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為私的家庭觀念中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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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九日】六十年代我出生在一個小山村,正是「文化大革命」時代,年齡雖小,可是對當時受到批判的「剋己復禮」覺的很好,於是對當時的社會現象非常反感,甚麼鬥地富反壞右,鬥四類分子,到後期的交白卷的成了大學生被當政者大肆表揚等等非常反感,加上生活的貧困,一直有想掙脫現實又無可奈何的心理。

長大後,男人應該正直陽剛,女人應該溫柔賢惠的家庭倫理,好像在心裏生了根。可結婚後,家裏的情況和我想像的「夫唱婦隨」的狀況差的太遠,妻子和我同齡,可她接受的是「男女平等」,「女人能頂半邊天」的鬥爭哲學。她很能幹,也很強勢,一天到晚太多的抱怨。我的工作又苦又累,回到家裏,我們說不上三句話保證吵起來,身心倍感疲憊。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她的抱怨和辱罵,就動手打了她,她的惡習才有所收斂。

一九九八年,我有幸看了天書《轉法輪》,從此我豁然開朗,一下子明白了人生中所有的疑問,心情無比激動,心裏默認:法輪大法就是我真正追尋的。從此,身體所有的不好狀態全沒了,體重由一百二十斤增加到一百四十多斤,不胖不瘦,身體輕飄飄的非常美妙。下班到家,沒有其它事就專心學法煉功,不再和妻子理論了。

可能看到我太大的變化和同修們的鼓勵,妻子也開始看書了,並走進大法修煉。雖然我們兩人都修煉了,可是那麼多的執著心不是一下子就去乾淨的。傳統的家庭倫理和道德觀念在我的思想深處影響比較大,表面上是按照師父的「走回傳統路通天」[1]的理在要求自己,卻沒有意識到用我的理解去要求妻子就是為私的,所以我們幾十年都無法溝通,幾乎對每一件事情的看法都不一樣,不管修煉上的交流還是生活瑣事的處理,很少說到一起。為了減少發生矛盾,沒有原則上的問題,我就啥也不管了,和她也很少有交流。我還以為自己沒有錯。

當有同修羨慕我們兩人都修煉時,我就把在自己家裏修煉的狀態和同修說了一下,同修說:「你的情太重了。」

「情太重了」這句話,就像清醒劑,使我猛然醒悟,使我開始思考:情是為私的,人都是為了情活著,修煉人就要去掉這個情,師父要求的是修煉就是修自己。我明白了別人的思想不是我能改變的。妻子對我的逆反,是要我明白不向外看,要修自己。這些年的家庭矛盾都是我沒有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造成的,按照法的要求修好自己才是正道。

漸漸的,我注意自己的思想觀念是否符合師父的要求,是否符合完全為他的標準,我們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少,我心裏輕鬆了很多。早就應該明白修煉就是修自己的道理,到現在才做到,雖然晚了點,可提高後,還是有點高興。

感謝妻子同修對我的幫助,感謝其他同修的善意提醒,使我從為私的家庭觀念中走了出來。同時還去掉了色慾之心,去掉了對妻子、兒女、孫女、外孫的深情,對世間的所有事情都不執著,坦蕩無執,心在法上,三件事做起來才感到神聖。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五》〈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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