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輝,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江西弋陽人。唐金輝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任貴溪市公安局副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二零零三年六月任貴溪市610辦主任、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五月任余江縣公安局政委;二零一一年八月任余江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月任貴溪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鷹潭市公安局三級高級警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鷹潭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唐金輝長期在鷹潭市下轄的貴溪市和余江縣(現為余江區)的公安部門擔任主要領導職務,還在貴溪市擔任了長達七年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主任,直接參與、指使、操縱、組織迫害法輪功學員,對發生在所轄區域內多名法輪功學員的被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及冤判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或間接責任。
◎法輪功學員劉嫦娥,女,60歲左右,鷹潭市銀行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劉嫦娥到貴溪市(鷹潭市下轄縣級市)余家鄉面對面講真相過程中,遭惡意舉報,被余家鄉派出所綁架關押到貴溪市看守所。隨後,貴溪市610、公安局編造構陷材料上報。七月初,劉嫦娥遭非法勞教並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當時任職貴溪市610辦主任、公安局副局長的唐金輝是參與、操縱迫害的直接責任者。
◎王興、黃紅強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凌晨,王興、黃紅強、艾國祥、曹偉紅、彭瑛、黃蘭晴六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非法抓捕,並且遭非法刑訊逼供。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他們六人被貴溪市法院非法冤判:王興,七年;黃紅強,六年;艾國祥,五年;曹偉紅,四年;彭瑛,三年;黃蘭晴,二年。時任貴溪市610辦主任的唐金輝負有指使、操縱的責任。
◎法輪功學員程來花被非法判刑。程來花,女,50多歲,家住鷹潭市月湖區建設路。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程來花在掃墓時遭余江縣中童鎮派出所綁架、關押。八月六日上午,程來花遭余江縣法院非法庭審,庭審過程中其家屬遭特警、「610」、國安及國保等人員的圍堵、拍照和跟蹤。九月初,程來花遭余江縣法院非法冤判四年刑期。十月十日,余江縣看守所強行將程來花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時任余江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的唐金輝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