押在湘西自治州看守所。

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

近日得知,梁松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處兩年,聶景霞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處四年。肖永康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上訴後,湘西州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另外,梁松不服花垣縣法院非法判刑,已上訴,未聞聶景霞上訴。

中共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五年多,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構陷好人,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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