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金山,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黑龍江省檢察院中共黨組成員、副廳級檢察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廳級檢察員。期間,追隨迫害,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事實:
◎徐彥,雙城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徐彥和一個尚未修煉的老年婦女被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綁架。後來徐彥被非法判刑三年。
◎苗文超,哈爾濱市道裏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被道裏區公安分局夥同道裏工程街派出所綁架,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綏化市「610」非法組織繼續執行江澤民迫害政策,操控檢察院和法院濫用法律,造成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九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綏稜縣法輪功學員申慶雲被綏稜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王淑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一個月、顧燕文被非法判刑一年、孫傳通被非法判刑十個月、修忠臣被非法判刑十個月、孟憲榮被非法判「保外就醫」五年。
◎二零一六年,肇東市法輪功學員高景雲被肇東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楊淑君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五個月,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黃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五個月,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