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波,男,漢族,湖南臨澧人,一九九二年六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在中共常德市委組織部工作。此後在常德市鼎城區、津市任職。二零一五年九月開始任桃源縣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二月任桃源縣縣長,二零二零年九月任桃源縣委書記,二零二二年六月任常德市副市長,桃源縣委書記。龐波任桃源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期間,與中共保持一致,參與迫害法輪功,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桃源縣多次獲所謂「無邪教示範縣」。
據中共網絡報導,二零零三年以來,桃源縣委610辦先後被評為全省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先進集體、湖南省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綜治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教育轉化先進單位4次,連續10年被評為市級先進單位,工作經驗30多次被省、市總結推介;桃源縣政法委副書記、縣委610辦主任周桂成先後獲全省回訪幫教工作先進個人、全省「崗位練兵」先進個人、縣級以上先進個人23次,榮記一、二、三等功共7次。二零一六年一月周桂成被授予「全國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先進個人」。 桃源縣每年都開展所謂「無邪教示範縣」活動。
桃源縣出台了《人戶分離「法輪功」人員管理辦法》,以家庭轉化班的形式進行「一人一班、一人一策」攻堅轉化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前後,據中共媒體講:在常德市桃源縣境內,每隔一公里就能看到反邪教的標語和宣傳牌,每個鄉鎮都有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每個村委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置了反邪教宣傳欄。二零一六年二月桃源縣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一年接待參觀者萬人。二零一八年桃源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綜治工作連續3年榮獲全省先進,成功創建全國無邪教示範縣、全省平安縣。
二零二一年二月,桃源縣縣委政法委領導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負責人為舉報有功人員上門送獎金。二零二三年二月,桃源縣開展所謂「掃黑、反邪、防範非法集資」等宣傳活動。
龐波任職期間部份惡行:
1、桃源縣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法輪功學員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先後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她們被非法起訴、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縣法院對她們非法判刑,其中劉冬仙、方杏枝分別被判九年,劉麗輝被判七年,並處三萬元罰金,曾明清被判五年,並處二萬五千元罰金。四人均被送往長沙女子監獄迫害。
2、澧縣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桃源縣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常德市澧縣政法委夥同桃源縣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曾小林、陸維、趙昌艮、何福秀四人非法開庭,當天上午8點前桃源縣和澧縣的警察在法院門前拉起警戒線,不准外人進入旁聽。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桃源縣法院非法判刑:陸維:女、護士、30歲,被判8年。曾小林:女、50歲,被判4年。趙昌艮:男,67歲,被判5年。何福秀:女,70歲,被判兩年
3、桃源縣法輪功學員羅青、羅曉蘭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桃源縣法輪功學員羅青(78歲)及羅曉蘭(58歲)分別被桃源縣610、國保警察從家中綁架。
據明慧網《迫害法輪功 19年間逾兩萬人遭惡報》曝光,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有參與者超過2萬人遭惡報。
根據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人員所在的單位,大致歸納為政法委系統,「610」系統,公安系統,檢察院、法院、監獄系統,原勞教所、戒毒所、洗腦班,各級黨政官員,宣傳、教育系統,企事業單位,基層人員九大類。總數中包含被殃及的親友。他們中有的自殺,有的被判刑,有的車禍,有的得癌症等各種疾病,有的被調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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