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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枉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非法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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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郭伶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遭西山公安分局、海口派出所人員綁架,半年後被「取保候審」。此後一年中,她頻繁遭國保、派出所警察、檢察院人員跟蹤、騷擾、羅織構陷材料。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郭伶遭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郭伶,一九五七年生,她是昆明市土產公司退休職工,暫住在昆明市西山區海口鎮山衝石城北村。她因出生九個月時發高燒,醫治無效,患小兒麻痺後遺症,成了跛子,走路困難。此後,她又患上了多種疾病。直到修煉法輪大法,才使她重獲新生。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五年中,郭伶多次遭到警察綁架、抄家,曾被枉判十一年,兩次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她被關禁閉,長時間罰坐小凳等,被迫害致股骨頭壞死,出獄時,她不能行走。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點多,郭伶在回家路上,遭幾名不明身份人員攔截、綁架。這些人在未出示證件及執法依據的情況下,強行將郭伶帶至她的租住處和她女兒的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量郭伶的私人合法財物。抄家後,已是凌晨,郭伶被帶至海口派出所,非法關在候問室一晚。第二天早上,郭伶在海口派出所遭到非法審訊,並被警察強行拖拽去滾手印、採血。之後,經辦警察夏巍口頭宣布說:對郭伶定點「監視居住」,還揚言說,他要將郭伶送到監獄去(關押)。

此後一年多中,他們羅織材料,蓄意向檢察院構陷郭伶。海口派出所片警楊彥傑經常上門拍照、錄像、騷擾,還經常打電話問她人在哪裏。海口街道辦事處、山衝社區人員也經常來敲門、拍照、騷擾。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當日,郭伶被西山區檢察院吳姓人員、西山分局國保到大隊王忠芳、海口派出所警察等構陷到西山區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早上,郭伶在街上被海口派出所警察陳傑等三人堵在路上,綁架到派出所專人看守,上午十一時,西山區法院來了兩人,書記員(女姓彭)、男拿執法儀,要郭伶在一沓文件上簽字,郭伶不簽。他們走了。下午四時,陳傑等四個警察將郭伶拉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法官張林敏交給陳傑《直接逮捕書》,然後到昆明市新華醫院做各種檢查後送郭伶到了昆明市看守所,因為郭伶雙下肢二級殘疾,拒收,凌晨四時回派出所。

七月三日,派出所所長朱洸霆、副所長朱廣銘告訴郭伶變更為取保候審。下午一點三十分朱廣銘等三人劫持郭伶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二十一庭。法官張林敏說:郭伶你現是取保候審,郭伶問取保候審多長時間?張林敏答十二個月,接著說七月十六日來開庭,郭伶問:取保候審期間要開庭?張林敏答要開庭。

七月十六日早八時,派出所劫持郭伶進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二十一庭,人員有法官張林敏、陪審員楊琴、夏書萍、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蘇靜、書記員李丹丹、律師張瑞琛,旁聽席只有派出所四警察及兩法警。郭伶拒絕律師張瑞琛,律師退庭。法官張林敏態度蠻橫,多次敲擊法槌(有錄像),郭伶有記憶部份:郭伶稱冤枉,叫張林敏出示邪教問題的法律依據、要證人出庭、認證人姓名、資質、專業證等等,張林敏打斷,郭伶要求書記員紀錄,張林敏呵斥不准指揮書記員,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蘇靜說:郭伶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張林敏草草結尾,叫郭伶發言。郭伶表示: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每個人請自重。

約兩小時開庭,書記員李丹丹只記了一張紙,半頁還是空白,她按著記錄,指著簽字處叫快簽,郭伶要看完整記錄,她很不情願拿開手,張林敏連連催促快簽,郭伶看完後寫上「記錄不完整」,簽名、手印。

七月十九日下午三時,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法官張林敏、李丹丹、彭書記員等四人到海口派出所對郭伶宣讀判決。張林敏問是否上訴,郭伶表示不上訴,理由:「亂世中每個人在選擇生與滅的答卷,二十多年來對法輪功的冤判會給每個參與者造成災難。」郭伶感到悲憫。

八月十二日陳傑叫郭伶到海口派出所,詢問生活能否自理,說法官張林敏要郭伶再次檢查身體,並增加檢查項目。

八月二十二日早八時,尤警官(女)、王警官(男)、不知姓(女)三人把郭伶劫持到昆明市新華醫院,此次檢查項目更多、更細、更繁瑣。有一項檢查需要到專科醫院、專有設備才可,此項檢查價格昂貴,似乎查心臟造影,據說此項張林敏鐵定必須要查。回到海口派出所,郭伶家屬妹及女兒已在等候,陳傑簡單跟郭伶家屬說:法院張林敏已決定將郭伶關進監獄。

郭伶女士被迫害經歷,詳見:《曾被誣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綁架》《昆明郭伶控告公安違法 要求撤案並解除監視居住》《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搶劫》《控告狀疑被攔截 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續迫害》《昆明市郭伶被構陷到西山區檢察院》等等。

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電話:087168247736 撥打可查法官情況
08716819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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