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華女士,三十多歲,內蒙人,原在北京工作。吳銳先生,李瑞華的丈夫,三十多歲,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深圳某培訓機構教師。
二零一九年五月,李瑞華去深圳探望丈夫吳銳。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李瑞華和丈夫在租住的房中,被深圳羅湖區警察入室綁架、非法抄家。
李瑞華被非法關押至羅湖看守所。入所前,李瑞華曾在醫院被強制做過全面體檢。入所後幾天,忽然李瑞華又被強制抽血,共抽取了四大管血液,沒有告知她原因。
隨後,李瑞華詢問在押的其他人員是否被這樣大量抽過血和全面體檢,他們都表示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後來,在一起關押的人中,有一個曾是某武警醫院的護士。李瑞華和她談起這個事情時,她告訴李瑞華:在她曾在的武警醫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公開的秘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吳銳、李瑞華夫婦被深圳鹽田區檢察院劉曉娜非法起訴到鹽田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吳銳、李瑞華各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三千元。他們依法上訴到中級法院,法院枉法裁決:維持非法原判。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李瑞華和吳銳從鹽田看守所被釋放。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二零零六年三月初,被首次公開曝光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全面體檢、被大量抽血、被強制失蹤、被迫害致死的屍體上留有異常刀口和縫線等等,都證實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李瑞華的親身經歷就是其中的一個例證。
更多的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請見《明慧二十週年報告(7)》<明慧網人權報告 第七章 血腥的活摘器官>,以及其它人權組織的相關報告。
相關信息:
深圳羅湖看守所:
0755-84460321陳偉智 所長
現暫搬遷地址:深圳市鹽田區永安北一街一號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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