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葳是山東省威海市人,她在深圳市一家電子信息開發公司任人事總監。工作中,姚葳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協助領導,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好評。在員工職業培訓班上,姚葳給職工講大法是佛家上乘大法及其受迫害的真相,講「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並給職工做三退。
姚葳在二零一四年六月被綁架的前一段時間,她在公檢法家屬住宅區內發放光盤,遭人惡意舉報。警察通過視頻監控,查詢到姚葳間隔不長時間重來小區,從而鎖定綁架她。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中午十一點五十幾分,幾個警察闖進姚葳的辦公室,將她綁架走。隨後,警察又去了姚葳的家裏,非法抄家,搜走了她的八十多本大法書,一百零三張光盤和一些大法資料,還有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設備。
姚葳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福田區看守所。當時直接辦案的兩人,一個是國安大隊副隊長陳偉星,另一名警察叫李超文。就這樣,姚葳被非法關押在福田區看守所一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姚葳被非法判刑五年,監外執行。由於經受中共迫害的壓力,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姚葳含冤離世,終年52歲。
(責任編輯: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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