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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王菊香遭非法判刑三年多入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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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51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菊香,二零二二年六月被國保警察入室綁架、構陷,二零二三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她被非法關押至福建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廈門市公安國保大隊夥同集美區國保大隊與鳳安派出所警察一夥人突然闖進王菊香家中,非法抄家,搶劫走蘋果電腦一台、手機多部和大法書等,並將她劫持到集美區公安局。因她有一兒子讀初中無人照料,第二天傍晚她被釋放回家,她被監視居住。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王菊香被非法刑事拘留帶到看守所。同年王菊香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

王菊香,福建省武平縣人,後居住廈門市集美區,她曾是一位中學教師。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修煉後,她每天心中充滿了喜悅,感覺生活有了全新的意義,明白了人來在世上的目的就是修心向善,返本歸真。她在工作上、生活上嚴格要求自己,在校是一個受學生愛戴的好老師;在家是個孝順的好媳婦、好鄰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與修煉者,王菊香二零零零年底背著三個月大的孩子上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回來後警方將她交給學校監管。

二零零一年七月,王菊香在武平縣城書寫「法輪功好」、「真善忍」等真相標語,向學生講天安門自焚騙局,被迫害關押,因不放棄信仰,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據明慧資料統計顯示,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福建省法輪功學員遭福建省政法委、610特務組織迫害,至少造成6人被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迫害,39人遭綁架迫害,其中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晚上至二十日,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龍岩市、泉州市、南平市等地區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國保警察綁架和非法抄家。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福建省政法委、610及部份地區政法委、派出所、國保、檢察院、法院人員、社區人員等。

鳳安派出所辦案警察楊文聰(警號:250220),手機:15160712177;劉體忠(警號:25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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