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延慶區法輪功學員張連雨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北京市延慶區法院幾人到張連雨家中對她非法開庭,他們對家屬說只是走程序,非法判她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張連雨不予承認,不簽字。他們就脅迫她家屬代簽了。

六年前,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點鐘,有兩個便衣,自稱是派出所的,到了法輪功學員張連雨家,一人跟她說話,另一人在房間走動,當看到裏間屋內的師尊法像和打印機後,就通知派出所和國保警察,隨後來了幾個警察(其中有個瘦高個的),張連雨讓他們出示證件,這幾個人不理睬,就在家中亂翻東西,把跟修煉有關的東西都掠走了。

下午三點鐘,不法警察把張連雨和搶到的物品一起帶到夏都派出所,晚上十二點又把她帶到延慶公安局,凌晨兩點把她劫持到昌平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十五日早六點把她拉回夏都派出所。中午張連雨回到家中。

而後張連雨不斷受到他們騷擾,被迫流離失所。由於長期的迫害導致她身體出現病業假相,他們不顧張連雨的身體狀況,毫無人性的在家中冤判她。

因多年前掛條幅傳播法輪大法好,北京市延慶區法輪功學員范紀榮被刑訊逼供,身體出現異常,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被北京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因身體原因在家裏被「監視居住」,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五日含冤離世,終年63歲。在范紀榮被迫害離世後的第八天,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延慶區法院人員仍然到她家,再次送對她的非法刑事裁定書。

北京市延慶區永寧鎮法輪功學員時應吉、胡小鹿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被綁架、構陷,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被非法判刑:時應吉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8000元;胡小鹿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金4000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