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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薊縣法輪功學員孫淑華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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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薊縣侯家營鄉付莊子村58歲法輪功學員孫淑華,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被當地官員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一萬元。孫淑華曾於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天津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孫淑華於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出生,家住天津市薊縣侯家營鎮付莊子村。孫淑華於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她曾經久治不癒的眼疾、心熱、婦科病、頸椎增生、腰疼等頑疾都不翼而飛。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孫淑華因堅持修煉,遭到中共人員的騷擾、綁架、非法拘留、勞教,在勞教所殘酷的精神及肉體折磨。她年邁的父母也在驚恐中離世。

以下是孫淑華在十年前自述遭迫害的經歷:

我是一九九八年底得法的,修煉後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明白做人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心性,遇事先考慮別人,為他人著想,在矛盾面前找自己的不對,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處處記住真善忍法理做個好人。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使我的眼疾、心熱、婦科病、頸椎增生、腰疼病都不翼而飛,不知不覺中都好了,每天生活輕鬆、快樂當中,心情愉快,一家老小也非常和睦。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我由於堅持自己的信仰,被江澤民及其幫凶殘酷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我在桑梓集市被桑梓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薊縣國保警察拉我到家中非法抄家。當天晚上十點鐘,把我送往薊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過程中,派出所和薊縣國保警察多次對我進行逼供、強迫按手印,還跟我說:請律師也白請,不管用。

我腿腳不方便,有殘疾,拄著拐杖走路。到拘留所,警察把拐杖拿走了,我行動不了,天天在板床上坐著,導致我的兩條腿、腳缺乏運動,從膝蓋往下又涼、又麻、又脹,一點知覺都沒有了,手不扶東西都站不住了。我跟拘留所所長說明情況,他怕擔責任,第二天大清早送來一張對我非法勞教一年兩個月的單子。我離開拘留所時,我的腿已經不能正常邁步了。

到天津女子勞教所後,我被單獨關押在一大隊,勞教所派吸毒犯人楊文花和兩個幫教人員天天對我進行強行洗腦、放污衊大法師父的東西,逼我寫「三書」,背監規、寫思想彙報、寫月小結。迫害了四個多月我也沒寫「三書」。隊長叫過包夾犯人說:好好幹,幹好了可以減刑。就這樣連包夾犯人帶幫教、班組長魏輝,她們聯合起來施加壓力整我。楊文花威脅我說有兩個極端,一個是讓我站個夠,一個是讓我坐個夠。從每天五點多鐘逼迫我面對牆的直角站到早飯,給三分鐘時間吃早飯,接著站到吃午飯,三分鐘吃完,接著站到吃晚飯,晚飯也是三分鐘,接著站到所有班監室人員洗完澡,給我二十分鐘洗澡時間,洗完澡接著站到半夜十二點才讓回班組睡覺。這樣逼我站有一個多月,隨後各種折磨人的罰站:腦門貼牆、鼻尖貼牆、肚皮貼牆、兩個腳尖緊貼牆根站,每天罰站十七、八個小時。這樣站法持續一段時間,又逼我坐著,三腿一凳,腰筆直,兩腿筆直,兩手放在膝蓋上,凳子腿是直的,兩隻眼睛瞪圓直視前方,不准低頭、不准閉眼、不准跟任何人說話、不准看任何人,違反了就用手往我頭部毆打。每天這樣坐十七、八個小時,有時不給水喝,有時飯菜很少。因為我不配合他們所要的東西,不讓我上廁所。

所有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嚴管迫害,獄警親自毆打法輪功學員,大冬天讓包夾把法輪功學員拽外邊凍幾個小時,還有的法輪功學員遭野蠻灌食。

隊長還用親情逼迫我「轉化」,每次家人接見,隊長都逼我丈夫把年幼的女兒、兒子帶上,兩個孩子都哭成淚人,還暈車嘔吐,讓丈夫把不滿都發洩到我身上。

勞教所還強制我勞動:串花、糊首飾盒,不准我購物,每天單獨被關小號嚴管,真是度日如年。

從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我被綁架,到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結束非法勞教,整整一年兩個月,勞教所還非法多關押我兩天。

我回家後,丈夫多次提出離婚。我的姐姐也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判刑四年。年邁父母親承受不了兩個女兒遭迫害,父親於二零一二年離世,母親精神失常,不久後也離開了人世。

我回家後一年左右,一天,天津「610」人員、桑梓派出所、侯家營派出所警察一共七、八個人闖到我家非法抄家,一女警逼問是不是我給明慧網寫文章。桑梓派出所警察翻遍兩個屋找東西說有電腦,還逼我寫保證不煉功,要不寫就帶走我。他們的舉動把我公公嚇得坐在地上起不來了,婆婆嚇得渾身發抖,流著眼淚說不出話來。那個女警還說,如果在明慧網上再看見我的名字還來找我。第二天,侯家營派出所又來兩個警察騷擾。沒過多久,侯家營鄉政府兩男一女又上門騷擾。

二零一四年,又有四個警察上門騷擾,沒出任何證件,也不說是哪個單位的,他們把兩個屋都搜查了一遍。我婆婆被嚇得渾身打顫,滿臉通紅說不出話來。

我們一家老小每天都在提心吊膽的過日子,有時連大門都不敢開,不知道甚麼時候又有人來騷擾,在恐慌中度日。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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